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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宏

(十六國時期北魏重臣)

鎖定
崔宏(?-418年),字玄伯。清河郡東武城縣(今河北省故城縣)人。北魏時期重臣、政治家。曹魏司空崔林六世孫,北魏司徒崔浩之父。 [1-2] 
崔宏出身關東名門清河崔氏,少時號稱冀州神童。前秦苻堅時,任陽平國侍郎兼領冀州從事、著作佐郎等官職,與苻融結為知交好友。前秦末年,為翟釗及晉叛將張願所留。繼仕後燕慕容垂,任吏部郎、尚書左丞、高陽內史。後為北魏道武帝求得,獲授黃門侍郎,與張袞執掌機要,草創北魏典章。皇始三年(398年),議改國號為魏,為道武帝採納。改任吏部尚書,總裁律令、朝儀官制,又通制三十六曹,權傾一時。北魏明元帝即位,奉詔與穆觀查處不法官吏,又與長孫嵩疏決刑獄,為“八公”之一。曾建議明元帝起用壽光侯叔孫建,討平幷州羯胡。升任天部大人,累封白馬公。泰常三年(418年),崔宏病逝,獲贈司空諡號文貞。太和年間,北魏孝文帝追錄先朝功臣,以崔宏配饗太廟。 [3-23] 
崔宏不僅政績卓著,其書法也自成一家,他善寫草、隸、行書,為世人所推重。著有《帝王集要》,今已佚。《全後魏文》錄有其文。 [24-33] 
概述圖來源:陳閎八公圖 [34] 
全    名
崔宏
別    名
白馬文貞公
玄伯
諡    號
文貞
封    號
白馬公
所處時代
十六國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清河郡東武城縣(今河北省故城縣
逝世日期
418年
主要成就
議定鮮卑國號為魏
總裁北魏律令、朝儀、官制
主要作品
《帝王集要》
《國號議》
最高官職
天部大人→司空(贈)
所屬家族
清河崔氏

崔宏人物生平

崔宏名族神童

崔宏出身關東名門士族清河崔氏三國時期曹魏司空崔林的六世孫。其祖父崔悦、父親崔潛,分別仕於後趙前燕,都以才學而著稱。 [2] 
崔宏從小就才智過人,被稱為冀州神童。前秦陽平公苻融冀州牧時,虛心向崔宏請教,對其十分尊敬,並任命他為陽平國侍郎兼冀州從事,對外總理日常事務,入內被視為賓客密友。崔宏對各種事務的處置,毫不拖延。前秦世祖苻堅知道他的才幹,徵其入朝任太子舍人。崔宏以母親患病為由,不肯就任,因而被降為著作佐郎。太原人郝軒有識人之名,他稱讚崔宏是“王佐之才,近代以來從未有過”。苻堅敗亡之後,崔宏避亂於齊魯之間,被翟魏皇帝翟釗東晉叛將張願所挽留。郝軒嘆息着道:“這個人(指崔宏)啊,遇到這樣的時機,不因此而扶搖直上,卻跟燕雀(指翟釗、張願)一起升降,豈不是可惜了!” [3] 
崔宏後出仕於後燕成武帝慕容垂,任吏部郎尚書左丞、高陽內史等職,在所擔任的職務上,崔宏都得到良好的評價。他立身正派,雖身處兵荒馬亂之時,卻仍一心學習,不把資產經營之事放在心上,他的妻兒因此也免不了受飢寒之苦。 [4] 

崔宏議魏國號

魏王拓跋珪即北魏道武帝)攻打後燕惠愍帝慕容寶時,行軍至常山,崔宏棄城逃亡海濱。拓跋珪早就聽説他的名聲,派使者追到崔宏,將他請回,擔任黃門侍郎一職,與張袞一同總理機要大事,草創典章制度。 [5] 
當時,東晉遣使前來問聘,拓跋珪準備遣使回訪,讓有司商議國號。羣臣認為應該定國號為“代”,崔宏則建議説:“三皇五帝立號,有的用出生地,有的用封國的名稱。所以虞、夏、商、周開始時都是諸侯,當聖德宏隆之後,萬國擁戴,國號也隨其本號,不再更改。只有商因多次遷移,改號叫殷。但仍兼用,不去掉起初的稱號。所以《詩經》中説‘殷商之旅’,便是這個原因。我國雖然統管廣闊土地,到了陛下時,國運如龍騰飛。雖是舊邦,卻是新受天命。所以登國初年改‘代’稱為‘魏’,慕容永也奉進魏地。魏是大國名稱,是神州的上等之國,這也是革命的驗證,有利之處已見之於符瑞了。臣認為應當稱為魏。”拓跋珪同意,於皇始三年(398年)六月下詔,正式定國號為“魏”。 [6]  [7] 

崔宏信寵隆盛

拓跋珪前往鄴城時,詢問舊事,崔宏應答如流,深受其讚賞。拓跋珪回軍途中抵達恆嶺時,親自登上山頂,安撫新近歸附的人員,正遇上崔宏扶着老母親爬上山頂,拓跋珪便賞賜給他耕牛和粟米。拓跋珪有感於崔宏的事蹟,於是下令但凡遷徙的人自己難以前行的,由地方配給車和牛。 [8] 
後來,崔宏被改授為吏部尚書。皇始三年(398年)十一月,朝廷分派諸人擬定官制、爵級,撰集朝儀、協理音樂、制定律令、申明禁令,崔宏奉命總管並作最後裁定,使之成為永久的定式。 [9-10] 
拓跋珪又設置八部大夫,如同過去的八座之官,崔宏通管三十六曹官員的任命,如同尚書令尚書僕射統管一般。 [11] 
崔宏深受信任,權傾朝廷。但他能夠自我約束,生活儉樸,不置產業,家中空空如也;外出時沒有車馬乘坐,早晨、下午都是步行上朝。崔宏的母親年已七十,他供養母親也沒有多樣食物。拓跋珪知道後,更加敬重他,對其厚加賞賜。有人譏笑他過於節儉,而崔宏卻更加自我約束。 [12] 
崔宏時常被召去詢問古今舊事、帝王制度,他陳述古代制定的體制以及歷代興廢的原因,很符合拓跋珪的心意。他雖然不曾有犯顏進諫的謇諤之風,但也從不阿諛奉承來取得寵幸。拓跋珪晚年時,羣臣多有觸怒道武帝而獲罪的,崔宏因其謹慎清廉的為人,從未受到譴責。 [13] 
拓跋珪曾經召崔宏講論《漢書》,他講到西漢大臣婁敬勸説漢高祖魯元公主出嫁匈奴時,拓跋珪頗為讚賞,感嘆許久。所以各位公主都嫁給了附屬北魏的各國,朝臣們的子弟及高門才士都娶不到公主。尚書之職被罷除後,拓跋珪賜崔宏爵位為白馬侯,加周兵將軍,不僅得與舊功臣庾嶽奚斤等同列,受到的寵信也超過他們。 [14] 

崔宏總機任重

天賜六年(409年)十月,拓跋珪的次子、清河王拓跋紹作亂,弒殺拓跋珪。拓跋紹因為人心不安,便取出大量財物絹帛,賞賜朝臣,羣臣之中只有崔宏不肯接受,南平公長孫嵩以下的朝臣都為之羞愧。同年,齊王拓跋嗣殺拓跋紹,即位為帝,即明元帝。拓跋嗣派使者們外出視察各郡國情況,檢舉糾正那些違法的地方官員,崔宏與宜都公穆觀等最後審定,拓跋嗣稱讚他們做得公平適當。 [15] 
永興三年(412年)十二月,拓跋嗣下詔讓崔宏、長孫嵩與任城公嵇拔在朝堂判決刑罰獄訟,“務在平當”。 [16]  [17] 
拓跋嗣因為各郡國中的豪門士族頭領有害於地方和國家,便下優詔徵召他們到京師。人們大多留戀故土,而官吏仍強逼遣送,一些輕率青年便趁機相互煽動,在各地聚集起事。河西、建興盜賊四起,守宰們討伐卻難以制止。拓跋嗣便召崔宏和北新侯安同、壽光侯叔孫建、武元城侯元屈等問計。崔宏請求朝廷宣佈大赦以緩和情緒。元屈説:“不如先殺掉首惡,赦免其同黨。”崔宏説:“帝王治理天下,以安定民心為本,何須糾纏於小的曲直呢?大赦雖不是最好的辦法,卻可作為權變的方法。如果大赦之後仍不改正,再殺也不遲。”拓跋嗣同意。 [18] 
《八公圖》(局部),從左至右依次為長孫嵩、崔宏、王建 《八公圖》(局部),從左至右依次為長孫嵩、崔宏、王建 [34]
神瑞元年(414年),拓跋嗣令崔宏與南平公長孫嵩等坐在止車門右側,聽理軍政機密大事,世人稱其為“八公”。 [19]  幷州的數萬胡人南侵至河內,朝廷所派將軍公孫表等征討不利。拓跋嗣向羣臣問計。崔宏説:“公孫表等諸軍,並非數量不足,只是失於指揮,所以只能使小盜暫時平息下來。胡人數量雖多,但缺少勇猛的主將,這也就是人們所説的千奴共一膽啊!應當派一位一向為胡人所信服的大將,帶領數百騎兵,統率公孫表所部進行討伐,胡人知道後,必定聞風震驚。壽光侯叔孫建,以前曾在幷州任職,眾將都沒有能比得上他的。”拓跋嗣聽從其建議,胡亂得以平息。不久後,崔宏被任命為天部大人,進封白馬公。 [20] 

崔宏倍極哀榮

泰常三年(418年)夏天,崔宏病重,拓跋嗣派侍中穆觀前往其府邸,聽受遺言。近臣奉命前去問病探視,一夜之間數次往返。同年,崔宏逝世,拓跋嗣追贈他為司空諡號“文貞”。其喪禮完全依照安城王叔孫俊之例辦理(據《魏書·叔孫俊傳》載,叔孫俊死後獲賜温明秘器,靈柩用輼輬車裝載,衞士在前引導並隨從 [21]  ),拓跋嗣詔令羣臣及各附屬國首領都參加葬禮,除親王以外,所有人都要拜送崔宏。 [22] 
太和(477年-499年)年間,孝文帝拓跋宏追記前朝功臣,允許崔宏在太廟配祭。 [23] 

崔宏主要影響

崔宏政治

崔宏入仕北魏後,與張袞執掌機要,草創典章制度。 [5]  皇始三年(398年),議改國號為“魏”,為北魏道武帝採納。 [6] 
崔宏任吏部尚書時,總裁律令、朝儀官制。通制三十六曹,權傾一時。 [11]  [14] 
北魏明元帝在位時,崔宏身為“八公”之一,參預朝政,奉詔查處不法官吏,參與疏決刑獄。 [20]  [19]  [18]  [16] 
神瑞(414年-416年)初年,崔宏建議明元帝起用壽光侯叔孫建,討平幷州羯胡。 [20] 

崔宏書法

崔宏的家族世代研習“衞瓘體”,北魏初年論及工於書法之家,必稱清河崔氏范陽盧氏二門 [24]  。他本人在書法上也頗有造詣,善寫草、隸及行書,被時人引為摹本。 [25]  遺憾的是,崔宏並沒有墨寶傳至今世。

崔宏歷史評價

郝軒:斯人也,遇斯時,不因扶搖之勢,而與鴳雀飛沈,豈不惜哉! [27] 魏書》引
魏收:玄伯世家雋偉,仍屬權輿,總機任重,守正成務,禮從清廟,不亦宜乎? [27] 《魏書》
令狐德棻:洎乎有魏,定鼎沙朔。南包河、淮,西吞關、隴。當時之士,有許謙、崔宏、宏子浩、高允、高閭、遊雅等,先後之間,聲實俱茂,詞義典正,有永嘉之遺烈焉。 [28] 周書

崔宏人際關係

主詞條:清河崔氏
崔業傳至崔林
廣韻》説
崔業
崔昱
崔紹
崔雅
崔忠
崔泰
崔恪
崔因
崔雙




崔邯




崔寓
不祥
不祥
不祥
崔琳
崔景






唐人姓書説
崔業
崔昱
崔紹
崔雅
崔忠
崔泰
崔景






崔恪







崔因
崔雙






崔寓
不祥
不祥
不祥
崔琳



附:崔業,字伯基,居清河東武城。注:崔琳,字德孺,即漢末三國的崔林
接上表
崔林
崔某
崔某(温嶠親舅)
崔渾




崔潛
崔宏




崔恬(上黨太守)


崔湛
崔顗
崔蔚(郢州刺史)
崔景茂
崔彥璋
崔暹

崔彧

崔液(尚書郎)




注:據《新唐書宰相世系表》載,崔蔚為唐代清河崔氏定著六房之鄭州崔氏始祖。崔蔚少子崔彧,定居許州鄢陵,為唐代清河崔氏定著六房之鄢陵崔氏始祖。 [29] 
表格主要參考資料: [29] 

崔宏主要作品

據《新唐書·藝文志》記載,崔宏著有《帝王集要》30卷,今已佚。 [26] 全後魏文》錄有其文1篇:《國號議》。 [1] 

崔宏史料索引

十六國春秋·卷四十二·前秦錄十》 [30] 
魏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 [27]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 [31]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晉紀三十》 [35]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一十·晉紀三十二》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一十一·晉紀三十三》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一十五·晉紀三十七》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一十七·晉紀三十九》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一十八·晉紀四十》
參考資料
  • 1.    《全後魏文·卷二十二》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08-03]
  • 2.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崔宏,字玄伯,清河東武城人,魏司空林之六世孫也。祖悦,仕石季龍,位司徒右長史。父潛,仕慕容暐,為黃門侍郎。並以才學稱。
  • 3.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宏少有雋才,號曰冀州神童。苻融之牧冀州,虛心禮敬。拜陽平公侍郎、領冀州從事。出總庶事,入為賓友,眾務修理,處斷無滯。苻堅聞之,徵為太子舍人。辭以母疾,不就。左遷著作佐郎。太原郝軒名知人,稱宏有王佐之材,近代所未有也。堅亡,避難齊魯間,為丁零翟釗及晉叛將張願所留。郝軒嘆曰:“斯人也,遇斯時,不因扶搖之勢,而與鴳雀飛沈,豈不惜哉!”
  • 4.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仕慕容垂,為吏部郎、尚書左丞、高陽內史,所歷著稱。立身雅正,雖在兵亂,獨厲志篤學,不以資產為意,妻子不免飢寒。
  • 5.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道武徵慕容寶,次中山。棄郡走海濱。帝素聞其名,遣求。及至,以為黃門侍郎,與張兗對總機要,草創制度。
  • 6.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時晉使來聘,帝將報之,詔有司議國號。宏議曰:“三皇、五帝之立號也,或因所生之土,或以封國之名。故虞、夏、商、周始皆諸侯,及聖德既隆,萬國宗戴,稱號隨本,不復更立。唯商人屢徙,改號曰殷。然猶兼行,不廢始基之號。故《詩》雲‘殷商之旅’,此其義也。國家雖統北方廣漠之土,逮於陛下,應運龍飛。雖曰舊邦,受命惟新。以是登國之初改代曰魏。慕容永亦奉進魏土。夫魏者大名州之上國,斯乃革命之徵驗,利見之玄符也。臣愚以為宜號為魏。”道武從之,於是稱魏。
  • 7.    《魏書·卷二·帝紀第二》:(皇始三年、天興元年)六月丙子,詔有司議定國號。羣臣曰:“昔周秦以前,世居所生之土,有國有家,及王天下,即承為號。自漢以來,罷侯置守,時無世繼,其應運而起者,皆不由尺土之資。今國家萬世相承,啓基雲代。臣等以為若取長遠,應以代為號。”詔曰:“昔朕遠祖,總御幽都,控制遐國,雖踐王位,未定九州。逮於朕躬,處百代之季,天下分裂,諸華乏主。民俗雖殊,撫之在德,故躬率六軍,掃平中土,凶逆蕩除,遐邇率服。宜仍先號,以為魏焉。佈告天下,鹹知朕意。”
  • 8.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及帝幸鄴,歷問故事。宏應對若流,帝善之。還次恆嶺,帝親登山頂,撫慰新人,適遇宏扶老母登嶺,賜以牛米。因詔諸徙人不能自進者,給以車牛。
  • 9.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遷吏部尚書。時命有司制官爵,撰朝儀,協音樂,定律令,申科禁,宏總而裁之,以為永式。
  • 10.    《魏書·卷二·帝紀第二》:(皇始三年、天興元年)十有一月辛亥,詔尚書吏部郎中鄧淵典官制,立爵品,定律呂,協音樂;儀曹郎中董謐撰郊廟、社稷、朝覲、饗宴之儀;三公郎中王德定律令,申科禁;太史令晁崇造渾儀,考天象;吏部尚書崔玄伯總而裁之。
  • 11.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及置八部大夫,以擬八坐。宏通署三十六曹,如令、僕統事。
  • 12.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深被信任,勢傾朝廷。約儉自居,不營產業,家徒四壁;出無車乘,朝晡步上。母年七十,供養無重膳。帝聞,益重之,厚加饋賜。時人亦或譏其過約,而宏居之愈甚。
  • 13.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常引問古今舊事,王者制度,宏陳古人制作之體,及往代廢興之由,甚合上意。未嘗謇諤忤旨,亦不諂諛苟容。及道武季年,大臣多犯威怒,宏獨無譴者,由於此也。
  • 14.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帝曾引宏講論《漢書》,至婁敬説漢祖,欲以魯元公主妻匈奴,善之,嗟嘆者良久。是以諸公主皆嫁於賓附之國,朝臣子弟、良族美彥不得尚焉。尚書職罷,賜宏爵白馬侯,加周兵將軍。與舊功臣庾嶽、奚斤等同班,而信寵過之。
  • 15.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道武崩,明元未即位,清河王紹因人心不安,大出財帛,班賜朝士。宏獨不受紹財,長孫嵩以下鹹愧焉。詔遣使者循行郡國,糾察守宰不如法者,令宏與宜都公穆觀等案之,帝稱其平當。
  • 16.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又詔宏與長孫嵩等朝堂決刑獄。
  • 17.    《魏書·卷三·帝紀第三》:(永興三年)冬十二月……甲午,詔南平公長孫嵩、任城公嵇拔、白馬侯崔玄伯等坐朝堂,錄決囚徒,務在平當。
  • 18.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明元以郡國豪右大人蠹害,乃優詔徵之。人多戀本,而長吏逼遣之。於是輕薄少年,因相扇動,所在聚結。西河、建興盜賊並起,守宰討之不能禁。帝乃引宏及北新侯安同、壽光侯叔孫建、武元城侯元屈等問焉。宏欲大赦以紓之。屈曰:“不如先誅首惡,赦其黨類。”宏曰:“王者臨天下,以安人為本,何顧小曲直也。夫赦雖非正道,而可以權行。若赦而不改,誅之不晚。”明元從之。
  • 19.    《魏書·卷一百一十三·志第十九》:神瑞元年春,置八大人官,大人下置三屬官,總理萬機,故世號八公雲。
  • 20.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神瑞初,詔宏與南平公嵩等坐止車門右,聽理機事。幷州胡數萬南掠河內,遣將軍公孫表等討之,敗績。帝問計於羣臣。宏曰:“表等諸軍,不為不足,但失於處分,故使小盜假息耳。胡眾雖多,而無猛健主將,所謂千奴共一詹也。宜得大將素為胡所服信者,將數百騎,就攝表軍以討之。賊聞,必望風震怖。壽光侯建,前在幷州,諸將莫及。”帝從之,遂平胡寇。尋拜天部大人,進爵為公。
  • 21.    《魏書·卷二十六·列傳第十七》:泰常元年(叔孫俊)卒,時年二十八。太宗甚痛悼之,親臨哀慟。朝野無不追惜。贈侍中、司空、安城王,諡孝元。賜温明秘器,載以輼輬車,衞士導從,陪葬金陵。
  • 22.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泰常三年夏,宏病篤,帝遣侍中穆觀就受遺言,侍臣問疾,一夜數返。卒,追贈司空,諡文貞公。喪禮一依安城王叔孫俊故事。詔羣臣及附國渠帥皆會葬,自親王以外,盡命拜送。
  • 23.    《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太和中,孝文追錄先朝功臣,以宏配饗廟廷。
  • 24.    《魏書·卷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白馬公崔玄伯亦善書,世傳衞瓘體。魏初工書者,崔盧二門。
  • 25.    《魏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玄伯自非朝廷文誥,四方書檄,初不染翰,故世無遺文。尤善草隸行押之書,為世摹楷。
  • 26.    《新唐書·卷五十九·志第四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8-11-29]
  • 27.    《魏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2-31]
  • 28.    《周書·卷三十一·列傳第三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8-11-29]
  • 29.    《新唐書·卷七十二·表第十二(崔氏)》  .國學導航.2006-09-12[引用日期2020-12-06]
  • 30.    《十六國春秋》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7-12-31]
  • 31.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2-31]
  • 32.    夏徵農.辭海 中國古代史分冊:上海辭書出版社,1988-09:373
  • 33.    胡守為,楊廷福 主編.中國歷史大辭典 魏晉南北朝史: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12:630
  • 34.    陳傳席 編著.海外珍藏中國名畫 1:天津人民美術出版社,1998-12:39-41
  • 35.    卷一百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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