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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宏
(十六國時期北魏重臣)
鎖定
崔宏出身關東名門清河崔氏,少時號稱冀州神童。前秦苻堅時,任陽平國侍郎兼領冀州從事、著作佐郎等官職,與苻融結為知交好友。前秦末年,為翟釗及晉叛將張願所留。繼仕後燕慕容垂,任吏部郎、尚書左丞、高陽內史。後為北魏道武帝求得,獲授黃門侍郎,與張袞執掌機要,草創北魏典章。皇始三年(398年),議改國號為魏,為道武帝採納。改任吏部尚書,總裁律令、朝儀、官制,又通制三十六曹,權傾一時。北魏明元帝即位,奉詔與穆觀查處不法官吏,又與長孫嵩疏決刑獄,為“八公”之一。曾建議明元帝起用壽光侯叔孫建,討平幷州羯胡。升任天部大人,累封白馬公。泰常三年(418年),崔宏病逝,獲贈司空,諡號文貞。太和年間,北魏孝文帝追錄先朝功臣,以崔宏配饗太廟。
[3-23]
崔宏不僅政績卓著,其書法也自成一家,他善寫草、隸、行書,為世人所推重。著有《帝王集要》,今已佚。《全後魏文》錄有其文。
[24-33]
崔宏人物生平
崔宏名族神童
崔宏從小就才智過人,被稱為冀州神童。前秦陽平公苻融任冀州牧時,虛心向崔宏請教,對其十分尊敬,並任命他為陽平國侍郎兼冀州從事,對外總理日常事務,入內被視為賓客密友。崔宏對各種事務的處置,毫不拖延。前秦世祖苻堅知道他的才幹,徵其入朝任太子舍人。崔宏以母親患病為由,不肯就任,因而被降為著作佐郎。太原人郝軒有識人之名,他稱讚崔宏是“王佐之才,近代以來從未有過”。苻堅敗亡之後,崔宏避亂於齊魯之間,被翟魏皇帝翟釗及東晉叛將張願所挽留。郝軒嘆息着道:“這個人(指崔宏)啊,遇到這樣的時機,不因此而扶搖直上,卻跟燕雀(指翟釗、張願)一起升降,豈不是可惜了!”
[3]
崔宏後出仕於後燕成武帝慕容垂,任吏部郎、尚書左丞、高陽內史等職,在所擔任的職務上,崔宏都得到良好的評價。他立身正派,雖身處兵荒馬亂之時,卻仍一心學習,不把資產經營之事放在心上,他的妻兒因此也免不了受飢寒之苦。
[4]
崔宏議魏國號
當時,東晉遣使前來問聘,拓跋珪準備遣使回訪,讓有司商議國號。羣臣認為應該定國號為“代”,崔宏則建議説:“三皇、五帝立號,有的用出生地,有的用封國的名稱。所以虞、夏、商、周開始時都是諸侯,當聖德宏隆之後,萬國擁戴,國號也隨其本號,不再更改。只有商因多次遷移,改號叫殷。但仍兼用,不去掉起初的稱號。所以《詩經》中説‘殷商之旅’,便是這個原因。我國雖然統管廣闊土地,到了陛下時,國運如龍騰飛。雖是舊邦,卻是新受天命。所以登國初年改‘代’稱為‘魏’,慕容永也奉進魏地。魏是大國名稱,是神州的上等之國,這也是革命的驗證,有利之處已見之於符瑞了。臣認為應當稱為魏。”拓跋珪同意,於皇始三年(398年)六月下詔,正式定國號為“魏”。
[6]
[7]
崔宏信寵隆盛
拓跋珪前往鄴城時,詢問舊事,崔宏應答如流,深受其讚賞。拓跋珪回軍途中抵達恆嶺時,親自登上山頂,安撫新近歸附的人員,正遇上崔宏扶着老母親爬上山頂,拓跋珪便賞賜給他耕牛和粟米。拓跋珪有感於崔宏的事蹟,於是下令但凡遷徙的人自己難以前行的,由地方配給車和牛。
[8]
崔宏深受信任,權傾朝廷。但他能夠自我約束,生活儉樸,不置產業,家中空空如也;外出時沒有車馬乘坐,早晨、下午都是步行上朝。崔宏的母親年已七十,他供養母親也沒有多樣食物。拓跋珪知道後,更加敬重他,對其厚加賞賜。有人譏笑他過於節儉,而崔宏卻更加自我約束。
[12]
崔宏時常被召去詢問古今舊事、帝王制度,他陳述古代制定的體制以及歷代興廢的原因,很符合拓跋珪的心意。他雖然不曾有犯顏進諫的謇諤之風,但也從不阿諛奉承來取得寵幸。拓跋珪晚年時,羣臣多有觸怒道武帝而獲罪的,崔宏因其謹慎清廉的為人,從未受到譴責。
[13]
拓跋珪曾經召崔宏講論《漢書》,他講到西漢大臣婁敬勸説漢高祖將魯元公主出嫁匈奴時,拓跋珪頗為讚賞,感嘆許久。所以各位公主都嫁給了附屬北魏的各國,朝臣們的子弟及高門才士都娶不到公主。尚書之職被罷除後,拓跋珪賜崔宏爵位為白馬侯,加周兵將軍,不僅得與舊功臣庾嶽、奚斤等同列,受到的寵信也超過他們。
[14]
崔宏總機任重
天賜六年(409年)十月,拓跋珪的次子、清河王拓跋紹作亂,弒殺拓跋珪。拓跋紹因為人心不安,便取出大量財物絹帛,賞賜朝臣,羣臣之中只有崔宏不肯接受,南平公長孫嵩以下的朝臣都為之羞愧。同年,齊王拓跋嗣殺拓跋紹,即位為帝,即明元帝。拓跋嗣派使者們外出視察各郡國情況,檢舉糾正那些違法的地方官員,崔宏與宜都公穆觀等最後審定,拓跋嗣稱讚他們做得公平適當。
[15]
拓跋嗣因為各郡國中的豪門士族頭領有害於地方和國家,便下優詔徵召他們到京師。人們大多留戀故土,而官吏仍強逼遣送,一些輕率青年便趁機相互煽動,在各地聚集起事。河西、建興盜賊四起,守宰們討伐卻難以制止。拓跋嗣便召崔宏和北新侯安同、壽光侯叔孫建、武元城侯元屈等問計。崔宏請求朝廷宣佈大赦以緩和情緒。元屈説:“不如先殺掉首惡,赦免其同黨。”崔宏説:“帝王治理天下,以安定民心為本,何須糾纏於小的曲直呢?大赦雖不是最好的辦法,卻可作為權變的方法。如果大赦之後仍不改正,再殺也不遲。”拓跋嗣同意。
[18]
神瑞元年(414年),拓跋嗣令崔宏與南平公長孫嵩等坐在止車門右側,聽理軍政機密大事,世人稱其為“八公”。
[19]
幷州的數萬胡人南侵至河內,朝廷所派將軍公孫表等征討不利。拓跋嗣向羣臣問計。崔宏説:“公孫表等諸軍,並非數量不足,只是失於指揮,所以只能使小盜暫時平息下來。胡人數量雖多,但缺少勇猛的主將,這也就是人們所説的千奴共一膽啊!應當派一位一向為胡人所信服的大將,帶領數百騎兵,統率公孫表所部進行討伐,胡人知道後,必定聞風震驚。壽光侯叔孫建,以前曾在幷州任職,眾將都沒有能比得上他的。”拓跋嗣聽從其建議,胡亂得以平息。不久後,崔宏被任命為天部大人,進封白馬公。
[20]
崔宏倍極哀榮
泰常三年(418年)夏天,崔宏病重,拓跋嗣派侍中穆觀前往其府邸,聽受遺言。近臣奉命前去問病探視,一夜之間數次往返。同年,崔宏逝世,拓跋嗣追贈他為司空,諡號“文貞”。其喪禮完全依照安城王叔孫俊之例辦理(據《魏書·叔孫俊傳》載,叔孫俊死後獲賜温明秘器,靈柩用輼輬車裝載,衞士在前引導並隨從
[21]
),拓跋嗣詔令羣臣及各附屬國首領都參加葬禮,除親王以外,所有人都要拜送崔宏。
[22]
崔宏主要影響
崔宏政治
崔宏書法
崔宏的家族世代研習“衞瓘體”,北魏初年論及工於書法之家,必稱清河崔氏、范陽盧氏二門
[24]
。他本人在書法上也頗有造詣,善寫草、隸及行書,被時人引為摹本。
[25]
遺憾的是,崔宏並沒有墨寶傳至今世。
崔宏歷史評價
郝軒:斯人也,遇斯時,不因扶搖之勢,而與鴳雀飛沈,豈不惜哉!
[27]
(《魏書》引)
魏收:玄伯世家雋偉,仍屬權輿,總機任重,守正成務,禮從清廟,不亦宜乎?
[27]
(《魏書》)
崔宏人際關係
主詞條:清河崔氏
《廣韻》説 | ||||||||||||
崔業 | 崔昱 | 崔紹 | 崔雅 | 崔忠 | 崔泰 | 崔恪 | 崔因 | 崔雙 | ||||
崔邯 | ||||||||||||
崔寓 | 不祥 | 不祥 | 不祥 | 崔琳 | ||||||||
崔景 | ||||||||||||
唐人姓書説 | ||||||||||||
崔業 | 崔昱 | 崔紹 | 崔雅 | 崔忠 | 崔泰 | 崔景 | ||||||
崔恪 | ||||||||||||
崔因 | 崔雙 | |||||||||||
崔寓 | 不祥 | 不祥 | 不祥 | 崔琳 | ||||||||
附:崔業,字伯基,居清河東武城。注:崔琳,字德孺,即漢末三國的崔林。 |
崔林 | 崔某 | 崔某(温嶠親舅) | 崔渾 | |||||
崔潛 | 崔宏 | |||||||
崔恬(上黨太守) | ||||||||
崔湛 | 崔顗 | 崔蔚(郢州刺史) | ||||||
崔景茂 | ||||||||
崔彥璋 | ||||||||
崔暹 | ||||||||
崔彧 | ||||||||
崔液(尚書郎) | ||||||||
崔宏主要作品
崔宏史料索引
《十六國春秋·卷四十二·前秦錄十》
[30]
《魏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
[27]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
[31]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晉紀三十》
[35]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一十·晉紀三十二》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一十一·晉紀三十三》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一十五·晉紀三十七》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一十七·晉紀三十九》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一十八·晉紀四十》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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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全後魏文·卷二十二》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08-03]
- 2.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崔宏,字玄伯,清河東武城人,魏司空林之六世孫也。祖悦,仕石季龍,位司徒右長史。父潛,仕慕容暐,為黃門侍郎。並以才學稱。
- 3.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宏少有雋才,號曰冀州神童。苻融之牧冀州,虛心禮敬。拜陽平公侍郎、領冀州從事。出總庶事,入為賓友,眾務修理,處斷無滯。苻堅聞之,徵為太子舍人。辭以母疾,不就。左遷著作佐郎。太原郝軒名知人,稱宏有王佐之材,近代所未有也。堅亡,避難齊魯間,為丁零翟釗及晉叛將張願所留。郝軒嘆曰:“斯人也,遇斯時,不因扶搖之勢,而與鴳雀飛沈,豈不惜哉!”
- 4.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仕慕容垂,為吏部郎、尚書左丞、高陽內史,所歷著稱。立身雅正,雖在兵亂,獨厲志篤學,不以資產為意,妻子不免飢寒。
- 5.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道武徵慕容寶,次中山。棄郡走海濱。帝素聞其名,遣求。及至,以為黃門侍郎,與張兗對總機要,草創制度。
- 6.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時晉使來聘,帝將報之,詔有司議國號。宏議曰:“三皇、五帝之立號也,或因所生之土,或以封國之名。故虞、夏、商、周始皆諸侯,及聖德既隆,萬國宗戴,稱號隨本,不復更立。唯商人屢徙,改號曰殷。然猶兼行,不廢始基之號。故《詩》雲‘殷商之旅’,此其義也。國家雖統北方廣漠之土,逮於陛下,應運龍飛。雖曰舊邦,受命惟新。以是登國之初改代曰魏。慕容永亦奉進魏土。夫魏者大名州之上國,斯乃革命之徵驗,利見之玄符也。臣愚以為宜號為魏。”道武從之,於是稱魏。
- 7. 《魏書·卷二·帝紀第二》:(皇始三年、天興元年)六月丙子,詔有司議定國號。羣臣曰:“昔周秦以前,世居所生之土,有國有家,及王天下,即承為號。自漢以來,罷侯置守,時無世繼,其應運而起者,皆不由尺土之資。今國家萬世相承,啓基雲代。臣等以為若取長遠,應以代為號。”詔曰:“昔朕遠祖,總御幽都,控制遐國,雖踐王位,未定九州。逮於朕躬,處百代之季,天下分裂,諸華乏主。民俗雖殊,撫之在德,故躬率六軍,掃平中土,凶逆蕩除,遐邇率服。宜仍先號,以為魏焉。佈告天下,鹹知朕意。”
- 8.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及帝幸鄴,歷問故事。宏應對若流,帝善之。還次恆嶺,帝親登山頂,撫慰新人,適遇宏扶老母登嶺,賜以牛米。因詔諸徙人不能自進者,給以車牛。
- 9.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遷吏部尚書。時命有司制官爵,撰朝儀,協音樂,定律令,申科禁,宏總而裁之,以為永式。
- 10. 《魏書·卷二·帝紀第二》:(皇始三年、天興元年)十有一月辛亥,詔尚書吏部郎中鄧淵典官制,立爵品,定律呂,協音樂;儀曹郎中董謐撰郊廟、社稷、朝覲、饗宴之儀;三公郎中王德定律令,申科禁;太史令晁崇造渾儀,考天象;吏部尚書崔玄伯總而裁之。
- 11.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及置八部大夫,以擬八坐。宏通署三十六曹,如令、僕統事。
- 12.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深被信任,勢傾朝廷。約儉自居,不營產業,家徒四壁;出無車乘,朝晡步上。母年七十,供養無重膳。帝聞,益重之,厚加饋賜。時人亦或譏其過約,而宏居之愈甚。
- 13.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常引問古今舊事,王者制度,宏陳古人制作之體,及往代廢興之由,甚合上意。未嘗謇諤忤旨,亦不諂諛苟容。及道武季年,大臣多犯威怒,宏獨無譴者,由於此也。
- 14.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帝曾引宏講論《漢書》,至婁敬説漢祖,欲以魯元公主妻匈奴,善之,嗟嘆者良久。是以諸公主皆嫁於賓附之國,朝臣子弟、良族美彥不得尚焉。尚書職罷,賜宏爵白馬侯,加周兵將軍。與舊功臣庾嶽、奚斤等同班,而信寵過之。
- 15.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道武崩,明元未即位,清河王紹因人心不安,大出財帛,班賜朝士。宏獨不受紹財,長孫嵩以下鹹愧焉。詔遣使者循行郡國,糾察守宰不如法者,令宏與宜都公穆觀等案之,帝稱其平當。
- 16.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又詔宏與長孫嵩等朝堂決刑獄。
- 17. 《魏書·卷三·帝紀第三》:(永興三年)冬十二月……甲午,詔南平公長孫嵩、任城公嵇拔、白馬侯崔玄伯等坐朝堂,錄決囚徒,務在平當。
- 18.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明元以郡國豪右大人蠹害,乃優詔徵之。人多戀本,而長吏逼遣之。於是輕薄少年,因相扇動,所在聚結。西河、建興盜賊並起,守宰討之不能禁。帝乃引宏及北新侯安同、壽光侯叔孫建、武元城侯元屈等問焉。宏欲大赦以紓之。屈曰:“不如先誅首惡,赦其黨類。”宏曰:“王者臨天下,以安人為本,何顧小曲直也。夫赦雖非正道,而可以權行。若赦而不改,誅之不晚。”明元從之。
- 19. 《魏書·卷一百一十三·志第十九》:神瑞元年春,置八大人官,大人下置三屬官,總理萬機,故世號八公雲。
- 20.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神瑞初,詔宏與南平公嵩等坐止車門右,聽理機事。幷州胡數萬南掠河內,遣將軍公孫表等討之,敗績。帝問計於羣臣。宏曰:“表等諸軍,不為不足,但失於處分,故使小盜假息耳。胡眾雖多,而無猛健主將,所謂千奴共一詹也。宜得大將素為胡所服信者,將數百騎,就攝表軍以討之。賊聞,必望風震怖。壽光侯建,前在幷州,諸將莫及。”帝從之,遂平胡寇。尋拜天部大人,進爵為公。
- 21. 《魏書·卷二十六·列傳第十七》:泰常元年(叔孫俊)卒,時年二十八。太宗甚痛悼之,親臨哀慟。朝野無不追惜。贈侍中、司空、安城王,諡孝元。賜温明秘器,載以輼輬車,衞士導從,陪葬金陵。
- 22.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泰常三年夏,宏病篤,帝遣侍中穆觀就受遺言,侍臣問疾,一夜數返。卒,追贈司空,諡文貞公。喪禮一依安城王叔孫俊故事。詔羣臣及附國渠帥皆會葬,自親王以外,盡命拜送。
- 23. 《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太和中,孝文追錄先朝功臣,以宏配饗廟廷。
- 24. 《魏書·卷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白馬公崔玄伯亦善書,世傳衞瓘體。魏初工書者,崔盧二門。
- 25. 《魏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玄伯自非朝廷文誥,四方書檄,初不染翰,故世無遺文。尤善草隸行押之書,為世摹楷。
- 26. 《新唐書·卷五十九·志第四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8-11-29]
- 27. 《魏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2-31]
- 28. 《周書·卷三十一·列傳第三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8-11-29]
- 29. 《新唐書·卷七十二·表第十二(崔氏)》 .國學導航.2006-09-12[引用日期2020-12-06]
- 30. 《十六國春秋》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7-12-31]
- 31.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2-31]
- 32. 夏徵農.辭海 中國古代史分冊:上海辭書出版社,1988-09:373
- 33. 胡守為,楊廷福 主編.中國歷史大辭典 魏晉南北朝史: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12:630
- 34. 陳傳席 編著.海外珍藏中國名畫 1:天津人民美術出版社,1998-12:39-41
- 35. 卷一百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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