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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鳳

(明朝內監、天使)

鎖定
尹鳳,朝鮮瑞興郡人。因為家貧,閹為火者,被判官李彬收養。洪武末年明朝到朝鮮索取閹人,尹鳳便被選送到明宮,這時他大約二十歲左右。 [1] 
本    名
尹鳳
所處時代
明朝
籍    貫
朝鮮瑞興郡
人物生平
永樂四年(1406)八月,尹鳳跟隨太監昌盛出使朝鮮,選取火者、會做飯的婦女和擅於歌舞的小姑娘。這是他入明宮以後第一次返回朝鮮。
永樂五年(1407)八月,尹鳳隨也是朝鮮籍的欽差宦官韓木帖兒使朝,索取火者。
七年(1409),尹鳳隨太監黃儼,也是朝鮮籍的宦官海壽使朝,求索處女。這時已經是奉御的尹鳳乘機回到家鄉,並請求朝鮮給他的昆弟叔伯授予官職。
洪熙元年(1425),已任尚膳監左少監的尹鳳使朝賞賜國王。他又抓住機會,請求朝鮮國王提升他的家鄉瑞興郡為都護府,並索要田地,在那裏建宅第。國王不但準了他的請求,而且厚賜土特產,任其在使館買賣。
宣德元年(1426),以齎敕往勞朝鮮國王李及賜國王、王妃紗羅、錦綺等的名義,使朝求索處女、長於做飯的女廚和海東青等。
宣德三年(1428)、四年(1429),尹鳳均曾使朝。四年(1429)從朝鮮回北京的時候,帶回的他自己索取到的物品便有二百櫃,這些櫃都很沉重,要八個人才抬得動。
宣德五年(1430),跟隨昌盛再次使朝索取海味、大犬、海東青等等。由於宣宗前已有令,朝鮮國王不得給使者送禮,尹鳳這次沒有為自己索取物品。
宣德六年(1431)八月,尹鳳再使朝,索取海東青等。由於上次出使時沒有得到禮物,尹鳳滿腹怨氣。朝鮮國王害怕了,但又不敢違令送禮,只好利用尹鳳貪名位這點,授予他的弟弟尹重富為總制,以作慰勞。九月,再提升其弟為同知總制,並通過他,向尹鳳送麻布七十匹,以討好他。
宣德七年(1432),尹鳳又不顧朝鮮缺少牛的情況,到朝鮮收集牛六千隻,分六次解送,使朝鮮的農耕大受影響。所以朝鮮李朝《世宗實錄》指責他“無恥甚矣”,“本國之人,為本國之害。”
景泰元年(1450),尹鳳與同是朝鮮籍的宦官鄭善使朝,冊封繼位的李為國王,世孫弘為王世子。尹鳳與鄭善,不僅大量索取土特產,而且要求賜給他們奴婢田舍。儘管朝鮮的官員堅決反對,但國王還是滿足了他們的貪慾。
景泰七年(1456)四月,尹鳳再次使朝,頒詔敕誥命,並選宦童。
天順元年(1457)英宗恢復帝位,以後再未見載尹鳳的活動。但李朝《世祖實錄》載,成化四年(1468),朝鮮籍宦官姜玉、金輔等出使朝鮮時,曾請見“入朝火者”尹鳳等十餘人,可知尹鳳這時住在朝鮮,仍活着,可能是天順年間回原籍養老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