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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村
(重慶黑老大)
鎖定
嶽村(196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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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9日), 江湖上人稱“村哥”,本是重慶警方一員干將,早年曾是重慶上清寺地段的一名聯防員,後因“工作認真”正式進入公安系統。
嶽村人物生平
打黑成果展的信息稱,1996年開始,嶽村在南岸區建起了自己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這位所長竟用管理派出所警察的方法,對手下團伙成員實施集中管理模式,並建立起“三要兩不要”、“五條禁令”、“三刀六洞”等幫規。
2004年左右,嶽村從警察崗位上病退,很快成為一名千萬富翁,開着奔馳車到處招搖。打黑成果展披露説,他和他的團伙正是以開辦邦德公司為名,長期通過跟蹤、監聽等卑鄙手段,瘋狂地對黨政官員、企業老闆進行敲詐。
嶽村團伙覆滅
2009年6月24日凌晨5點,嶽村黑社會團伙被打掉。截至2009年10月22日,已控制團伙成員79名,查獲槍支15支,各類子彈277發,繳獲犯罪所得共近200萬元,車輛16台,查封房產13處,凍結涉案資金5230萬元。
在武器上,嶽村團伙創新性地使用了弓弩和電子消防槍。“弓弩射出利箭不會像開槍時發出大的聲響,但殺傷力很大。”重慶警方人士稱,這是繼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後又一實施暴力犯罪的利器,威力與槍支彈藥難分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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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村開庭審判
2010年2月1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嶽村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犯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犯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億五千萬元;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億五千萬元。一審宣判後,嶽村提出上訴。
嶽村執行死刑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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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村哥”嶽村:從警察到黑老大
- 2. 重慶“黑老大”嶽村 經核准今日被執行死刑
- 3. 派出所所長如何“變身”黑老大 .sina新聞中心[引用日期2022-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