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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薩耆波逸提

鎖定
梵語naih!sargika-pra^yas/cittika,巴利語nissaggiya pa^cittiya。又作泥薩只波逸底迦、尼薩耆波夜提、尼薩只貝逸提。中文常譯作捨墮,五篇罪之一。尼薩耆為盡舍,波逸提為墮。此罪聚總關於衣缽等之財物,故以其所犯之財物,舍於眾中而懺悔之,謂之盡舍。若不懺悔,則結墮獄之罪,故曰墮。總有三十種,稱為三十捨墮,行事鈔中之一曰:“波逸提聚義翻為墮,十誦雲:墮在燒煮覆障地獄故也。(中略)聲論雲:尼翻為盡,薩耆為舍。”四分戒本定賓疏下曰:“尼薩耆者,此翻為盡舍。波逸提者,此翻為墮。謂犯此罪牽墮三惡,若犯此墮,要先舍財,後懺墮罪,故云捨墮。”比丘尼鈔一曰:“舍財舍罪舍心,具此三舍,故云盡舍。”
中文名
尼薩耆波逸提
外文名
nissaggiya pa^cittiya
又    稱
泥薩只波逸底迦
文    獻
《僧祗律》

尼薩耆波逸提關於戒律

一般不建議普通人去讀佛教戒律,這是為僧人及沙彌等準備的,普通人可以去看經和論,不建議看律。

尼薩耆波逸提佛制戒律

《僧祗律》中規定,比丘若向未受具人説五篇七具之名,便犯越毗尼罪,這是比丘不應鼓勵小眾及俗人看律的有力根據。
根本説一切有部毗奈耶》“比丘經典總有三藏。在家俗侶得聞二藏,謂論及經。毗奈耶教是出家軌式,俗不合聞。”
《戒本疏行蹤記》(引十住毗婆沙論)雲“三藏為言,律藏勝故、蜜故、為佛獨説,制必僧中,不許餘眾之所讀誦;非所學故。”
《大智度論》“毗尼中説白衣不得聞律”
《分別功德論》:毗尼者禁律也,為二部僧,非沙彌清信士女所可聞見。
楊仁山居士在《大藏輯要》序例中説“小乘律,聲聞調伏藏,非受具戒者,不宜檢閲。”
釋道安在《增一阿含經》序中説:此經往往有律語,有些在外國不許沙彌與在家人閲讀。“而今以後,幸共護之,使與律同,此乃茲邦之急者也。斯諄諄之悔,幸勿藐藐聽也。”戒律是如來秘寶,古來不輕以示人。小眾不得聽大眾的説戒羯磨,所以古德多認為未受具足戒者,亦不得閲讀大戒,否則便成“賊住”而障受大戒。即不得聽,也不得讀。
弘一大師在《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宗體篇》中説到:"賊住者、未受具足戒人、竊入僧中共受利養、或盜聽正作羯磨等、即成出家之障難。
若白衣偷閲僧戒律、或但聞僧中説戒、雖非障難、亦佛制所不許。
如戒疏雲、下從無知、多生慢習、制令耳目不屬、則重法尊人、生其欽仰。是蓋恐起輕易之心、故制不許。與賊住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