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崑山市城市管理局

鎖定
崑山市城市管理局 [1] 崑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經國務院法制辦批准的全國縣級市第一家實施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的行政機構,是崑山市政府對城市管理、城管行政執法方面進行綜合管理的部門,內設辦公室、組織人事科、法制科、市政管理科、市容管理科(行政服務科)、城管督察科(監察審計室)、財務科等職能科室。下屬城市綜合管理處、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環衞所、路燈所、市政養護所5個事業單位
中文名
崑山市城市管理局
機構地址
江蘇省崑山市長江北路86號

崑山市城市管理局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城市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城市管理行業的規範性文件和政策。
(二)擬訂全市城市管理相關專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劃,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行業標準、技術規定,並指導監督實施。
(三)負責全市市容環境的行業管理;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和專項整治;指導、監督或組織實施市區道路沿街的店招改造工作。
(四)負責全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的綜合協調、監督檢查等工作,指導機動車停車場相關行業協會開展工作;負責全市公共自行車行業管理。
(五)負責全市環境衞生行業的管理和監督;承擔市本級環衞設施和生活垃圾終端處置設施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生活垃圾、建築垃圾、餐廚垃圾的終端處置和監督,指導全市大型環衞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指導全市城市公共廁所建設與管理、環衞清掃保潔、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六)負責全市户外廣告設施的行業管理,牽頭開展户外廣告設施專項整治;負責城市空間資源中户外廣告設施(陣地)及其使用權有償出讓的監督。
(七)負責全市農村環境衞生管理的監督考核。
(八)依法行使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統籌協調、指揮調度、監督考核;監督管理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九)承擔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上級部門依法委託的行政審批職能。
(十)指導全市城市管理行業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協調推進城市管理信用體系建設。
(十一)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認真履行好相關工作職責和責任。組織參與涉台服務工作。
(十二)承擔市城市綜合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5] 

崑山市城市管理局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財務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公文處理、機要、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固定資產管理、信息化、對外接待等工作;組織協調涉台服務工作;組織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牽頭制定城市管理年度工作計劃,組織城市管理領域調查研究。
負責編制部門預算和專項資金計劃;負責機關經費核算和部門財務管理;負責市級財政預算績效管理和行政事業單位內控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牽頭所屬單位績效管理工作;負責退休幹部管理;負責本部門人員出國(境)報批及管理工作;負責工資福利審核報批工作。
組織指導和協調城市管理領域信息、新聞宣傳、輿情應對工作,承擔宣傳報道、新聞發佈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大宣傳活動;組織指導和協調落實意識形態和城市管理領域精神文明工作。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羣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行政服務科)。會同相關部門擬訂城市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文件和政策;負責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指導、執法監督;牽頭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承擔規範性文件、政府合同的法制審核;指導全市城市管理法制宣傳教育培訓;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處罰聽證等工作。
根據法律法規、國家和省有關文件以及江蘇省、蘇州市、崑山市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有關工作,並限時辦結;組織開展事中事後監管;負責政務服務中心城市管理審批窗口的運行管理工作。
(四)市容管理科。擬定城市容貌相關標準、管理辦法,並負責指導實施和監督考評;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和專項整治活動;指導、監督或組織實施市區城市道路沿街的店招改造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城市管理方面的示範項目創建;負責市容環衞責任區制度落實的監督檢查。
負責全市户外廣告設施行業管理工作,制定相關管理辦法、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空間資源中户外廣告設施(陣地)及其使用權有償出讓的監督;牽頭組織開展全市户外廣告設施專項整治活動;協調中心城區户外廣告設施公益宣傳的落實和管理。
指導全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公共自行車行業管理。
(五)環境衞生行政管理科(應急與安全生產管理科)。承擔全市環境衞生的行業管理工作,制定相關管理辦法、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大、中型環衞基礎設施建設;指導、監督、考核全市城市公共廁所建設與管理、環衞清掃保潔、垃圾處置與管理、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指導全市餐廚廢棄物、建築垃圾(工程渣土)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工作;負責市區建築垃圾(工程渣土)處置核准。
負責對全市農村環境衞生管理進行業務指導、監督、考核;負責全市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考核。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應急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負責生產、車輛、動力設備的安全管理,協助開展生產和相關公共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指導全市城市管理領域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
(六)監督指揮科(城管綜合科、內部審計室)。承擔市城市綜合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全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工作。負責涉及城市管理的市政府管理目標考核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業務工作、隊伍建設等效率、效能、效果的督查考核;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和內管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6] 

崑山市城市管理局下屬機構

崑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
崑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組建於2001年8月。局下屬崑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是具體實施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部門,為副科級建制,現有執法人員438人,事業編制,參照公務員管理,享受公安待遇。主要行使國務院法制辦批准的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的職能,包括對城市市容環衞、規劃、綠化、市政、環保、工商、公安等七個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2002年7月18日在全國城管系統中率先通過ISO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2003年完成城管執法鄉鎮派駐工作;2004年建立以中隊為主體的執法機制,全面實施轄區管理;2005年又不斷完善條塊結合、市鎮聯動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系;2006年完成公安派駐城管工作;2007年起實施網格化執法管理模式,將市區中隊建立在街道一級管理體制上;2008年啓動城管執法進鎮進街道工作;2009年深入推進城管執法進社區工作。
崑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將始終恪守“嚴格、公正、文明、自律”的工作宗旨,以全面實施ISO9001:2000質量管理服務體系為契機,不斷開拓創新,精益求精,努力向着“政治堅定、作風過硬、紀律嚴明、執法嚴格羣眾信賴”的目標邁進,為崑山全面鞏固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而不斷奮鬥。

崑山市城市管理局領導分工

局長:陳春華 [2-3] 
席大牛 黨委書記、副局長,主持局黨委全面工作,負責組織、財務、數字城管、信息化、精神文明建設、羣團工作,分管組織人事科、財務科、數字城管監督指揮中心。
安文婭 副局長,負責宣傳、市容管理及路燈管理工作,分管市容管理科(行政服務科)、路燈所。
郭永明 副局長,負責環境衞生、安全生產、人武工作,分管市政管理科、環衞所。
楊 傑 副局長,負責執法管理、法制、統戰及政法工作,分管法制科、執法大隊。
李 偉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負責日常的黨務和紀檢監察、督察、信訪及停車管理、後勤工作,分管局監察審計室、城管督察科、綜合管理處、後勤辦。
龔惠康 副局長,負責重點工程,市政養護,分管市政養護所。

崑山市城市管理局獲得榮譽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