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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鎖定
屯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屯昌縣經濟動員辦公室、屯昌縣商務局、屯昌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屯昌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
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編制22名。設主任1名(兼任縣經濟動員辦公室主任、縣商務局局長、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副主任3名;行政文秘崗、國民經濟和體制改革綜合管理崗、發展規劃和產業協調崗、資源節約環境和交通能源崗、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崗、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崗、市場體系建設和市場開發管理崗、經外貿和糧食儲備調控管理崗等8個內設機構各2名,其他4個內設機構各1名。 [3] 
中文名
屯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成立時間
2019年2月20日
辦公地址
屯昌縣屯城鎮昌盛三路180號發改委大樓
性    質
屯昌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科級

屯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展歷史

2019年2月20日,屯昌召開全縣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全面動員部署屯昌縣機構改革工作。按照《屯昌縣機構改革方案》,設立屯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 

屯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現任領導

屯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曾顯雲 [4-5] 

屯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經濟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利用外資、會展業發展、糧食和物資儲備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省委省政府、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和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政策。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報告。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統籌協調相關總體規劃與專項規劃,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地方性政策建議等。
(三)提出加快建設全縣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建議,組織開展貫徹落實中央和國家、省委省政府及縣委縣政府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四)負責全縣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分析。統籌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警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宏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宏觀經濟應對措施。負責全縣日常經濟運行調節,解決經濟運行的有關重大問題。參與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五)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利用外資、會展業發展、工業和信息化、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政策和發展戰略,提出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經濟社會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商務、糧食和物資儲備領域的意見和建議。組織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推進全縣總體經濟體制改革。推動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
(六)負責彙總和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政策的執行效果,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執行情況。參與財政、土地、金融體制改革以及政策的擬訂,提出投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落實有關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
(七)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提出利用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牽頭落實參與國家“一帶一路”倡議的重大決策。
(八)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定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工作措施。安排縣本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和政府性建設基金投資,按照國家、省和縣規定的權限審批、核准、備案、審核項目。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佈局,擬定年度重大項目計劃草案。統籌負責全縣重點項目建設工作,擬定年度全縣重點項目建設計劃。推動鼓勵民間投資政策落實並擬定本地的相應措施。按照規定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
(九)研究分析全縣區域協調發展和城鎮化發展情況,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擬訂並推動實施全縣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措施。負責全縣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
(十)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建議,推進全縣產業結構性調整和升級,銜接平衡產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重大基礎建設發展,推動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實施。統籌協調全縣重點產業園區建設和發展。
(十一)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具體措施。會同相關部門規劃佈局全縣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推動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規劃政策實施,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二)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研究分析市場的供求狀況,負責全縣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編制全縣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監督檢查計劃執行情況,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劃進行調整。協調全縣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和實施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重大項目。
(十三)負責全縣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研究提出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建議。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四)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政策,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五)研究並協調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和實施服務農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進農業建設發展。
(十六)提出重大基礎設施佈局建議並協調推進實施。負責能源、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全縣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研判交通產業發展趨勢,提出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政策和改革建議並協調實施。擬訂全縣相關交通發展規劃。推動各種交通運輸方式協調發展。提出綜合能源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研究能源開發和利用。開展能源綜合改革,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並擬訂有關改革方案,完善對能源產業的管理。推進能源結構戰略性調整,擬訂能源行業發展規劃。監測和分析能源產業、能源安全的發展狀況,規劃重大項目佈局,推動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協調開展能源對外合作。
(十七)負責全縣重大價格改革與政策協調。監測預測全縣價格總水平的變動,研究提出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價格政策措施和價格改革的建議。研究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收費方案及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的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提供全縣價格公共服務,制定價格規則。研究擬訂“菜籃子”相關政策措施,統籌協調“菜籃子”建設、發展和服務中的重大問題。
(十八)探索內外貿易更加靈活的政策體系、監管模式和管理體制,組織實施貿易便利化改革政策,協調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組織實施縣內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
(十九)負責全縣會展業和電子商務發展工作。推進服務貿易創新發展,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推進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二十)指導全縣批發市場(含現貨大宗產品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二十一)負責組織實施全縣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指導全縣商業信用銷售,監督管理特殊流通行業。
(二十二)負責商貿服務業行業管理,推動流通標準化建設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二十三)負責管理進出口貿易,推進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工作,依法監督縣內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加強全縣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十四)研究分析掌握全縣工業、信息化和綠色節能產業的發展情況,提出優化全縣工業、信息和綠色節能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協調解決全縣工業、信息化建設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全縣工業的發展建設,推進工業、信息和綠色節能產業配套體系建設,調控產業發展資源配給,改善工業、信息化產業投資環境。
(二十五)負責全縣工業產業、信息產業類項目服務及備案管理工作;負責提出全縣工業產業、信息產業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和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負責全縣工業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管理、使用財政性資金的信息化工程項目審批和備案管理。
(二十六)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執行國家頒佈的信息產業技術標準和安全標準;依法對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監管,監督網絡之間互聯互通,保障公平競爭;負責全縣公共通信資源包括無線電頻率、無線電頻道的分配和因特網域名、地址的分配與管理。
(二十七)宏觀指導各種經濟成份的工業企業,協調工業和信息化產業行業發展和管理,規範行業行為;負責電子政務發展建設及運行維護,指導協調全縣信息網絡設施的建設,協調跨部門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全縣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發展,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
(二十八)研究提出地方戰略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完善儲備體系和運營方式,組織實施管理國家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管理地方糧食和食糖儲備,負責地方儲備糧行政管理。加強市場分析預測和監測預警,承擔全縣糧食流通調控具體工作,承擔全縣軍糧供應管理工作,承擔糧食安全縣長責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
(二十九)組織實施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負責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和糧食流通行業管理,負責糧食收購許可辦理和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以及原糧衞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縣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三十)做好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工業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嚴把各類招商引資項目安全准入關,實行重大安全風險“一票否決”;全面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加強高危粉塵、高毒物品等職業病危害源頭治理;積極推進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健全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機制;加強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和糧食加工行業安全生產監管;組織商務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三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交通運輸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交通運輸局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建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
2.與縣衞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警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縣衞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佈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3] 

屯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機構

(一)行政文秘崗。負責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保密、機要、檔案、財務資產、安全應急、信訪、接待及後勤保障服務等工作,協助做好內部審計;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內部督查、信息宣傳等工作;負責委機關黨的建設和紀檢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紀檢工作;負責委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教育培訓工作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羣團組織工作;組織辦理縣人大代表建議和縣政協委員提案;擬訂和實施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組織做好電子政務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國民經濟和體制改革綜合管理崗。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佈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議。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及全縣商貿市場發展中、長期規劃、全縣主體功能區規劃銜接平衡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研究提出全縣經濟形勢報告,進行全縣宏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包括年度的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提出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等宏觀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承擔縣經濟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全縣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提出推進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負責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負責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三)發展規劃和產業協調崗。負責綜合分析工業、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專項產業政策的制定,監督產業政策落實情況;統籌協調工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重大工業項目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服務業和其他產業的發展參與有關重點項目的審核;負責指導、促進中小企業的改革和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負責全縣工業經濟運行、原材料工業、消費品工業、國防科技和軍民結合、工業項目招商、信息產業等行業的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工業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本縣商業流通體制建議意見,指導商貿服務、社區商業發展,促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城鄉商業網點規劃工作。
(四)資源節約環境和交通能源崗。組織擬定全縣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全縣區域經濟發展的政策;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編制地區生態建設和環境整治規劃及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編制以工代賑計劃。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參與擬定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參與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的有關工作;參與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工作;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參與擬定應對氣候變化戰略、規劃;負責工業節能行業的指導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淘汰落後產能、化解過剩產能和“小散亂污”企業治理等產業政策,推動淘汰落後用能設備和工藝;負責提出全縣交通運輸業發展戰略、政策、措施和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銜接平衡交通運輸業重大項目佈局,參與有關重大項目審核協調各種交通運輸方式之間發展計劃的銜接;擬定交通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能源建設重大問題;參與審查、上報或核准相關能源建設項目,擬定能源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電力運行和保護管理工作,承擔縣節能辦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縣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統籌協調,承擔屯昌縣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汽車流通等舊貨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黃標車管理工作。
(五)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崗。監測分析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調控政策和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安排縣財政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和縣重點項目投資計劃;參與審核重大建設項目;指導監督政策性建設貸款使用方向;指導工程諮詢業的發展。提出全縣利用外資的規模、投向和政策法規;承擔全省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研究編制全縣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國際商業性貸款和境外投資項目信貸資金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外商直接投資和境外投資的總量和方向;參與利用國外貸款項目的招投標、資金使用及稽察工作;參與外商直接投資和境外投資項目審核、上報與管理。參與分析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參與研究全省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重點領域和重大建設項目;參與相關高技術產業化工作。
(六)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崗。研究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重大問題;提出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經濟體制改革建議;擬定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農業項目投資計劃管理;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漁業、水利、氣象等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組織擬訂全縣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協調地區經濟發展,指導地區經濟協作;編制全縣“老、少、邊、窮”地區經濟開發計劃和以工代娠計劃;承擔縣加快中部地區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擬定和協調全縣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就業、居民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與參與制定全縣人口、文化教育、衞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民政等發展政策;協調全縣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七)市場體系建設和市場開發管理崗。負責組織全縣商貿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招商引資工作,策劃、組織、實施全縣重大商貿促銷活動、重大會展活動;指導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引導培育發展城鄉市場、農貿市場,促進市場體系建設和升級改造工作;承擔國內國際商貿交流與合作,負責國內國際商貿市場信息綜合和分析和各類投資企業的接洽及項目談判。負責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指導推進城鄉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按有關規定對拍賣、租賃等舊貨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商務成品油、散裝水泥零售管理工作;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以及重要消費的儲備(肉類、鹽糖、速食食品等)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指導商業信用銷售,牽頭組織完善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負責協助監管行業的數據統計工作;行業成立的各協會的監管工作,聯繫外商企業協會;負責協助監管行業的數據統計工作。
(八)經外貿和糧食儲備調控管理崗。對全縣外貿行業進行行業指導;執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按國家規定組織實施進出口配額計劃,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管理進出口商品目錄,以及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農產品進出口計劃;推廣各種新貿易方式,指導本縣加工貿易、補償貿易和服務貿易工作;指導進出口產品基地建設,境內和境外進出口商品交易會等貿易促進活動;指導外貿促進體系和對外信息體系建設工作,承擔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統計工作;組織、開展有關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方面的技術交流與合作;參與縣內涉外投資洽談活動工作;組織擬定相關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承擔相關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監測分析縣內外市場狀況,負責縣內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編制全縣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監督計劃執行情況;提出全縣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全縣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全縣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的問題,分析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全縣直接融資的政策建議;指導糧食儲備單位開展科學儲糧,監督儲備糧的庫存、儲藏及輪換,指導和培訓防化員和保管員的技術業務,每年組織糧油普查工作,協助處理儲糧單位在保管中出現的各種事故和問題做好全縣糧食倉庫規劃、佈局、建設及工程驗收結算工作,監督檢查倉庫設施,做好糧食倉庫資料的歸檔工作;負責糧食加工廠生產指導、監督糧食產品質量及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縣糧食應急工作日常管理和啓動糧食應急預案的協調組織;負責我縣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日常工作和糧油供求平衡調查等專項統計調查工作;加強轄區內外糧食生產、流通、消費,庫存、價格等信息的採集工作,做好糧食市場價格專項監測分析和信息發佈,為縣政府提供糧食調控決策依據;糧情監測預警應急系統縣級樞紐管理。負責統籌協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工作。
(九)重大建設項目管理崗。研究擬定全縣重大項目稽察監管工作計劃和有關政策法規,指導和協調全縣稽察監管工作;組織實施政府投資項目和有關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稽察相關行業和全縣範圍內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法規情況;受理我縣重大建設項目違規問題的舉報;研究提出改進投資管理和項目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研究提出全縣重大建設項目規劃和佈局,編制全縣重點項目計劃、月報和專報;實施重大建設項目的跟蹤服務;開展重大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統籌指導全縣重大項目建設工作。
(十)招投標管理崗。負責宣傳貫徹國家相關招標投標法律法規,分析研究全縣招投標市場發展形勢,協調和解決全縣招投標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按規定指導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負責組織對政府投資項目概算的評審、審核。
(十一)價格和收費管理崗。起草和審核有關綜合性文件和重要報告;負責價格相關會議組織;負責提出價格改革建議;管理指導居民生活必需品、部分公益性、公用事業性、強制性、壟斷性、資源稀缺性商品的價格;負責價格成本調查、成本監審等工作;負責提出收費改革建議;負責管理指導國家機關、公益性、公用事業服務、經營服務、中介服務收費以及旅遊價格、房地產價格;負責價格監測、價格評估、價格鑑證、價格認證等工作。
(十二)政務信息和電子商務管理崗。負責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指導協調全縣電子政務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參與協調全縣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絡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協調工作和省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我縣黨政信息辦公系統運行和維護,負責辦公系統組織、人員變更,收發文流程表單變更,公文模版變更,人員授權變更,工作流跳轉,作廢文件清理,客户端環境檢查,網絡故障檢查,辦公系統巡察以及數據備份,上門培訓及指導等;負責擬定全縣電子商務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電子商務交易服務業態發展、電子商務企業和平台建設;開展電子商務行業統計和分析,推進各行業電子商務應用,協調配送、支付、技術、認證等配套行業發展,做好電子商務監管工作。 [3] 

屯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獲榮譽

2021年6月15日,屯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支部被中共海南省委公示為“海南省先進基層黨組織”擬表彰對象。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