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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黃河河務局

鎖定
山西黃河河務局為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派出的山西黃河管理機構,在山西黃河管理範圍內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職責,為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中文名
山西黃河河務局
內設機構
6個
事業編制
245名
領導職數
16名

山西黃河河務局機構職能

2月27日,山西黃河河務局在運城舉行揭牌儀式,並召開山西黃河治理開發與管理工作座談會,標誌着山西黃河水行政實現統一管理。 [1] 
水利部人事司副司長侯京民、黃河水利委員會主任李國英、省政府副秘書長王純、市長王安龐為山西黃河河務局揭牌。黃河水利委員會副主任廖義偉、省水利廳廳長潘軍峯、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張建合、副市長武宏文等參加揭牌儀式。
經水利部批覆,該局由“黃河小北幹流山西河務局”更名為“山西黃河河務局”,由正處級升格為副局級,為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派出的山西黃河管理機構,管理範圍從黃河中游禹門口至潼關河段(俗稱小北幹流)擴大到整個山西境內(三門峽庫區除外)。
主要職責
(一)負責《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黃河水量調度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山西黃河治理開發管理與保護的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負責山西黃河的治理開發。根據黃河治理開發總體規劃,組織山西黃河直管河段水利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編報山西黃河直管河段水利投資的年度建設計劃。
(三)負責山西黃河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管理和監督,統籌協調山西黃河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受上級委託組織開展山西黃河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規定開展山西黃河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工作。負責管理範圍內的取水許可和水量調度監督管理工作。在管理範圍內按照授權負責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論證等制度,組織開展取水許可總量控制和取水許可監督檢查,負責黃委審批發證的取用水工程或設施的取用水統計工作。
(四)作為山西省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成員單位,協調、監督、指導山西黃河防汛抗旱工作,按照規定和授權對重要的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負責編制山西黃河直管河段防洪預案並監督實施。負責直管河段黃河防汛演練和抗洪搶險工作,指導重大搶險事宜,推廣防汛搶險新技術。負責直管河段內應急度汛工程、水毀修復工程項目的管理。負責山西黃河專業機動搶險隊的管理和調度。按規定組織協調管轄範圍內的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五)負責山西黃河直管河段、河道及護岸和控導工程的管理、保護。按照規定權限,負責山西黃河直管河段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以及水利工程的建設與運行管理,組建項目法人。按照分級管理的規定,負責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的論證、審查許可及監督管理。負責山西黃河直管河段的河道採砂管理及監督檢查。協助黃委監管山西黃河水利建設市場,開展山西黃河直管河段中央投資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職權範圍內的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查處水事違法行為。負責管轄範圍內市際黃河水事糾紛預防工作,配合黃委做好省際水事糾紛調處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及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
(七)按規定指導管轄範圍內農村水利及農村水能資源開發有關工作,負責開展水利科技和質量技術監督工作。負責山西黃河治理開發和管理的現代化建設。
(八)按照規定或授權,負責山西黃河水利資金的使用、檢查和監督;負責山西黃河河務局水利國有資產監管和運營。承擔有關水利統計工作。
(九)完成上級授權與交辦的其他工作。 [2] 

山西黃河河務局機構設置

(一)機關內設機構(均為正處級)
1、辦公室(監察審計處)
2、水政水資源處(水政監察總隊)
3、防汛辦公室
4、工務處
5、財務處
6、人事勞動處(黨羣工作處)
(二)事業單位
1、山西黃河河務局黃河北幹流管理局(山西黃河北幹流水政監察支隊)(正處級)
2、山西黃河河務局河津黃河河務局(副處級)
3、山西黃河河務局萬榮黃河河務局(副處級)
4、山西黃河河務局臨猗黃河河務局(副處級)
5、山西黃河河務局永濟黃河河務局(副處級)
6、山西黃河河務局芮城黃河河務局(副處級)
7、山西黃河河務局機關服務處(副處級)
8、山西黃河專業機動搶險隊(正科級) [2] 

山西黃河河務局人員編制

(一)山西黃河河務局事業編制總數為245名,其中行政執行人員編制120名,公益事業人員編制125名。山西黃河河務局機關人員編制52名(具體分配見附表)。
(二)領導職數
山西黃河河務局領導職數4名(含總工程師)。
山西黃河河務局機關內設機構領導職數16名,其中正處級領導職數6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0名(含副總工程師1名)。

山西黃河河務局現任領導

陳曉磊:山西黃河河務局局長、黨組書記 [3] 
鄭士勳:副局長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