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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玄暐
鎖定
出身博陵崔氏大房。早年曆任庫部員外郎、天官郎中、鳳閣舍人、天官侍郎等職。武周長安三年(703年),拜相,授鳳閣侍郎、同平章事。唐中宗神龍元年(705年)。崔玄暐聯合張柬之、桓彥範等人發動神龍政變,擁戴太子李顯復辟,唐中宗登基後,因功拜中書令,封博陵郡公。後被武三思和韋后排擠,被奪去實權,晉爵博陵郡王,不久外放為檢校益州長史。
開元六年(718年),配享唐中宗廟廷,後追贈太師。
- 主要成就
- 參與神龍政變,復辟李唐
- 主要作品
- 《行己要範》
- 本 名
- 崔曄
- 官 職
- 鳳閣侍郎、同平章事、中書令
- 封 爵
- 博陵郡公—博陵郡王
- 諡 號
- 文獻
- 追 贈
- 太子太師
- 家 世
- 博陵崔氏大房
崔玄暐人物生平
崔玄暐早期事蹟
崔玄暐年輕時以學行著稱,深受叔父秘書監崔行功器重。
崔玄暐擔任宰相
701年(長安元年),崔玄暐升任天官侍郎。他性情耿直,從不私下接受官員請託,因此受到權貴的忌恨,改任文昌左丞。不久,武則天對崔玄暐道:“你調職之後,官吏紛紛設齋慶賀,這會放縱他們的貪慾。所以現在我讓你官復原職。”於是重新任命崔玄暐為天官侍郎。
[3]
703年(長安三年),崔玄暐擔任鸞台侍郎、同鳳閣鸞台平章事,兼太子左庶子,次年又改任鳳閣侍郎,加銀青光祿大夫。此前,來俊臣、周興等酷吏貪圖封賞,誣陷良善,抄沒數百家。崔玄暐拜相後,上表皇帝,為他們陳述冤屈。武則天感悟,將這些人全部赦免。
[4]
崔玄暐政變封王
704年(長安四年),宋璟彈劾張昌宗圖謀不軌,崔玄暐也多次進言。不久,武則天患病,避居深宮,不肯召見宰相,只由張易之兄弟侍疾。崔玄暐進言道:“太子與相王足以侍奉湯藥,宮廷禁地,不宜異姓人隨意出入。”武則天道:“我十分感激您的厚意。”但卻不肯採納。
[5]
705年(神龍元年),崔玄暐與桓彥範、敬暉、張柬之、袁恕己等人趁武則天病重,發動兵變,擁立皇太子李顯登基,是為唐中宗,因功擢升中書令,封博陵郡公。武則天對崔玄暐道:“別人都是受人推薦,只有你是朕親手提拔的,你為什麼要這麼做?”崔玄暐道:“這正是為了報答陛下。”
[6]
同年四月,唐中宗任命術士鄭普思為秘書監,崔玄暐極力勸諫,但不被採納。
[7]
後來,武三思多次在中宗面前進讒。中宗採用明升暗降之計,封崔玄暐為博陵郡王,罷去其宰相之職,只讓他在每月初一十五上朝面君。不久,崔玄暐又出任檢校益州長史,並代理都督之職。
[8]
崔玄暐病死流途
706年(神龍二年),唐中宗聽信武三思讒言,貶崔玄暐為均州(今湖北丹江口)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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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武三思又誣陷崔玄暐等人與駙馬王同皎同謀作亂。崔玄暐又被貶為白州(今廣西博白)司馬,削去封爵。
[10]
七月,武三思暗中宣揚韋皇后淫亂後宮之事,並嫁禍給崔玄暐等人。唐中宗大怒,將崔玄暐流放古州。
[11]
崔玄暐在流放途中病逝,時年六十九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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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年(開元六年),唐玄宗將崔玄暐的靈位放入唐中宗的宗廟中。
崔玄暐史書記載
崔玄暐歷史評價
劉昫:昔夫差入越,勾踐保於會稽,不聽子胥之言,而有甬東之嘆。此五王除兇返正,得計成功。當是時,彥範、敬暉握兵全勢,三思、攸暨其黨半殲,若從季昶之言,寧有利貞之禍?蓋以心懷不忍,遽失後圖,黜削流移,理固然也。且芟蔓而不能拔本,建謀而尚欠防微,死即無辜,禍由自掇。失斷召亂也,不亦宜哉!
[15]
宋祁:五王提衞兵誅嬖臣,中興唐室。不淹辰日,天下晏然,其謀深矣。至謂中宗為英王,不盡誅諸武,使天子藉以為威,何其淺耶?釁牙一啓,為豔后、豎兒所乘,劫持戮辱,若放豚然,何哉?無亦神奪其明,厚韋氏毒,以興先天之業乎?不然,安李之功,賢於漢(陳)平、(周)勃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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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化貞:張柬之等五王,合謀誅二張、遷武氏、反中宗之闢而復唐之,何其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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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玄暐後世地位
崔玄暐軼事典故
崔玄暐的母親盧氏曾告誡他道:“我曾聽姨兄辛玄馭道:‘兒子做了官,有人來説再不會貧窮了,這的確是喜事;但他錢財充足,這又是讓人擔憂了。’我認為這是很正確的看法。近來看見親戚中做官的,多用錢物奉養雙親,而雙親卻不問錢物從何而來。如果是自己的俸祿,這是好事;如果不是,那麼與盜賊有什麼區別呢?你如今作官,如果不能忠正清廉,怎能立足於天地?”因此崔玄暐為官以清白著稱。
[21]
崔玄暐個人作品
崔玄暐親屬成員
崔玄暐出身博陵崔氏大房。博陵崔氏大房是前燕秘書監崔懿長子崔連後裔,為唐代博陵崔氏定著四房之一。唐顯慶四年(659年),唐高宗李治下禁婚詔,禁止“七姓十家”互相通婚,博陵崔氏作為中原五大郡姓“五姓七族”之一,東漢以來家世非常顯赫,前燕秘書監崔懿八子後裔(包括博陵崔氏大房)均被列入禁婚家範疇。由此可見博陵崔氏之門第清華顯赫,人物冠於卿族。
[23-26]
父親:崔慎,胡蘇縣令。
[1]
兄弟:崔升,刑部侍郎。
[1]
兒子:崔□,吏部主客郎中。
[1]
孫子:崔渙,唐朝宰相。
崔玄暐文藝形象
崔玄暐小説形象
崔玄暐影視形象
2004年《無字碑歌》,曹雪飛飾演崔玄暐。
2013年《太平公主秘史》,焦長順飾演崔玄暐。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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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唐書:宰相世系表(崔氏)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7-16]
- 2. 《舊唐書·崔玄暐傳》:少有學行,深為叔父秘書監行功所器重。龍朔中,舉明經,累補庫部員外郎。尋授天官郎中,遷鳳閣舍人。
- 3. 《新唐書·崔玄暐傳》:長安元年,為天官侍郎,當公介然,不受私謁,執政忌之,改文昌左丞。不逾月,武后曰:“卿向改職,乃聞令史設齋相慶,此欲肆其貪耳,卿為朕還舊官。”乃復拜天官侍郎,厚賜彩物。
- 4. 《舊唐書·崔玄暐傳》:三年,拜鸞台侍郎、同鳳閣鸞台平章事,兼太子左庶子。四年,遷鳳閣侍郎,加銀青光祿大夫,仍依舊知政事。先是,來俊臣、周興等誣陷良善,冀圖爵賞,因緣籍沒者數百家。玄暐固陳其枉狀,則天乃感悟,鹹從雪免。
- 5. 《舊唐書·崔玄暐傳》:則天季年,宋璟劾奏張昌宗謀為不軌,玄暐亦屢有讜言。是時,則天不豫,宰相不得召見者累月。及疾少間,玄暐奏言:“皇太子、相王仁明孝友,足可親侍湯藥。宮禁事重,伏願不令異姓出入。”則天曰:“深領卿厚意。”
- 6. 《新唐書·崔玄暐傳》:以誅二張功為中書令、博陵郡公。後遷上陽宮,顧玄暐曰:“諸臣進皆因人,而云暐我所擢,何至是?”對曰:“此正所以報陛下也。”
- 7. 《舊唐書·崔玄暐傳》:中宗將授方術人鄭普思為秘書監,玄暐切諫,竟不納。
- 8. 《資治通鑑·唐紀二十四》:三思與韋后日夜譖暉等,雲“恃功專權,將不利於社稷。”上信之。三思等因為上畫策:“不若封暉等為王,罷其政事,外不失尊寵功臣,內實奪之權。”上以為然。甲午,以侍中齊公敬暉為平陽王,譙公桓彥範為扶陽王,中書令漢陽公張柬之為漢陽王,南陽公袁恕己為南陽王,特進、同中書門下三品博陵公崔玄暐為博陵王,罷知政事,賜金帛鞍馬,令朝朔望。尋又以玄暐檢校益州長史、知都督事。
- 9. 《資治通鑑·唐紀二十四》:武三思與韋后日夜譖敬暉等不已,復左遷暉為朗州刺史,崔玄暐為均州刺史,桓彥範為亳州刺史,袁恕己為郢州刺史。
- 10. 《資治通鑑·唐紀二十四》:武三思使鄭愔告朗州刺史敬暉、亳州刺史韋彥範、襄州刺史張柬之、郢州刺史袁恕己、均州刺史崔玄暐與王同皎通謀。六月,戊寅,貶暉崖州司馬,彥範瀧州司馬,柬之新州司馬,恕己竇州司馬,玄暐白州司馬,並員外置,仍長任,削其勳封。
- 11. 《資治通鑑·唐紀二十四》:武三思陰令人疏皇后穢行,榜於天津橋,請加廢黜。上大怒,命御史大夫李承嘉窮核其事。承嘉奏言:“敬暉、桓彥範、張柬之、袁恕己、崔玄暐使人為之,雖雲廢后,實謀大逆,請族誅之。”三思又使安樂公主譖之於內,侍御史鄭愔言之於外,上命法司結竟。大理丞三原李朝隱奏稱:“暉等未經推鞫,不可遽就誅夷。"大理丞裴談奏稱:"暉等宜據制書處斬籍沒,不應更加推鞫。”上以暉等嘗賜鐵券,許以不死,乃長流暉於瓊州,彥範於瀼州,柬之於瀧州,恕己於環州,玄暐於古州,子弟年十六以上,皆流嶺外。
- 12. 《新唐書·崔玄暐傳》:道病卒,年六十九,諡曰文獻。
- 13. 《資治通鑑·唐紀二十五》:雪敬暉、桓彥範、崔玄暐、張柬之、袁恕己、成王行裏、李多祚等罪,復其官爵。
- 14. 《新唐書·桓彥範傳》:開元六年,詔與暉、玄暐、柬之、恕己勤勞王家,皆配享中宗廟庭。建中三年,復贈彥範為司徒,暉太尉,玄暐太子太師,柬之司徒,恕己太子太傅。
- 15. 舊唐書:列傳第四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7-16]
- 16. 新唐書:列傳第四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7-16]
- 17. 資治通鑑:唐紀二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7-16]
- 18. 資治通鑑:唐紀二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7-16]
- 19. 青城縣丞張柬之 大器晚成的名相 .華西都市報[引用日期2014-07-19]
- 20. 唐會要:卷四十五 功臣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7-16]
- 21. 《新唐書·崔玄暐傳》:母盧,有賢操,常戒玄暐曰:“吾聞姨兄辛玄馭雲:‘子姓仕宦,有言其貧窶不自存,此善也;若貲貨盈衍,惡也。’吾嘗以為確論。比見親表仕者務多財以奉親,而親不究所從來。必出於祿稟則善,如其不然,何異盜乎?若今為吏,不能忠清,無以戴天履地。宜識吾意。”故玄暐所守以清白名。
- 22. 《薛剛反唐》第九十二回 蘇黑虎集眾拒唐 徐美祖遣將破陣 .夢遠書城[引用日期2014-08-07]
- 23. 《新唐書·卷九十五·列傳第二十·高儉》:高宗時,許敬宗以不敍武后世,又李義府恥其家無名,更以孔志約、楊仁卿、史玄道、呂才等十二人刊定之,裁廣類例,合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帝自敍所以然。以四後姓、酅公、介公及三公、太子三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僕射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為第二姓,各以品位高下敍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孫,餘屬不入,改為《姓氏錄》。當時軍功入五品者,皆升譜限,搢紳恥焉,目為“勳格”。義府奏悉索《氏族志》燒之。又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為昏;三品以上納幣不得過三百匹,四品五品二百,六品七品百,悉為歸裝,夫氏禁受陪門財。
- 24. 《新唐書·卷七十二·表第十二·宰相世系二 (崔氏)》:崔氏定著十房:一曰鄭州,二曰鄢陵,三曰南祖,四曰清河大房,五曰清河小房,六曰清河青州房,七曰博陵安平房,八曰博陵大房,九曰博陵第二房,十曰博陵第三房。宰相二十三人。鄭州崔氏有元綜;鄢陵有知温;南祖有昭緯、慎由、胤、詧、神基;清河大房有龜從,小房有彥昭、羣、鄲;青州房有圓;安平房有仁師、湜;博陵大房有玄暐、損、鉉、元式,第二房有珙、遠、祐甫、植,第三房有日用。
- 25. 《全唐文·卷三一八·唐贈太子少師崔公神道碑》:神龍中,申明舊詔,著之甲令,以五姓婚媾,冠冕天下,物惡大盛,禁相為姻。隴西李寶之六子,太原王瓊之四子,滎陽鄭温之三子,范陽盧子遷之四子、盧輔之六子,公之八代祖元孫之二子,博陵崔懿之八子,趙郡李楷之四子,士望四十四人之後,同降明詔,斯可謂美宗族人物而錶冠冕矣!
- 26. 《資治通鑑·卷二百·唐紀十六·高宗》:初,太宗疾山東士人自矜門地,昏姻多責資財,命修《氏族志》例降一等;王妃、主婿皆取勳臣家,不議山東之族。而魏徵、房玄齡、李勣家皆盛與為昏,常左右之,由是舊望不減,或一姓之中,更分某房某眷,高下懸隔。李義府為其子求昏不獲,恨之,故以先帝之旨,勸上矯其弊。壬戌,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等子孫,不得自為昏姻。仍定天下嫁女受財之數,毋得受陪門財。然族望為時俗所尚,終不能禁,或載女竊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終不與異姓為昏。其衰宗落譜,昭穆所不齒者,往往反自稱“禁婚家”,益增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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