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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訊通信(上海)有限公司

鎖定
展訊通信(上海)有限公司於2001年7月18日在自貿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人LIYOU LEO LI。
中文名
展訊通信(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台港澳與境內合資)
登記機關
自貿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成立時間
2001年7月18日
發照時間
2001年7月18日

展訊通信(上海)有限公司經營範圍

包括無線移動通信集成電路、基帶射頻、多媒體芯片和相關數字電視芯片的開發等。

展訊通信(上海)有限公司所獲榮譽

2020年9月16日,公司通過2020年複核評價的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 [1] 
2020年10月20日,獲得上海知識產權創新獎運用獎。 [2] 
2022年1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印發2021年(第28批)新認定及全部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名單的通知顯示:該企業技術中心具有國家企業技術中心 [3] 

展訊通信(上海)有限公司企業事件

2022年4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上訴人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展訊通信(上海)有限公司、原審被告天津市南開區競航彭通訊器材經營部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上訴案。
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翱捷公司生產、銷售ASR3601型芯片的行為侵害了涉案專利權,應當停止生產、銷售ASR3601型芯片,賠償展訊公司經濟損失。競航彭經營部銷售的心迪F1-Q15手機具有合法來源,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當承擔停止銷售被訴侵權產品的責任。遂判決翱捷公司停止製造、銷售侵權產品,賠償展訊公司經濟損失2431萬元及合理開支10萬元;競航彭經營部停止銷售侵權產品。
二審庭審中,雙方當事人通過細緻展示證據、播放ppt圖文介紹等多種舉證手段,對原審是否存在程序問題、被訴侵權產品實施的技術方案、被訴侵權產品是否落入涉案專利權保護範圍、賠償數額確定等方面,進行了充分全面的觀點闡述及往返激烈的法庭辯論。
本案未當庭宣判。後續合議庭將全面梳理各方意見,在準確認定案件事實的基礎上作出裁判。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