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尚公律師事務所
鎖定
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始創於1996年5月,是國內最早設立的大型合夥制律師事務所之一。歷經二十餘年的發展,尚公所已成為中國名列前茅的主要為機構(政府和企業)提供全方位綜合民商事法律服務的規模化、綜合性專業法律服務機構,尤其在中央企業風險管理與防控、重大風險/危機處置、證券業務與資本市場、企業改制重組與發行上市(IPO)、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與再融資、上市公司破產重整重組與恢復上市、公司/項目併購重組、國有企業改制、中國企業"走出去"戰略與海外投融資/境外上市、金融與投融資服務、城鎮化建設綜合法律服務、知識產權戰略管理與保護、重大資產產權交易、不良資產處置與資產證券化、公司僵局救濟與風險處置、重大訴訟仲裁代理等各專業領域積累了豐富的法律實務經驗與突出的服務業績。
- 中文名
- 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
- 外文名
- splf
- 性 質
- 名詞
- 類 別
- 律師事務所
尚公律師事務所律所簡介
尚公所現有執業律師和相關專業人員五百餘名
[1]
,分別專精於特定的法律專業領域。細緻的專業分工不但能為客户提供充分、全面、精準的法律分析論證,還能夠充分運用所擁有的專業技能、經驗及社會資源,根據客户及委託業務的具體情況,提出優質切實的商業解決建議方案,提供最佳的目標實現方案、問題解決方案,全方位地向國內外客户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支持。
尚公所總部位於北京市東長安街10號長安大廈寫字樓(長安俱樂部)三層。配備有包括局域網及遠程登錄系統在內的各種現代化通訊、辦公設備,在上海、長春、昆明、海南、硅谷、杭州、煙台等地設有分所,並與國內各主要城市的部分律師事務所及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的多家律師事務所建立了長期穩定的戰略合作關係,工作語言為漢語、英語、法語、俄語、日語。
[2]
尚公律師事務所律所業務
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的業務涵蓋但不限於以下領域:證券發行上市、併購重組與再融資、國企改制與全面風險管理、重大風險/危機處置、重大資產產權交易、房地產開發經營、基礎設施建設與工程招投標、高速鐵路建設與運營、“走出去”戰略與海外投融資、私募股權與風險投資、金融銀行與保險、税務、知識產權代理與保護、能源與礦業、國際貿易與租賃、反壟斷反傾銷與反不正當競爭、文化創意產業、破產重整重組與清算、不良資產處置與資產證券化、科技環保、勞動與人力資源、重大訴訟與仲裁代理等。
尚公律師事務所律所及律師榮譽
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榮譽證書(9張)
中國上市公司最信賴律師事務所
中國證監會正式公佈的證券法律服務機構前十排名榜
北京市優秀律師事務所
北京律師制度恢復重建三十週年傑出律師
中國十佳律師 中國優秀律師
北京市十佳律師 北京市優秀律師
北京市優秀刑辯律師
北京市人民滿意的先進集體
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統先進集體
北京市律師事務所“先進黨支部”等
尚公律師事務所律所資質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破產管理人
國家國防科工局頒發的《軍工涉密業務諮詢服務安全保密條件備案證書》
司法部、中國證監會頒發的從事證券法律業務資格
上交所指定首批從事資產證券化業務律師事務所
國家“中國鐵路走出去戰略”法律顧問
國家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招標投標資格
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律師團成員
國家開發銀行總行項目審貸獨立委員
中央企業建立法律風險防範機制課題組成員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登記備案成員
從事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公司相關業務資格
中國PE二級市場發展聯盟創始盟員
集體科技企業產權界定法律業務資格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庫成員
中國國際商會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委員單位
尚公律師事務所律師介紹
李慶律師: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董事、高級合夥人。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北京大學。曾任職於昆明軍區軍事法院及中央軍事委員會法制局。
李慶律師主要承辦經濟類法律事務,其中尤以危機處理、企業重組、房地產開發及重大訴訟等綜合性業務見長。1999年曾被評為“北京市十佳律師”併名列榜首,2000年曾被授予“人民滿意的先進個人”榮譽稱號,2011年榮膺“中國優秀律師”。
社會職務:西南政法大學、貴州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貴州大學法學教育改革指導委員會常務委員;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法律碩士校外導師;原北京市律師協會黨委委員、常務理事、行業發展研究委員會主任委員;北京市東城區工商聯執行委員、東華門商會名譽會長;西南政法大學北京校友會名譽會長,西南政法大學律師校友聯誼會會長;北京大學高等人文研究院發展委員會召集人。
宋煥政律師: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北京大學國際金融法學博士研究生,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律師團成員。曾任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首席律師、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常務理事。現任北京市律師協會併購與重組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湘潭大學兼職教授。
宋煥政律師有近二十年從業經驗。曾長期擔任國有大型企業集團和政府機構的主要法律顧問,擅長公司法、金融法和證券法。其中尤以重大危機處理、企業重組、公司證券、房地產投資與開發及重大訴訟等綜合性業務見長,主辦業務涉及金額累計數百億元。
宋煥政律師2010年榮獲“中國優秀律師”稱號。
李漢成律師: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 1984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現為中國海商法協會、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人事廳副處長、經濟審判庭審判員、高級法官,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主任。
自2000年辭去公職後從事律師職業,主要承接和組織承辦民商事及行政類法律服務業務,包括專項法律顧問服務、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等非訴訟法律業務和訴訟、仲裁及執行代理業務。
徐鋼律師: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高級合夥人。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經濟法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曾在最高法院民事審判庭從事民商事司法審判工作。
徐鋼律師主要涉及的領域有房地產案件、普通民事案件、涉外訴訟及涉外知識產權案件等。同時,徐鋼律師還參與了鐵道部、中鋼集團公司、中國民航集團公司等多家國有大中型企業的股權轉讓、公司併購、公司重組、公司上市、重大危機處理、投資風險評估及控制等。
張瑋律師: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並獲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法學碩士學位。業務範圍以經濟類法律事務為主,其中尤以各類訴訟及仲裁業務見長,知識產權及國際貿易業務領域也成為張律師工作的重點。
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創所合夥人之一。
孫衞宏律師: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1988年畢業於內蒙古大學法律系,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位。中共黨員,高級經濟師。主要承接民商事訴訟和非訴訟法律業務,包括公司併購、重組、破產清算/重整以及常年法律顧問業務。現任北京市律師協會侵權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孫衞宏律師主要涉及借貸、證券、買賣、運輸、租賃、建設工程、房地產、知識產權、加工承攬、聯營、股權轉讓、擔保、人身損害、勞動爭議、繼承等各類糾紛。並擔任多家政府及大型企業常年法律顧問。
尹豔律師: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法學博士,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學院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2003-2004期間,作為教授級訪問學者受邀於世界領先的倫敦大學商法研究中心從事金融法的學習與研究。並曾任北京市律師協會破產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現任税務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法學院房地產法律研究中心校外導師。
尹豔律師主要承辦商事訴訟類法律事務,其中尤以公司法、金融法、破產法領域內的訴訟和仲裁案件見長。曾擔任多家金融機構、中外合資企業、國有及民營企業、教育機構和政府部門的常年法律顧問。
陳國琴律師: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畢業於廈門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碩士學位。現任北京市律師協會破產與清算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
陳國琴律師以代理公司籌建設立、境內外併購、資產重組、股票發行上市、投融資、税收籌劃、金融及公司法律顧問等業務見長;還擔任大型國有企業、信託公司、上市公司、大型民營企業等的常年法律顧問。
張紀東律師: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管理委員會訴訟業務委員,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曾在政府職能部門從事法制監察、法律服務、政務信息等工作。現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政府法律顧問專業委員會委員。
張紀東律師主要承接和組織承辦民商事及行政類法律服務業務,包括專項法律顧問服務、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等非訴訟法律業務和訴訟、仲裁及執行代理業務。並擔任多家政府職責部門、公司法律顧問。多次參與政府職責部門及公司大型談判,為其作出重大行政、經濟決策提供法律依據和諮詢意見。
楊通河律師: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貴州大學法學客座教授。
楊通河律師精通金融投資法律業務,曾主持律師團隊就建設銀行上市前貴州片區不良資產剝離工作進行專項法律評審;近年來先後為多家房地產企業、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設計房地產項目、土地一級開發項目、高速公路項目結構化融資法律方案。近年來,楊通河律師還致力於中國天然資源和能源項目的戰略性併購重組業務。
郭斌律師: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 畢業於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刑事偵察專業,曾任職於北京市公安局刑事偵察總隊重案支隊,在加拿大多倫多律師事務所工作多年,與全國公、檢、法機關及國外法學機構有非常良好的合作關係。北京市律師協會刑事訴訟法專業委員會委員。
郭斌律師從事法律工作二十多年,受聘擔任過多家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的常年法律顧問;在刑事辯護領域、在國際經濟貿易仲裁法律領域、在訴訟法律服務領域,均有豐富的經驗。郭斌律師及辦理過的案件被中央電視台《法治在線》、北京電視台《法制進行時》、北京青年報、北京晚報、京華時報、新京報、法制晚報等等多家媒體採訪報道。
寇向卉律師: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畢業於政法大學,英國埃克賽特大學,獲得碩士學位。組辦了合夥制律師事務所並擔任律師事務所主任八年。執業經驗近二十年。現任北京市律師協會WTO與反傾銷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
寇向卉律師主要從事外商投資法律業務、金融機構服務業務、房地產法律業務、公司法業務、公司重組併購業務及系列涉外業務。
周帆律師: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畢業於福建師範大學,後在廈門大學和西南財經大學進修。資深律師、經濟師、國際商務師、中華全國律協會員、北京律協投資與貿易專業委員會委員、北京福建企業總商會理事、北京仙遊商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律師實務客座講師。曾任大學教師、中德合資企業副董事長、房地產公司和投資公司副總兼法務部主任、北京市某律師事務所國際事務部主任、資本證券部副主任等職。
周帆律師擅長投資融資、公司改制、併購重組、股權轉讓、上市輔導、房地產、國際經貿、BOT項目、企業管理的法律策劃、訴訟及其他非訴業務。
伊娜律師: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業務範圍涉及民事、經濟、刑事、行政訴訟領域,擅長辦理知識產權、房地產等有關訴訟和仲裁業務;同時擔任過數十家企業的法律顧問,對有關公司的制度設計、公司併購、重組、改制等公司業務有豐富的經驗。
王純律師: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畢業於北京大學,獲得經濟法、國際經濟法雙專業學士學位。業務專長領域主要涉及金融、房地產開發、建築工程等領域經濟糾紛,涉案金額10餘億元,同時為多家公司企事業單位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王純律師曾任農業銀行金融報編輯,現任北京市律師協會土地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
徐孔濤律師: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畢業於西北政法學院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擁有證券法律業務從業資格。擅長公司法和金融法,其中尤以股份改制、企事業重組和股票上市積累豐厚法律實務工作經驗深得好評。並於2005年被評為“北京市優秀律師”。現任北京市律師協會證券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
劉志洪律師: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管理委員會規章制度委員。畢業於北京大學分校,法學學士。擅長公司業務和金融業務,提供設立、購併、重組、改制各類公司和融資所需要的法律服務,起草、設計各種內部規章制度,提供各類清算活動所需要的相關法律服務,為客户設計、起草和審查各類合同文本,代表客户參加簽約談判等。為多家國家機關和公司企業提供常年法律顧問工作。
郭珊律師: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黨支部書記,中共黨員。畢業於北京大學分校,獲法學學士學位。曾先後在北京市司法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原國家專利局)、光大證券公司工作。多次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實施細則的修改工作。現任北京市律師協會理事,事務所管理指導委員會副主任,東城區律師協會副會長,北京九洲世初知識產權鑑定中心專家委員、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曾任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兼職仲裁員。郭珊律師主要擅長訴訟、仲裁、公司、房地產、知識產權、證券及投資業務,擔任國家機關及證券公司等多家企事業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
汪愛君律師: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畢業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曾任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主任,現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民事訴訟法專業委員會委員。主要承接、承辦民商事類法律服務業務,包括公司設立、分立;公司併購、企業改制等專項法律工作服務;擔任公司(企業)常年法律顧問。以公司法律業務和各類訴訟法律業務見長。
丁曉琴律師: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現任北京市律師協會風險投資與私募股權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丁曉琴律師擅長公司業務,為多家公司、企業擔任常年法律顧問,在公司收購與併購領域參予多項業務。
鄒春雷律師: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擔任東城區物業管理糾紛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現為北京市律師協會的公益律師,擅長公司法、合同法、知識產權法、投融資、媒體等領域法律業務;併為多家企業擔任法律顧問。
胡彥喬律師: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大學,獲法律碩士學位。胡彥喬律師主要承辦民商事及行政類法律服務業務,包括專項法律顧問服務、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外商投資、公司併購、公司重組改制等非訴訟法律業務和訴訟、仲裁及執行代理業務。並擔任多家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
賈立華律師: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法學碩士,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訪問學者,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曾擔任法官十餘年。
賈立華律師的專業領域是礦業服務、房地產開發服務、企業重組與併購、知識產權代理與訴訟,對公司法律事務管理及法律風險防範有較深研究,先後擔任多家公司法律顧問;擅長辦理工程建設、房地產、合同糾紛訴訟業務,對職務犯罪刑事辯護也有豐富實踐經驗。
- 參考資料
-
- 1. 尚公簡介 - 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 .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官網[引用日期2023-05-14]
- 2. 尚公簡介 - 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 .尚公律師事務所官網[引用日期2023-05-14]
- 3. 專業資質 - 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 .尚公律師事務所官網[引用日期2023-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