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崑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鎖定
崑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崑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崑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辦公地址
崑山市同豐西路 188號

崑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落實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地理信息等法律法規。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落實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佈。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組織實施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範。推進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建設。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
(四)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組織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佈局。貫徹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和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
(五)組織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農用地轉用管理工作。
(六)負責組織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城市交通發展戰略、城市綜合交通規劃、鎮村佈局規劃和村莊規劃等;指導區鎮組織編制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規劃和村莊規劃;負責工程建設項目方案的規劃技術審查和批後監管工作;按權限審核市域範圍內重大建設項目和重要基礎設施的選址定點,參與可行性研究。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要工程。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要備選項目。
(八)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耕地佔補平衡制度,監督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執行考核標準。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十)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和承擔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十一)負責地質和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相關工作,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礦業權管理。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負責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三)負責林業管理工作。負責履行全民所有森林、濕地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負責森林(林地)林業調查確權登記和監測評價工作;負責風景名勝區的規劃編制和指導實施;負責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修復的統籌協調,牽頭組織編制森林、濕地在內的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做好和耕地保護等銜接指導工作;負責全民所有森林資源資產統計、評估核算和資產負債表編制工作。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地方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和開展森林防火、安全生產等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十四)推動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創新發展、人才培養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重要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和規劃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對外交流合作。做好涉台相關工作。
(十五)根據市委、市政府授權和相關規定,對全市落實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開展行政執法工作。
(十六)按規定履行幹部管理和隊伍建設職責。
(十七)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認真履行好相關工作職責和責任。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
1.貫徹落實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強化制度設計,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引領管控作用,推進“多規合一”,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優化空間結構佈局,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為城市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2.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建立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的協調聯動制度。市行政審批局負責劃轉事項的行政審批過程和結果,並將審批過程和結果信息同步推送至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事中事後監管結果推送給市行政審批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市行政審批局依法行使行政許可權過程中提供法律法規、政策依據、技術服務等綜合支撐,按照審批結果及時開展事中事後監管,承擔監管主體責任。 [1] 

崑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領導分工

局長:李銘 [1]  [3] 

崑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被評為2021年度自然資源報刊讀報用刊工作先進單位。 [2]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