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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亮

(北魏尚書僕射)

鎖定
崔亮(460-521年),字敬儒,清河郡東武城(今河北省故城縣)人。北魏時期大臣,劉宋尚書郎崔元孫之子,宰相崔光從弟
出身清河崔氏青州房。勤奮好學,得到僕射李衝推薦,擔任中書博士,遷尚書郎。孝文帝元宏遷都後,授吏部郎中、太子中舍人,遷中書侍郎兼尚書左丞。宣武帝元恪親政,遷給事黃門侍郎,領青州大中正,負責人才選拔事宜。歷任散騎常侍、黃門郎、度支尚書、御史中尉、都官尚書、七兵尚書、廷尉卿,出除安西將軍、雍州刺史,頗有政績。徵為太常卿,負責吏部事務。孝明帝元詡即位,出任撫軍將軍、定州刺史,攻打游擊將軍趙祖悦佔領的硤石,進號鎮北將軍殿中尚書,歷吏部尚書侍中太常卿、左光祿大夫尚書右僕射。依附於宦官、權臣劉騰,轉任尚書僕射
北魏正光二年秋,去世,時年六十二歲,獲贈散騎常侍、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冀州刺史,諡號“貞烈”。
字敬儒
所處時代
北魏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清河東武城(今河北故城南)
出生日期
460年
逝世日期
521年
主要成就
崔亮在雍州,讀《杜預傳》,見為八磨,嘉其有濟時用,遂教民為碾。及為僕射,奏於張方橋東堰谷水造水碾磨數十區,其利十倍,國用便之
本    名
崔亮
籍    貫
清河東武城(今河北故城南)
家    世
清河崔氏青州房

崔亮人物生平

崔亮,字敬儒,清河東武城人也。父元孫,劉駿尚書郎。劉彧之僭立也,青州刺史沈文秀阻兵叛之。劉彧使元孫討文秀,為文秀所害。亮母房氏,攜亮依冀州刺史崔道固歷城,道固即亮之叔祖也。及慕容白曜平定三齊,內徙桑乾,為平齊民。時年(469年)十歲,常依季父幼孫居,家貧,傭書自業。 [1] 
時隴西李衝當朝任事,亮從兄光【崔光】往依之,謂崔亮曰:"安能久事筆硯,而不往託李氏也?彼家饒書,因可得學。"亮曰:"弟妹飢寒,豈可獨飽?自可觀書於市,安能看人眉睫乎!"光言之於衝,衝召亮與語,因謂亮曰:"比見卿先人《相命論》,使人胸中無復怵迫之念。今遂亡本,卿能記之不?"亮即為誦之,涕淚交零,聲韻不異。衝甚奇之,迎為館客。衝謂其兄子彥曰:"大崔生寬和篤雅,汝宜友之;小崔生峭整清徹,汝宜敬之。二人終將大至。"衝薦之為中書博士。轉議郎,尋遷尚書二千石郎。
高祖(元宏)在洛,欲創革舊制,選置百官。謂羣臣曰:"與朕舉一吏部郎,必使才望兼允者,給卿三日假。"又一日,高祖曰:"朕已得之,不煩卿輩也。"馳驛徵亮兼吏部郎。俄為太子中舍人,遷中書侍郎,兼尚書左丞。亮雖歷顯任,其妻不免親事舂簸。高祖聞之,嘉其清貧,詔帶野王令。世宗親政,遷給事黃門侍郎,仍兼吏部郎,領青州大中正。亮自參選事,垂將十年,廉慎明決,為尚書郭秬所委,每雲:"非崔郎中,選事不辦。"
尋除散騎常侍,仍為黃門郎。遷度支尚書,領御史中尉。自遷都之後,經略四方,又營洛邑,費用甚廣。亮在度支,別立條格,歲省億計。又議修汴蔡二渠,以通邊運,公私賴焉。侍中、廣平王懷以母弟之親,左右不遵憲法,敕亮推治。世宗禁懷不通賓客者久之。後因宴集,懷恃親使忿,欲陵突亮。亮乃正色責之,即起於世宗前,脱冠請罪,遂拜辭欲出。世宗曰:"廣平粗疏,向來又醉,卿之所悉,何乃如此也?"遂詔亮復坐,令懷謝焉。亮外雖方正,內亦承候時情,宣傳左右。郭神安頗被世宗識遇,以弟託亮,亮引為御史。及神安敗後,因集禁中,世宗令兼侍中盧昶宣旨責亮曰:"在法官何故受左右囑請?"亮拜謝而已,無以上對。轉都官尚書,又轉七兵,領廷尉卿,加散騎常侍,中正如故。徐州刺史元昞撫御失和,詔亮馳驛安撫。亮至,劾昞,處以大辟,勞賚綏慰,百姓帖然。
除安西將軍、雍州刺史。城北渭水淺不通船,行人艱阻。亮謂僚佐曰:"昔杜預乃造河梁,況此有異長河,且魏晉之日亦自有橋,吾今決欲營之。"鹹曰:"水淺,不可為,浮橋泛長無恆,又不可施柱,恐難成立。"亮曰:"昔秦居咸陽,橫橋渡渭,以像閣道,此即以柱為橋。今唯慮長柱不可得耳。"會天大雨,山水暴至,浮出長木數百根。藉此為用,橋遂成立,百姓利之,至今猶名崔公橋。亮性公清,敏於斷決,所在並號稱職,三輔服其德政。世宗嘉之,詔賜衣馬被褥。後納其女為九嬪。徵為太常卿,攝吏部事。
肅宗初,出為撫軍將軍、定州刺史。蕭衍左遊擊將軍趙祖悦率眾偷據硤石。詔亮假鎮南將軍,齊王蕭寶夤鎮東將軍,章武王融安南將軍,並使持節、都督諸軍事以討之。靈太后勞遣亮等,賜戎服雜物。亮至硤石,祖悦出城逆戰,大破之。賊復於城外置二柵,欲拒官軍,亮焚擊破之,殺三千餘人。亮與李崇為水陸之期,日日進攻,而崇不至。及李平至,崇乃進軍,共平硤石,語在《平傳》。靈太后賜亮璽書曰:"硤石既平,大勢全舉,淮堰孤危,自將奔遁。若仍敢遊魂,此當易以立計,擒翦蟻徒,應在旦夕。將軍推轂所憑,親對其事,處分經略,宜共協齊,必令得掃蕩之理,盡彼遺燼也。隨便守禦,及分度掠截,扼其咽喉,防塞走路,期之全獲,無令漏逸。若畏威降首者,自加蠲宥,以仁為本,任之雅算。一二往使別宣。"以功進號鎮北將軍。
李平部分諸軍,將水陸兼進,以討堰賊。亮違平節度,以疾請還,隨表而發。平表曰:"臣以蕭衍將湛僧珍、田道龍游魂境內,猶未收跡,義之、神念尚住梁城。令都督崔亮權據下蔡,別將甕生即住東岸,與亮接勢,以防橋道。臣發引向堰,舍人曹道至,奉敕更有處分,而亮已輒還京。按亮受付東南,推轂是託,誠應憂國忘家,致命為限。而始屆汝陰,盤桓不進;暨到寇所,停淹八旬;所營土山攻道,並不克就。損費糧力,坐延歲序。賴天威遠被,士卒憤激,東北騰上,垂至北門;而亮遲迴,仍不肯上,臣逼以白刃,甫乃登陟。及平硤石,宜聽處分,方更肆其專恣,輕輒還歸。此而不糾,法將焉寄?按律'臨軍征討而故留不赴者死',又云'軍還先歸者流'。軍罷先還,尚有流坐,況亮被符令停,委棄而反,失乘勝之機,闕水陸之會?緣情據理,咎深'故留'。今處亮死,上議。"靈太后令曰:"亮為臣不忠,去留自擅,既損威稜,違我經略。雖有小捷,豈免大咎!但吾攝御萬幾,庶茲惡殺,可特聽以功補過。"及平至,亮與爭功于禁中,形於聲色。
尋除殿中尚書,遷吏部尚書。時羽林新害張彝之後,靈太后令武官得依資入選。官員既少,應選者多,前尚書李韶循常擢人,百姓大為嗟怨。亮乃奏為格制,不問士之賢愚,專以停解日月為斷。雖復官須此人,停日後者終於不得;庸才下品,年月久者灼然先用。沉滯者皆稱其能。亮外甥司空諮議劉景安書規亮曰:"殷周以鄉塾貢士,兩漢由州郡薦才,魏晉因循,又置中正。諦觀在昔,莫不審舉,雖未盡美,足應十收六七。而朝廷貢才,止求其文,不取其理;察孝廉唯論章句,不及治道;立中正不考人才行業,空辨氏姓高下。至於取士之途不溥,沙汰之理未精。而舅屬當銓衡,宜須改張易調。如之何反為停年格以限之?天下士子,誰復修厲名行哉!"亮答書曰:"汝所言乃有深致。吾乘時邀幸,得為吏部尚書。當其壯也,尚不如人,況今朽老而居帝難之任。常思同升舉直,以報明主之恩;盡忠竭力,不為貽厥之累。昨為此格,有由而然,今已為汝所怪,千載之後,誰知我哉?可靜念吾言,當為汝論之。吾兼正六為吏部郎,三為尚書,銓衡所宜,頗知之矣。但古今不同,時宜須異。何者?昔有中正,品其才第,上之尚書,尚書據狀,量人授職,此乃與天下羣賢共爵人也。吾謂當爾之時,無遺才,無濫舉矣,而汝猶雲十收六七。況今日之選專歸尚書,以一人之鑑照察天下。劉毅所云:'一吏部、兩郎中,而欲究竟人物,何異以管窺天,而求其博哉!'今勳人甚多,又羽林入選,武夫崛起,不解書計,唯可彍弩前驅,指蹤捕噬而已。忽令垂組乘軒,求其烹鮮之效,未曾操刀,而使專割。又武人至多,官員至少,不可週溥。設令十人共一官,猶無官可授,況一人望一官,何由可不怨哉?吾近面執,不宜使武人入選,請賜其爵,厚其祿。既不見從,是以權立此格,限以停年耳。昔子產鑄刑書以救弊,叔向譏之以正法,何異汝以古禮難權宜哉!仲尼雲:德我者亦《春秋》,罪我者亦《春秋》。吾之此指,其由是也。但令當來君子,知吾意焉。"後甄琛元修義、城陽王徽相繼為吏部尚書,利其便己,踵而行之。自是賢愚同貫,涇渭無別。魏之失才,從亮始也。轉侍中、太常卿,尋遷左光祿大夫、尚書右僕射。時劉騰擅權。崔亮託妻劉氏,傾身事之,故頻年之中名位隆赫,有識者譏之。轉尚書僕射,加散騎常侍。正光二年秋,疽發於背,肅宗遣舍人問疾,亮上表乞解僕射,送所負荷及印綬,詔不許。尋卒,詔給東園秘器、朝服一襲,賵物七百段、蠟三百斤。贈使持節、散騎常侍、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冀州刺史,諡曰“貞烈”。

崔亮主要成就

崔亮在雍州,讀《杜預傳》,見為八磨,嘉其有濟時用,遂教民為碾。及為僕射,奏於張方橋東堰谷水造水碾磨數十區,其利十倍,國用便之。

崔亮親屬成員

崔亮出身清河崔氏青州房。清河崔氏青州房為唐代清河崔氏定著六房之一。清河崔氏魏晉以來家世非常顯赫,為抑制他們的影響力,唐顯慶四年(659年),唐高宗下禁婚詔,禁止包括崔宗伯二子、崔元孫二子(崔亮、崔敬默)後裔在內的“七姓十家”間互相通婚。然而禁婚詔不但執行效果不理想,沒有起到削弱他們影響力的作用,反而抬高了他們的身份,“往往反自稱‘禁婚家’,益增厚價。”崔元孫二子後裔(清河崔氏青州房部分)位列唐代禁婚家,人物輩出,世代冠冕,門第高貴。 [2-5] 

崔亮先輩

先祖:崔琰,曹魏中尉。
高祖:崔瓊,前燕車騎屬。
曾祖:崔輯,劉宋泰山郡太守。
祖父:崔修之,劉宋清河郡太守。
父親:崔元孫,劉宋尚書郎。劉宋泰始二年(466年),奉宋明帝旨意慰勞前線義軍,跟隨明僧皓領兵進攻沈文秀,戰敗被殺,獲贈寧朔將軍、冀州都督,諡號“貞烈”。

崔亮兒子

崔士安,北魏比部郎、諫議大夫,贈左將軍、光州刺史。
崔士和,北魏司空主簿、中散大夫、雍州長史,為莫折念生所害。
崔士泰,北魏時,歷給事中、司空從事中郎、諫議大夫、司空司馬、徵蠻別將,河陰之變中遇害,追贈都督青兗二州諸軍事、鎮東將軍、青州刺史,諡號“文肅”。其子崔肇師襲爵,官至中書舍人。

崔亮母親

房氏,出身清河房氏

崔亮夫人

劉氏,出身河南劉氏。

崔亮弟弟

崔敬默,奉朝請、徵虜長史,贈南陽太守。後裔亦被唐高宗列入禁婚家“七姓十家”。
崔隱處,青州都頭。

崔亮從父弟

崔光韶,徵東將軍、廷尉卿、金紫光祿大夫,獲贈散騎常侍、驃騎將軍、青州刺史。
崔光伯,尚書郎、青州別駕、北海太守、太傅諮議參軍,贈徵東將軍、青州刺史。

崔亮世系表格

清河崔氏青州房世系表(部分)
崔欽

崔輯
崔修之




崔乾亨




崔道淹
崔方騫




崔隱處





崔幼孫
崔通




崔滔




崔攸之







崔目連






崔僧深
崔伯驎





崔伯驥




















崔祖虯





崔景微
崔休纂





崔景業






崔景淵






注:新唐書·宰相世系表》雲“京孫瓊”,而《廣韻》雲“京生瓊”,暫從《世系表》説法。繪表所上。《魏書》雲“有崔道固,字季堅,琰八世孫也”崔目連、崔曰連是否為同一人,待考。

崔亮史籍記載

崔亮《北史》記載

北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三十二·崔光(子劼、弟子鴻) 崔亮(從弟光韶、叔祖道固)》記載: [6] 
崔亮,字敬儒,清河東武城人,魏中尉琰之後也。高祖瓊,為慕容垂車騎屬。曾祖輯,南徙青州,因仕宋為太山太守。祖修之,清河太守。父元孫,尚書郎。青州刺史沈文秀之叛,宋明帝使元孫討之,為文秀所害。亮母房攜亮依其叔祖冀州刺史道固於歷城,及慕容白曜平三齊,內徙桑乾為平齊人。時年十歲,常依季父幼孫。居貧,傭書自業。
時隴西李衝當朝任事,亮族兄光往依之,謂亮曰:“安能久事筆硯而不往託李氏也?彼家饒書,因可得學。”亮曰:“弟妹飢寒,豈容獨飽?自可觀書於市,安能看人眉睫乎!”光言之於衝,衝召亮與語,因謂曰:“比見卿先人《相命論》,使人胸中無復怵迫之念。今遂亡本,卿能記之不?”亮即為誦之,涕淚交零,聲韻不異。衝甚奇之,迎為館客。衝謂其兄子彥曰:“大崔生寬和篤雅,汝宜友之;小崔生峭整清徹,汝宜敬之,二人終將大至。”衝薦之為中書博士,轉議郎,尋遷尚書二千石。孝文在洛,欲創革舊制,選置百官,謂羣臣曰:“與朕舉一吏部郎,必使才望兼允者,給卿三日假。”又一日,孝文曰:“朕已得之,不煩卿輩也。”驛徵亮兼吏部郎。俄為太子中舍人,遷中書侍郎,兼尚書左丞。亮雖歷顯任,其妻不免親事舂簸,孝文聞之,嘉其清貧,詔帶野王令。
孝明親政,遷給事黃門侍郎,仍兼吏部郎,領青州大中正。亮自參選事,垂將十年,廉慎明決,為尚書郭祚所委,每雲:“非崔郎中選事不辦。”尋除散騎常侍,仍為黃門。遷度支尚書,領御史中尉。白遷都之後,經略四方,又營洛邑,費用甚廣。亮在度支,別立條格,歲省億計。又議修汴、蔡三渠以通邊運,公私賴焉。
侍中、廣平王元懷以母弟之親,左右不遵憲法,敕亮推究。宣武帝圈禁元懷,不通賓客者崔久之。後因宴集,元懷侍親使忿,欲陵突崔亮。亮乃正色責之,即起於宣武前脱冠請罪,遂拜辭欲出。宣武曰:“廣平粗疏,向來又醉,卿之所悉,何乃如此也!遂詔亮復坐,令懷謝焉。亮外雖方正,內亦承候時情。宣傳左右郭神安頗被宣武識遇,以弟託亮,亮引為御史。及神安敗後,因集禁中,宣武令兼侍中盧昶宣旨責亮曰:“在法官,何故受左右囑請!”亮拜謝而已,無以上對。轉都官尚書,又轉七兵,領廷尉卿,加散騎常侍。徐州刺史元昞撫御失和,詔亮馳驛安撫。亮至,劾昞處以大辟,勞賚綏慰,百姓帖然。
除安西將軍、雍州刺史。城北渭水淺不通船,行人艱阻。亮謂寮佐曰:“昔杜預乃造河梁,況此有異長河,且魏、晉之日,亦自有橋。吾今決欲營之。”鹹曰:“水淺,不可為浮橋;泛長無恆,又不可施柱。恐難成立。”亮曰:“昔秦居咸陽,橫橋度渭,以像閣道,此即以柱為橋。今唯慮長柱不可得耳。”會天大雨,山水暴至,浮出長木數百根,籍此為用,橋遂成立。百姓利之,至今猶名崔公橋。亮性公清,敏於斷決,所在並號稱職,三輔服其德政。宣武嘉之,詔賜衣馬被褥。後納其女為九嬪,徵為太常卿,攝吏部事。
孝明初,出為定州刺史。梁左遊擊將軍趙祖悦率眾據硤石,詔亮假鎮南將軍,齊王蕭寶夤鎮東將軍,章下王融安南將軍,並使持節,督諸軍以討之。靈太后勞遣亮等,賜戎服雜物。亮至硤石,祖悦出城逆戰,大破之。祖悦復於城外置二柵,欲拒軍,亮焚擊破之。亮與李崇為水陸之期,日日進攻,而崇不至。及李平至,崇乃進軍,共平硤石。
靈太后賜亮璽書曰:“硤石既平,大勢全舉,淮堰孤危,自將奔遁。若仍敢遊魂,此當易以立計。禽翦蟻徒,應在旦夕。將軍推轂所馮,親對其事,處分經略,宜共協齊,必令得掃蕩之理,盡彼遺燼也。隨便守禦,及分度掠截,扼其咽喉,防塞走路,期之全獲,無令漏逸。若畏威降首者,自加蠲宥,以仁為本,任之雅算。”以功進號鎮北將軍。
李平部分諸軍,將水陸兼進,以討堰賊。亮違平節度,以疾請還,隨表而發。平表亮輒還京,失乘勝之機,闕水陸之會,今處亮死,上議。靈太后令曰:“亮去留自擅,違我經略,雖有小捷,豈免大咎。但吾攝御萬機,庶茲惡殺,可特聽以功補過。”及平至,亮與爭功禁中,形於聲色。
尋除殿中尚書,遷吏部尚書。時羽林新害張彝之後,靈太后令武官得依資入選。官員既少,應選者多,前尚書李韶循常擢人,百姓大為怨。亮乃奏為格制,不問士之賢愚,專以停解日月為斷,雖復官須此人,停日後者終不得。庸才下品,年月久者灼然先用。沈滯者皆稱其能。亮外甥司空諮義劉景安書規亮曰:“殷、周以鄉塾貢士,兩漢由州郡薦才,魏、晉因循,又置中正。諦觀在昔,莫不審舉,雖未盡美,足應十收六七。而朝廷貢才,止求其文,不取其理。察孝廉唯論章句,不及治道;立中正不考人才行業,空辨氏姓高下。至於取士之途不溥,沙汰之理未精。而舅屬當銓衡,宜須改張易調。如何反為停年格以限之,天下士子誰復修厲名行哉?”亮答書曰:
汝所言乃有深致。吾乘時徼倖,得為吏部尚書。當其壯也,尚不如人,況今朽老,而居帝難之任。常思同升舉直,以報明主之恩;盡忠竭力,不為貽厥之累。昨為此格,有由而然。今已為汝所怪,千載之後,誰知我哉!可靜念吾言,當為汝論之。
吾兼正六為吏部郎,三為尚書,銓衡所宜,頗知之矣。但古今不同,時宜須異。何者?昔有中正品其才第,上之尚書,尚書據狀,量人授職,此乃與天下羣賢共爵人也。吾謂當爾之時,無遺才、無濫舉矣,而當猶雲十收六七。況今日之選,專歸尚書,以一人之鑑,照察天下,劉毅所云一吏部、兩郎中而欲究鏡人物,何異以管窺天而求其博哉!今勳人甚多,又羽林入選。武夫崛起,不解書計,唯可彍弩前驅,指蹤捕噬而已。忽令垂組乘軒,求其烹鮮之效,未曾操刀,而使專割。又武人至多,官員至少,不可週溥。設令十人共一官,猶無官可授,況一人望一官,何由可不怨哉?吾近面執,不宜使武人入選,請賜其爵,厚其祿。既不見從,是以權立此格,限以停年耳。
昔子產鑄刑書以救敝,叔向譏之以正法,何異汝以古禮難權宜哉?仲尼雲:“德我者《春秋》,罪我者亦《春秋》。”吾之此指,其由是也。但令當來君子,知吾意焉。
甄琛元修義、城陽王徽相繼為吏部尚書,利其便己,踵而行之。自是賢愚同貫,涇、渭無別。魏之失才,從亮始也。
歷侍中、太常卿、左光祿大夫、尚書右僕射。時劉騰擅權,亮託妻劉氏,傾身事之。故頻年之中,名位隆赫。有識者譏之。轉尚書僕射,加散騎常侍。疽發於背,明帝遣舍人問疾,亮上表乞解僕射,詔不許。尋卒。詔給東園秘器,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諡曰貞烈。
亮在雍州,讀《杜預傳》,見其為八磨,嘉其有濟時用,遂教人為碾。及為僕射,奏於張方橋東堰谷水,造磑磨數十區,其利十倍,國用便之。亮有三子,士安、士和、士泰,並強士,善於當世。

崔亮《廣韻》記載

廣韻》記載:齊(西周姜齊)丁公伋子食採於,因以為。出清河博陵二望唐世系表丁公伋嫡子季子讓國叔乙,食採於崔,遂為崔氏。季子生穆伯,穆伯生沃,沃生野,八世孫夭【崔夭】。僖公二十八年,晉侯、宋公、齊國歸父、崔夭城濮,夭生杼【崔杼】。襄十九年,齊恵公卒,崔杼有寵於恵公高,國畏其偏也,公卒而逐之,書曰:崔杼出奔衞,非其罪也。成十七年,齊侯使崔杼為大夫。襄二十三年,崔杼弒莊公,諡武子。杼生成及強,後妻東郭生明,嫡庶爭立,而立明。二十七年,齊慶封使盧蒲嫳殺成及強,杼及妻縊,崔明奔晉,生良。十五世孫意如【崔意如】為秦大夫,封東萊侯,二子:業、仲牟。業字伯基,居清河東武城,仲牟居博陵安平,併為著姓。……伯基八世孫密,密二子:霸、琰【崔琰】。……琰字季圭,魏尚書。……青州房,琰生欽,欽生京,京生瓊(《世系表》京孫瓊),慕容垂車騎屬。生輯,宋泰山太守,徙居青州,號青州房。輯生修之,修之生宋尚書郎元孫。元孫生亮,後魏(今稱北魏)僕射侍中正烈公。亮生士泰,徵蠻別將、樂陵文肅公。生肇師,北齊中書侍郎、襄城男。肇師孫道淹,生方騫,萬年主簿、臨洛子。方騫生正固,武功主簿。正固生景,大理評事。景眰生園【崔園】,相肅宗【唐肅宗】。
參考資料
  • 1.    《魏書·卷六十六·列傳第五十四·崔亮》:崔亮,字敬儒,清河東武城人也。父元孫,劉駿尚書郎。劉彧之僣立也,彧青州刺史沈文秀阻兵叛之。彧使元孫討文秀,為文秀所害。亮母房氏,攜亮依冀州刺史崔道固於歷城,道固即亮之叔祖也。及慕容白曜之平三齊,內徙桑乾,為平齊民。時年十歲,常依季父幼孫居,家貧,傭書自業。
  • 2.    《新唐書·卷七十二·表第十二·宰相世系二 (崔氏)》:崔氏定著十房:一曰鄭州,二曰鄢陵,三曰南祖,四曰清河大房,五曰清河小房,六曰清河青州房,七曰博陵安平房,八曰博陵大房,九曰博陵第二房,十曰博陵第三房。宰相二十三人。鄭州崔氏有元綜;鄢陵有知温;南祖有昭緯、慎由、胤、詧、神基;清河大房有龜從,小房有彥昭、羣、鄲;青州房有圓;安平房有仁師、湜;博陵大房有玄暐、損、鉉、元式,第二房有珙、遠、祐甫、植,第三房有日用。
  • 3.    《新唐書·卷九十五·列傳第二十·高儉》:高宗時,許敬宗以不敍武后世,又李義府恥其家無名,更以孔志約、楊仁卿、史玄道、呂才等十二人刊定之,裁廣類例,合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帝自敍所以然。以四後姓、酅公、介公及三公、太子三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僕射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為第二姓,各以品位高下敍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孫,餘屬不入,改為《姓氏錄》。當時軍功入五品者,皆升譜限,搢紳恥焉,目為“勳格”。義府奏悉索《氏族志》燒之。又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為昏;三品以上納幣不得過三百匹,四品五品二百,六品七品百,悉為歸裝,夫氏禁受陪門財。
  • 4.    《全唐文·卷三一八·唐贈太子少師崔公神道碑》:神龍中,申明舊詔,著之甲令,以五姓婚媾,冠冕天下,物惡大盛,禁相為姻。隴西李寶之六子,太原王瓊之四子,滎陽鄭温之三子,范陽盧子遷之四子、盧輔之六子,公之八代祖元孫之二子,博陵崔懿之八子,趙郡李楷之四子,士望四十四人之後,同降明詔,斯可謂美宗族人物而錶冠冕矣!(按:此處言四十四人,然相加僅三十七人,實漏述了崔宗伯二子與盧溥諸子。)
  • 5.    《資治通鑑·卷二百·唐紀十六·高宗》:初,太宗疾山東士人自矜門地,昏姻多責資財,命修《氏族志》例降一等;王妃、主婿皆取勳臣家,不議山東之族。而魏徵、房玄齡、李勣家皆盛與為昏,常左右之,由是舊望不減,或一姓之中,更分某房某眷,高下懸隔。李義府為其子求昏不獲,恨之,故以先帝之旨,勸上矯其弊。壬戌,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等子孫,不得自為昏姻。仍定天下嫁女受財之數,毋得受陪門財。然族望為時俗所尚,終不能禁,或載女竊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終不與異姓為昏。其衰宗落譜,昭穆所不齒者,往往反自稱“禁婚家”,益增厚價。
  • 6.    《北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三十二·崔光(子劼、弟子鴻) 崔亮(從弟光韶、叔祖道固)》  .國學導航.2006-09-12[引用日期2021-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