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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作家協會

鎖定
山東省作家協會的前身是山東省文學工作者協會,成立於1951年4月22日。1959年7月,更名為中國作家協會山東分會;1991年改稱山東省作家協會。
山東省作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全省作家和文學工作者自願結合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作家、文學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文學事業、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社會力量。在省委的領導和中國作協的指導下,依據《山東省作家協會章程》開展工作。 [1] 
公司名稱
山東省作家協會
外文名
Shandong Writers Association [2] 
成立時間
1951年4月22日
經營範圍
寫作
公司類型
專業性人民團體
前    身
山東省文學工作者協會
會    員
2959人
黨組書記
趙藝丁 [5] 

山東省作家協會發展歷史

山東省作家協會1988年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以前,是正處級編制,隸屬省文聯。第三次代表大會以後單列建制為正廳級單位,經省編委批准,設立辦公室和創聯部兩個機關職能辦事機構,並將省文聯的7個事業單位劃歸省作協隸屬。這7個單位是:文學創作室、文學研究所、文學講習所、山東文學社、黃河詩報社、當代企業家雜誌社和《作家信息報》。
自1988年第三次代表大會以來,省作協機關辦事機構和作屬事業單位發生了一些變化。1989年7月,作協機關增設政治處。1996年3月,政治處改名為人事處,機關黨委列入建制。1989年3月,創辦《時代文學》雙月刊,成立時代文學雜誌社。1990年,《當代企業家》停辦,當代企業家雜誌社編制撤銷。1988年10月《作家信息報》該名為《作家報》正式公開發行。1993年1月,由文學研究所主辦的《文學評論家》更名為《文學世界》,2001年4月更名為《新世紀文學評刊》,2002年1月正式出版發行。1998年12月31日,《作家報》停辦,刊號和報社人員劃歸大眾日報社。1999年12月31日,《黃河詩報》停辦,刊號和期刊人員劃歸省地税局。 [1] 
1950年
6月 《山東文藝》創刊號出版。
8月 舉行全省第一次文藝評獎。
1951年
1月31日至3月8日 接待華東文藝調查團(李健吾等19人)訪問山東。王統照、於寄愚、馮毅之、丁志剛為主負責接待,丁志剛陪同下鄉。
4月22日至28日 山東省文學藝術界第一次代表大會在濟南召開。會議期間,山東省文學工作者協會宣佈成立,為省文聯團體會員。主席駱賓基,副主席王希堅、高蘭。
秋 《山東文藝》一些作品受到報紙不恰當的批判。與“無衝突論”觀點影響有關。
1952年
3月至4月 “三反”“五反”後,進行文藝整風。
9月 舉行全省二次文藝評獎。
12月 董均倫、江源夫婦開始到昌邑縣牟家莊、臨朐縣東鎮廟等基層單位深入生活,一直到“文革”開始。“文革”後,又重返東鎮廟深入生活一段時間後,在曲阜等地又斷斷續續深入生活數年。
1953年
2月 王希堅、陶鈍等,及文藝編創部部分同志和文化局創作組全體人員共11人,經過學習後,於下旬分赴廣饒、萊蕪、莒縣等農村,及濟南某工廠,深入生活,準備創作,時間約為半年。陶鈍、王安友、苗得雨於1951年底調華東文聯創作隊後,已回山東深入生活近一年,此時起又同時下鄉。3月起苗得雨去中央文學研究所學習。
1954年
2月 《山東文藝》停刊,與大眾日報社文藝組合辦《豐收》文藝副刊,每週在《大眾日報》第三版刊出。
6月14日至17日 山東省文學藝術工作者第二次代表大會在濟南召開,山東省文化工作者協會作為團體會員,出席了會議。
10月 全國第二次文代會召開。中國文學工作者協會改為中國作家協會,作協名稱自此時起。山東派出文學界代表出席了這次會議。
1955年
春夏 批判俞平伯《<紅樓夢>研究》;批判胡風,山東呂熒等受到株連。
9月24日至30日 苗得雨赴京出席全國社會主義建設青年積極分子代表大會。會議受到毛主席等黨和國家領導人接見。會後,在團省委組織部長王樹羣帶領下,與徐建春等向省直、濟南、淄博、青島青年傳達會議精神。
1956年
3月 全國第一次青年文學創作者會議在北京召開。周恩來總理在懷仁堂接見了出席會議的全體代表,並做了重要講話。我們省13名代表出席了會議,他們是:王安友、宮琦、孔林、苗得雨、曲延坤、張漢雲、王穎奮、陸安庭、李成財、閻一強、於良志、周榮賢、肖端祥。
5月 △山東省青年文學創作者大會在濟南召開,來自全省各地的178位文學青年出席了會議。會議認真傳達貫徹了全國青年文學創作者會議精神。這是我們省解放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青年文學創作會議,對大力推進文學創作的繁榮,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山東文藝》恢復出版,更名《前哨》。1960年1月更名《山東文學》。1966年又名《山東文藝》至“文革”停刊。先後有9人時間不等地負責與任副主編。
3月至8月 文學部輔導青年作者創作,接受輔導的有李新民等。同時,於良志、閻一強、呂日生、翟永瑚、王安友、申鈞之等先後到海陽、膠南等地,或在黨政部門兼職,或到基層單位深入生活。
1957年
6月 “整風反右”開始,省文聯和省作協的部分同志被錯劃“右派”。次年又有一部分同志受到“補課”處分。
10月27日 中國文聯委員、中國作協常委理事、山東文聯主席王統照逝世。享年60歲。
1958年
“大躍進”中,省作協的同志參加了省裏組織的各種義務勞動和文藝下基層活動。“大躍進”引起的“五風”及“全民寫詩歌”等對文藝創作產生了影響。
6月 《前哨》附辦《詩歌畫》半月刊,發行份數最高達25萬,至1960年底停,後轉為在《農村大眾》報刊出《詩歌畫》副刊,直至“文革”停辦。
1959年
7月16日至21日 山東文學藝術工作者第三次代表大會在濟南召開,成仿吾當選為省文聯主席。會議期間,召開了山東省文學工作者協會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並更名為中國作家協會山東分會,省作協第一屆理事會選舉結果是:主席劉知俠、副主席田仲濟、王安友、劉泮溪。
1960年
4月 召開全省文藝創作座談會。該年抓“十年獻禮”,抓出了一批有質量的作品。
春起 多次組織文學工作者以“文藝服務團”形式下鄉下廠採訪寫作和聯繫羣眾,其中專赴農業羣英會、民兵羣英會和文教羣英會(省作協也有會議代表)現場採寫,作品收入《民兵英雄頌》、《文教羣英頌》等書。這一工作引起較大反響,在全國第三次文代會中的第二次作代會上,山東分會作了專題發言。
7月22日至8月13日 全國第三次文代會在京召開。與會人員受到了毛主席等黨和國家領導人接見與合影。山東文學方面代表出席了作協二次代表會。他們是:魯特、劉知俠、王安友、孔林、苗得雨、馮沅君、丁秀生、安林、嚴薇青、李宗謙、王希堅、陸侃如。
秋 開展反右傾運動,一部分文學工作者作為重點受到錯誤評判。次年即糾正。
1961年
8月18日至9月2日 省作協有關同志出席在煙台召開的全省文藝座談會,會議傳達周總理和周揚在全國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的報告,討論並通過了貫徹報告精神的“文藝工作八條”。
11月至12月 省作協組織了一次開拓視野、推動創新的詩歌創作活動。先是11月8日舉辦詩歌座談會,11月下旬赴泰安、一邊參觀一邊討論。活動由燕遇明主持,參加者有高蘭、孔林、苗得雨、安林、張岐、邱勳、符加雷、閻一強、飛雪、劉饒民、陳作詩、馮中一、馬懷忠等。
1962年
3月20日至23日 舉行小説創作座談會。劉知俠主持會議,王安友、於良志、牟崇光、王真光、張揚等30餘人參加了座談。
5月6日 於大明湖畔舉行詩會紀念屈原。
7月22日 丁秀生(丹丁)的《歷下漫話》第一次與讀者見面。此欄目受到鄧拓的注意,並給予鼓勵。《歷下漫話》在“文革”中成為丁秀生與“三家村”遙相呼應的“罪證”受到迫害。
9月 一部分文藝工作者赴微山湖一帶訪問採訪,燕遇明帶隊。
11月7日 作協與省電台聯合舉行詩歌朗誦會,支援古巴人民反美鬥爭。
1963年
6月 貫徹中央“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批示精神,在全省思想工作會議上,苗得雨的《文談詩話》被列為重點受到批判。
8月 中國作協、《人民文學》北京召開全國青年作者短篇小説創作座談會,歷時一個月,牟崇光參加了此會。
1964年
1月 《山東文學》轉發毛澤東詩詞十首。
5月 《山東文學》刊發省作協署名文章:《組織工農作者創作學習的幾點體會》。
7月至10月 按中央指示精神,進行文藝整風。繼而進行“四清”。
10月至12月 省內報刊開始對苗得雨的《文談詩話》進行錯誤的批判。
1965年
9月 《山東文學》開闢專欄,紀念偉大的抗日戰爭勝利二十週年,發表了簫華等人的回憶錄。
△牟崇光出席在北京召開的全國青年作者短篇小説創作座談會。
11月 《山東文學》推出“寧津縣青年業餘文學作者作品選”併為此發表專論。
12月 全國青年業餘文學創作積極分子大會在北京召開。會議期間、朱德、周恩來等中央領導同志接見了出席會議的全體代表。山東省代表團的49位代表出席了大會。代表團由燕遇明帶隊,團員有宋協周、任孚先、於陽春、郭澄清、張長森、李向春、邵勇勝、孔祥雨、於書恆、肖端祥等。
1966年至1970年
1966年2月 牟崇光帶領全家到棲霞縣掛職鄉黨委副書記,深入生活,1974年2月結束。
1966年6月 “文革開始。8月,在省萬人大會上宣佈第一批12名“黑幫”分子。他們是:餘修、丁秀生(丹丁)、劉知俠、苗得雨、魯特、趙劍秋、吳富恆等。此前,已公開點名批判餘、丁,此後陸續點名批判另一些人,連續數年,並冠以不同名稱打擊迫害。隨運動發展,有數不清的文藝工作者被“打倒”或“靠邊站”,有的被迫害致死。文聯與各協會被砸爛,所有文學業務活動均停止,《山東文學》亦停辦。作協工作人員於1968年底被“一鞭子趕”下“幹校”後又數批“插隊”勞動。在這場浩劫中,文藝界成為“重災區”。
1971年
12月 省裏指示由魯特任編委會主任,於良志、欒激泉為召集人,組織籌備恢復《山東文學》的出版。
1972年
5月 “文革”後的《山東文學》(改名為《山東文藝》)第一期(試刊)出版。刊物接受省革委文化領導小組和省文化局的雙重領導,一直到文聯恢復工作重新併入文聯的建制。
8月 《山東文藝》在威海舉辦由於良志主持的小説作者創作學習班,周堅夫到會並作創作輔導報告,學員有王潤滋,辛顯令、徐本夫等,編輯有丁振家、馬恆祥、王光明、李傳瑞等。由此開始,通過辦作者學習班提高作品質量便成為該刊延續至今的一貫做法。
1973年
11月 省文藝創作小組成立。燕遇明任組長,包乾夫、魯特任副組長,一些尚無工作的文聯與作協領導、作家也在小組內,但深入生活無經費保障,其成員中有的不能發表作品。
1974年
1月 在省文藝創作小組基礎上成立山東文藝創作辦公室、隸屬省文化局。由郭澄清任主任,任孚先、張雲鳳任副主任,藍澄任支部書記。其成員有的在進行創作,有的在作輔導與深入生活。對郭澄清的長篇小説《大刀記》、牟崇光的長篇小説《烽火》進行了創作輔導,還編輯出版了工農兵詩集《激浪滾滾》等。
4月24日至21日 《山東文藝》編輯訪問團在於良志率領下,出訪安徽省文聯和《安徽文藝》,同安徽文聯負責人嚴陣、《安徽文藝》負責人江流等進行了工作交流。
5月23日 《山東文藝》召開座談會,紀念毛主席《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發表了32週年。
1975年
1月 藍澄到黃縣掛職任副書記,深入生活,1979年3月結束。
6月 受極左思潮的影響,《山東文藝》暫時停止出版。
11月 省裏在泰安召開文學創作會議,原省作協的部分領導及各地的作家30餘人出席會議。出席會議的有劉知俠、董均倫、苗得雨、飛雪、李向春等。會議期間,已經停刊的《山東文藝》向與會者贈送了圖書;會後,領導指示由孔林、苗得雨接手重新恢復《山東文藝》。
1976年
11月 黨中央一舉粉碎“四人幫”後,山東文學編輯部編輯出版了數期報紙型週刊《戰地文藝》。
1977年
2月 《山東文藝》正式恢復出版。1980年1月起更名為《山東文學》,孔林任主編,苗得雨任副主編。至此,受到批判的苗得雨正式恢復工作。在《山東文藝》復刊的這一期上,以編輯部的名義發表了評論文章《哪個階級的需要?——戳穿“四人幫”反寫真人真事的反動實質》,《解放軍報》轉載。
5月23日 省文學工作者集會座談紀念毛主席《在延安文藝座談會的講話》發表35週年,《山東文藝》出刊“沿着毛主席革命文藝路線勝利前進”特刊。
6月至7月 由苗得雨、曲延坤帶隊,一批文學作者去招遠深入生活並進行創作研討活動。
10月15日至17日 省文藝創作會議在濟南召開。會議以《講話》為指引,批判“四人幫”干擾毛主席革命文藝路線的罪行。在會上發言的有田仲濟、肖滌非、劉知俠、藍澄、董均倫、宋協周、苗得雨等。
1978年
2月 《山東文藝》2月號開闢筆談專欄,學習《毛主席給陳毅同志談詩的一封信》。
8月20日 山東省文學藝術工作者協會三屆全委三次會議在濟南召開,白如冰同志到會並發表重要講話。按照省委的指示,決定恢復省文聯。省作協的工作也同時恢復,並增補賽時禮、林雨、高澄清、姜樹茂為副主席。
9月10日 中國作協組織50餘人大型作家訪問團去大慶等地參觀訪問。山東劉知俠、苗得雨參加。
11月16日 省作協恢復工作後第一次基層參觀採訪活動開始,訪問團出發前,省領導同志接見了全體人員。以燕遇明為團長的訪問團,先後訪問了泰安、萊蕪、石化總廠、勝利油田等。團員有王安友、林雨、安林、周堅夫、曲延坤、張雲鳳、李小萍等近30人。
12月 省文學研究所召開文藝評論座談會,就“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問題展開討論。

山東省作家協會主要工作任務

一是團結、服務作家,扶持培養文學新人,推出優秀作品,增進文學交流。二是加強對會員的服務聯絡工作,更好地組織作家深入生活,投身實踐,開闊視野,積累素材。三是注重導向性、權威性,充分發揮優秀作品的示範作用,促進文學創作的進一步繁榮和發展。 [1] 

山東省作家協會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文藝工作方針,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的決議、決定。
(二)領導、管理所屬學術委員會和直屬單位,指導各市、各大企業作家協會及有關文學組織開展工作;聯繫省作協會員並給予業務指導和幫助。
(三)引導、教育、鼓勵全省作家、文學工作者以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深入生活,努力學習,勇於創新,在實踐中提高文學創作的思想水平和藝術水平,創作健康向上特別是謳歌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優秀文學作品,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四)組織開展文學評論和調查研究工作。
(五)負責作協的組織建設和宣傳工作;培養、扶持文學創作、理論研究新生力量;宣傳、表彰優秀文學創作成果,組織實施“泰山文藝獎(文學獎)”的評選工作。
(六)反映作家、文學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七)開展同國內外作家、文學組織的聯誼,參加國際文學活動,推進中外文學交流。
(八)完成省委、省政府及中國作協交辦的其他任務。 [1] 
山東省作家協會 山東省作家協會

山東省作家協會組織機構

機關黨委
作協機關黨委成立於1988年6月,1996年設立正式編制,主要任務是負責作協黨組織的日常工作,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決定;組織黨員開展理論和政治學習;對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實行管理。
人事部
作協人事處成立於1989年7月,原稱為政治處,1996年3月更名為人事處,2002年10月更名為人事部。主要任務是負責機關及作協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職稱評審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等。
創聯部
作協創聯部成立於1988年6月,主要任務是負責作協文學工作的組織、宣傳和聯絡工作,指導、推動基層文學創作組織的建立、健全和發展。負責發展會員工作;聯繫會員並給予業務指導;負責國內外作家、文學組織的聯絡、交流工作,接待國內外作家、文學團體;擬定文學創作中長期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文學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負責編輯《山東作家》;反映作家、文學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依法開展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工作。
辦公室
作協辦公室成立於1988年6月,主要任務是協調作協機關、所屬學術委員會及作協直屬單位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印、文秘、信訪、檔案、信息等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行政事務、後勤服務和安全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文稿的起草。

山東省作家協會代表大會

山東省文學工作者協會 1951年4月22日至28日,山東省文學藝術界第一次代表大會在濟南召開。在這次代表大會上,成立了山東省文學工作者協會。
省作協第一屆理事會 1959年7月16日至21日,省文聯在濟南召開第三次代表大會。省文學工作者協會在此期間,召開了第一屆理事會,選舉產生第一屆理事會主席團,協會的名稱更改為中國作家協會山東分會。
省作協第二屆理事會 1980年6月25日至7月4日,省文聯在濟南召開第四次代表大會。會議期間,召開了省作協第二屆理事會,選舉產生第二屆理事會主席團。
省作協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 1988年3月22日至26日,省作協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在濟南召開,省作協單獨建制,為正廳級單位。會議選舉產生省作協第三屆理事會。理事會選舉產生第三次作家代表大會主席團。
省作協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 1994年5月4日至6日,省作協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在濟南召開。會議選舉產生省作協第四屆理事會。理事會選舉產生第四次作家代表大會主席團。
省作協第五次代表大會 2002年10月22日至23日,省作協第五次代表大會在濟南召開。會議選舉產生省作協第五屆委員會。委員會選舉產生了第五次代表大會主席團。
省作協第六次代表大會 2009年8月18日至19日在濟南山東大廈隆重召開,全體代表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產生了省作協第六屆委員會,六屆一次全委會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產生了省作協第五屆主席團。 [3] 

山東省作家協會所獲榮譽

2022年3月1日,榮獲2021年度“深入生活、紮根人民”主題實踐先進集體稱號。 [4] 

山東省作家協會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山東省作家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全省作家和文學工作者自願結合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作家、文學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文學事業、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社會力量。
第二條 山東省作家協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緊緊依靠廣大作家和文學工作者,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努力推出更多無愧於民族、無愧於時代的優秀作品,不斷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為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強大的價值引導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動力。
第三條 山東省作家協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準則,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依照章程獨立自主開展工作。
第四條 山東省作家協會貫徹全心全意為作家服務的宗旨,履行團結引導、聯絡協調、服務管理、自律維權的職能,把協會真正辦成廣大作家和文學工作者之家。
第五條 山東省作家協會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羣團發展道路,堅持黨對作協工作的統一領導,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與時俱進、改革創新,保持和增強政治性、先進性和羣眾性。
第二章 任 務
第六條 組織作家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守中華文化立場,增強文化自信、文化自覺和文化擔當,不斷提高文學隊伍的思想道德修養、科學文化素養、文學藝術學養。
第七條 堅持文學創作的正確方向,深入實施文學精品工程,尊重和遵循文學創作規律,堅持思想精深、藝術精湛、製作精良相統一,加強現實題材創作,不斷推出謳歌黨、謳歌祖國、謳歌人民、謳歌英雄的精品力作。提倡題材、體裁、形式的多樣化,推動多種藝術風格、流派的充分發展。學習和借鑑世界各國優秀文化成果,傳承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倡導講品位、講格調、講責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不斷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藝術水準,把最好的精神食糧奉獻給人民。
第八條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引導廣大作家深入生活、紮根人民,努力反映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反映人民羣眾建設美好生活的偉大實踐,弘揚中國精神、傳播中國價值、凝聚中國力量。
第九條 加強文學公共服務,開展文學普及工作,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學惠民活動和文學公益活動,提高全社會的文學素養和文學欣賞水平。
第十條 重視加強文學理論建設和文學評論工作,提倡和鼓勵不同學術觀點和學派的自由討論,樹立和發揚與人為善、實事求是的文學批評風氣,切實加強對創作思想的引導。
第十一條 延伸服務手臂,密切聯繫基層,重視發現和培養文學創作、評論、編輯、翻譯等新生力量,關心青年文學人才成長,廣泛團結聯繫新的文學羣體,大力培養少數民族作家,發展和壯大社會主義文學隊伍,培育一批高水平創作人才,造就一批德藝雙馨名家大師。
第十二條 組織全省性文學評獎活動,對優秀創作成果和文學人才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三條 努力辦好本會所屬期刊、網站等文學傳媒。堅持正確導向,不斷提高質量,努力實現思想性和藝術性的統一、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統一。
第十四條 依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加強協會管理,倡導會員自律,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保障會員從事正當文學活動的自由。
第十五條 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繫,與黨和政府有關部門密切合作,為會員從事創作、評論和其他文學活動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氛圍,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服務。
第十六條 加強與中國作家協會和兄弟省市區及各行業作協的聯繫與交流,積極參加全國文學活動,加強同全國作家的聯繫和團結。
第十七條 增進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作家以及海外華人作家的聯繫、交流,高舉愛國主義旗幟,維護祖國統一。
第十八條 積極參加國際文學活動,推進中外文學交流,增進同各國作家和作家組織的友好交往,維護世界和平,促進人類進步事業。
第十九條 做好主管文學社團的業務指導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會 員
第二十條 本會由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組成。
第二十一條 具有山東省户籍和在山東工作生活的公民,凡贊成本會章程,發表或出版過具有一定水平文學創作、理論批評、翻譯作品者,或從事文學編輯、教學、組織工作有顯著成績者,由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團體會員單位推薦或兩名個人會員介紹,並徵求申請人所在地區或系統團體會員的意見,經專家評議,由本會駐會主席團成員辦公會議批准,即為個人會員。
第二十二條 凡户籍或者工作關係在山東的中國作協會員,自然視為本會會員;凡外省(自治區、直轄市)作協會員遷來我省者,辦理轉會後即為本會會員;本會會員調到外省(自治區、直轄市)者,如本人要求轉出會籍,本會負責協助辦理。
第二十三條 凡贊成本會章程,並有一定數量個人會員和健全辦事機構的各市、大企業、全省性行業作家協會等,向本會提出申請,經主席團審議批准,即為團體會員。
第二十四條 團體會員接受本會委託,負責代為聯繫本會在該地、該企業或該系統的個人會員。
第二十五條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參加本會活動、接受本會委託工作、繳納會費的義務;有選舉權、被選舉權,有對本會工作及領導人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有享用本會服務設施等權利。
第二十六條 會員的創作成果、著作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有權要求本會予以保護。本會有責任提供法律諮詢、協調糾紛等服務,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七條 會員有退會自由。會員要求退會時,由本會駐會主席團成員辦公會會議確認終止其會籍。
第二十八條 會員如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或嚴重違法、觸犯刑律,經本會駐會主席團成員辦公會會議批准,停止或取消其會籍。
第二十九條 會員的入會、退會及其取消會籍實行公告形式。
第四章 組 織
第三十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山東省作家協會代表大會。代表大會的職責是:
一、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二、審議和批准山東省作家協會委員會工作報告;
三、制定和修改山東省作家協會章程;
四、選舉產生山東省作家協會委員會;
五、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團體會員組織本會在該地、該企業或該系統個人會員民主協商,選舉或推舉產生。
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委員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審議本會年度工作報告;
三、批准委員會個人委員的變更和增補;
四、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委員會閉會期間,由主席團負責執行代表大會和委員會的決議。
第三十一條 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可由委員會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三十二條 委員會由個人委員和團體委員組成。其中,個人委員由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團體委員由相關團體會員從其主管部門分管或主持作協工作的負責人中民主協商,推舉產生,報請代表大會主席團審議通過。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團體委員的變更和增補,由相關團體會員推薦人選,報請主席團審議通過。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由主席團召集,必要時由主席團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三十三條 委員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主席團委員各若干人組成主席團。主席團會議由主席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席根據需要召集,每年舉行一至二次。
第三十四條 駐會主席團成員負責處理本會日常工作,並根據需要及有關規定建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和若干由相關作家、評論家等組成的專門委員會。
第三十五條 本會必要時設立名譽職務。其具體人選由委員會推舉或主席團聘請。
第三十六條 本會在業務上接受中國作家協會的指導,並對各團體會員在業務上予以指導和幫助。
第五章 經費及資產管理
第三十七條 本會經費來源:一、財政撥款;二、會員會費;三、社會資助;四、其他合法收入。
本會鼓勵和爭取多方吸納社會資金,為繁榮社會主義文學事業服務。
第三十八條 山東省作家協會的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和任意調撥。山東省作家協會所屬機關、事業單位的資產隸屬關係不得任意改變。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山東省作家協會的英文全稱為“Shandong Writers Association”,英文縮寫為“SDWA”。
山東省作家協會會址設在濟南
第四十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山東省作家協會全省委員會。 [2] 

山東省作家協會現任領導

趙藝丁:山東省作協黨組書記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