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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醫學科技獎

鎖定
為進一步調動我省衞生科技人員從事科學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科技推廣應用工作的積極性,加速全省醫藥衞生科技進步,依據《山東省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勵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科技廳批准,山東省醫學會設立“山東醫學科技獎”,這是山東省科技廳首批批准的社會力量設立的獎勵。
中文名
山東醫學科技獎
地    點
山東
目    的
調動衞從事科學技術研究
批    准
山東省科技廳
“山東醫學科技獎”包括科技創新成果獎和成果推廣應用獎,獎勵在醫藥衞生科學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新技術引進、推廣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該獎每年評審、獎勵一次,設一、二、三等獎,每年授獎項目不超過100項。資金總額30萬元,來源於企、事業單位資助及個人捐贈。
申報“山東醫學科技獎”的項目必須通過科技成果鑑定,並經過推廣應用獲得一定的社會或經濟效益,持有效益證明。各市取得的醫藥衞生科技成果,通過市衞生局或醫學會向省醫學會申報;省醫學會直屬會員單位和高等醫學院校的科技成果,直接報送省醫學會。“山東醫學科技獎”申報需準備以下材料:《山東醫學科技獎申報書》,鑑定證書或驗收證書、技術研究報告及總結報告、檢索查新報告、效益與應用證明,必要的文件或證書(如《專利證書》、《新藥證書》、批准生產文件等)。
山東醫學科技獎評審辦公室設在山東省醫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