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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居巢經濟開發區

鎖定
安徽居巢經濟開發區位於安徽巢湖市居巢區,始創於2001年7月。
中文名
安徽居巢經濟開發區
地    點
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區
創立時間
2001年7月

安徽居巢經濟開發區發展歷程

2023年2月1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發佈關於同意安徽居巢經濟開發區調區及變更主導產業的批復。 [3] 

安徽居巢經濟開發區主要職責

(一)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對開發區實行統一領導、統 一規劃、 統一建設、統一管理。
(二)貫徹落實國家、省、合肥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報訂開發區有關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開發區黨的組織、宣傳、意識形態、統戰、紀檢監察和羣團等工作;抓好黨的政治、思想、組織、作風和紀律建設以及精神文明建設、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四)組織編制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經濟和產業發展規劃、年度政府投資建設計劃等,參與編制開發區國土空間規劃,研究提出推動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建議,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五)優化開發區營商環境,強化經濟管理和投資促進服務,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協助企業做好招才引智和人才服務等工作。
(六) 負責開發區財政金融、審計、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等工作。
(七) 推進開發區創新發展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強關鍵核心技術創新和成果轉移轉化。
(八)組織開展對外宣傳推介、招商引資、招才引智等工作。
(九)依法對開發區權限範圍內的投資項目進行審批、核准、備案,對項目入駐及其規劃方案進行審核並督促實施。
(十)指導、協調並監督有關部門設在園區的分支機構或派出機構工作。
(十一)接受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十二)履行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職權,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安徽居巢經濟開發區內設機構

安徽居巢經濟開發區辦公室

協助領導組織管理機關工作;協調機關各局室工作關係;負責機關電文處理、人事檔案、文印、財務、信訪、保密、衞生及車輛調度等行政事務工作;協助開展機關日常工作。

安徽居巢經濟開發區經貿發展局

負責編制經濟貿易發展總體規劃,制定、組織實施年度計劃;負責宏觀經濟的預測、監測和分析研究;負責開發區國民經濟核算、統計和信息諮詢工作;負責經濟技術協助工作;負責審理、轉報企業進出口經營權工作;負責開發區內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和社會保障工作。

安徽居巢經濟開發區財政局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預算税收、財務、會計和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等規章制度;負責編制園區財政預決算,管理和監督園區各項財政收支,負責財政資金的撥付;負責園區融資工作;實施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對上爭取財政方面優惠政策和項目資金;負責與財政、税務、金融、保險等部門的協調工作。接受市相關部門業務指導和監督。

安徽居巢經濟開發區招商局

負責制定開發區招商工作的政策、措施、方案和規定;開展招商引資,推進項目建設,發佈項目信息;負責項目立項審批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協助辦理進區各類企業的登記註冊;負責對已簽訂投資合同項目進行跟蹤監督管理。

安徽居巢經濟開發區建設環保局

負責開發區詳細規劃的編制、管理和實施;負責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開發區內建設工程的審核或審批、基礎設施、公共設施的建設;組織開發區內各項建設工程的質量檢查和驗收工作;編制並報批開發區環境保護規劃,協同有關部門審核和審批開發區項目的環保設施和工程,核發《環保設施施工許可證》、《環保設施竣工驗收證》、《排放污染物許可證》。

安徽居巢經濟開發區投資服務中心

負責制定園區項目服務工作流程及服務指南,統一受理園區各項事務,並登記造冊分派任務督查;負責指導簽約項目辦理各項入駐手續;負責園區工業項目“零收費”認定書籤發;負責跟蹤項目進程,定期調度項目進展,推進項目建設,協調相關部門解決項目建設中的問題。接受市相關部門業務指導和監督。

安徽居巢經濟開發區派駐機構

國土資源分局
貫徹實施國家有關土地法律、法規、規則和制度,並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負責開發區內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規劃調整和建設用地土地徵收、轉用的受理和組卷報批的前期工作;負責開發區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劃撥供應初期審查和上報工作;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初審工作;負責開發區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宣傳和執法動態巡查;負責開發區內開展土地利用現狀動態監測、地籍調查、勘測定界等土地調查工作,做好統計上報;做好開發區內土地登記初審工作,並負責上報市局審批。承辦市局委託或交辦的其他工作。 [1] 

安徽居巢經濟開發區聯繫地址

巢湖市旗麓路6號 安徽居巢經濟開發區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