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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地主義

鎖定
屬地主義,又稱“地域管轄原則”、“屬地原則”。一國領域內的本國公民或者外國人犯的罪,都應當適用本國刑法。解決刑法地域效力的一個原則。理論基礎是國家主權原則。中國刑法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這就是關於屬地原則的適例。 [1] 
中文名
屬地主義
別    名
地域管轄原則、屬地原則
“普及主義”的對稱。又稱一人數破產主義”。關於破產宣告域外效力的一種立法理論。該主義基於國家領土主權原則產生,主張破產宣告的效力僅及於宣告國國內,只有破產人在該國內的財產才屬破產財團,其在國外的財產不受破產宣告影響。美國、日本等國的立法傾向於採納此主義。依該理論可能出現債務人財產所在各國同時或先後對同一人作出數個破產宣告的現象。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