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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政法幹部學校

鎖定
山東省政法幹部學校創建於1955年7月,主要職能是輪訓政法部門的一般幹部。楊啓哲為首任校長,劉星五為副校長。1958年7月,司法部濟南法律學校併入。1959年2月,山東省政法幹部學校、山東公安幹校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獨立二師合併成立山東政法學院。1979年恢復重建,現為山東政法學院 [1] 
中文名
山東省政法幹部學校
別    名
山東政法幹校
別    名
山東政法學院
首任校長
楊啓哲
成立時間
1955年7月20日

山東省政法幹部學校學校簡介

1955年7月20日,山東省人民委員會頒佈通知【魯人丁(55)字第1618號】建立山東省政法幹部學校,主要職能是輪訓政法部門的一般幹部。山東省政法幹部學校設校務委員會,辦事機構有辦公室、教務處、組織科、總務科、教研室等。開設《哲學常識》、《革命史》、《社會主義基礎知識》、《國家與法的理論》、《國家法》、《刑法》、《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法院組織法》、《檢察院組織法》、《審檢業務》、《民監實務》等課程。

山東省政法幹部學校歷時沿革

1955年7月,經山東省人民委員會批准成立山東省政法幹部學校。
1956年6月,司法部濟南法律學校建立,定址山東省政法幹部學校院內。
1958年7月,司法部決定撤銷濟南法律學校,由山東省委接管。山東省委決定將司法部濟南法律學校全建制(包括教師、學生)併入山東省政法幹部學校。
1959年2月,經中共山東省委批准由山東省政法幹部學校、公安幹校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獨立二師成立山東政法學院。
1961年8月,中共山東省委決定撤銷山東政法學院。
1979年12月,中共山東省委決定恢復重建山東省政法幹部學校。
1983年10月更名為山東省司法管理幹部學院。
1987年10月更名為山東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
2007年3月經教育部批准,在山東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基礎上建立山東政法學院。 [1-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