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少將

(將官軍銜)

鎖定
少將,將官軍銜的一級。 [1]  孟加拉國阿爾及利亞等一些國家將官軍銜的最高一級,中國、日本、丹麥、巴西、哥倫比亞、葡萄牙等一些國家將官軍銜的最低級別。只設一級將官軍銜的國家,如薩爾瓦多的將軍稱為少將。一般為師長和副軍長的編制軍銜。中國人民解放軍1955~1965年首次實行軍銜制期間,規定少將軍銜主要授予正軍級、副軍級和準軍級軍官,是大軍區副司令員,兵團級部隊司令員、副司令員,軍長、副軍長和師長的編制軍銜。共有1360人獲得少將軍銜。1994年5月公佈的《關於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的決定》規定,少將是副大軍區職,正軍職、副軍職,正師職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軍官的編制軍銜。 [2] 
中文名
少將
拼    音
shào jiàng
繁    體
少將
外文名
major general
通常授予
軍長和副軍長

少將歷史發展

少將北洋政府

1912年8月,北洋政府頒佈《陸軍官佐士兵等級表》,軍官軍銜設三等九級。其中將官設置為:上將、中將、少將。少將為將官的最低級別。
北洋政府還有兩個特殊的規定,其中:
虛銜規定:將官銜在正式授予之前,可以先加一個虛銜,即陸軍上校可加少將銜,陸軍少將可加中將銜,陸軍中將可加上將銜。如護國名將蔡鍔,為陸軍中將加上將銜。
追贈軍銜的規定:軍官作戰陣亡或病逝後,依其生前業績,可以追贈高一級的軍銜,如中將可以追贈上將。 [3] 

少將國民政府

1931年4月,國民黨政府頒佈《陸軍軍官佐及士兵等級表》,沿用北洋政府時期的軍銜制,銜級和銜稱都不變。當時授軍銜沒有統一的機構,國民政府可以授,總司令部可以授,軍事委員會可以授,甚至上級機關或軍政長官也可以授。另外,當時軍銜和職務相比,銜高職低的情況比較普遍,軍長大都授上將。一些地方軍閥,也自封為上將。1933年,當時蔣介石在一次紀念週上講話説:“國民黨軍隊同列強相比,戰鬥力特弱而將官特多,上將都數不清了。”
為了整頓軍隊軍銜混亂狀況,以適應其軍事上的需要,國民政府決定對軍銜進行修訂。1934年7月和1935年1月,國民政府重新制定了陸、海、空軍《官制表》和《士兵等級表》。1935年3月,頒佈了新的軍銜等級表,將官設置為:特級上將一級上將二級上將、中將、少將。 [3] 

少將新中國成立後

1955年2月8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正式實行軍銜制。其中,將官設置為:大將、上將、中將、少將。少將為將官中的最低級別。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取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的決定》,1965年6月1日開始實施。
1988年7月1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決定恢復軍銜制,並通過《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軍銜條例規定,將官設置為:一級上將、上將、中將、少將。其中一級上將空缺未授予。 [4] 
1988年12月17日,國務院、中央軍委發佈《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實行警官警銜制度的具體辦法》,設置武警少將警銜。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的決定,不再設一級上將。將官為上將、中將、少將,少將授予副大軍區職、正軍職和副軍職。 [4] 

少將授予條件

少將軍銜根據不同兵種分為:陸軍少將海軍少將空軍少將
陸軍少將為陸軍正軍職和副軍職軍官的主要軍銜。其中正軍職包括集團軍軍長、政委,省軍區和軍級警備區司令員、政委及其他正軍職軍官;副軍職包括集團軍副軍長、副政委、參謀長、政治部主任,省軍區副司令員、副政委、參謀長、政治部主任及其他副軍職軍官。此外,陸軍少將還是副大軍區職和正師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海軍少將為海軍正軍職、副軍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海軍少將還是海軍副大軍區職和正師職軍官的輔助軍銜,即資歷較淺的海軍副大軍區職軍官及資深的海軍正師職軍官,也可被授予海軍少將軍銜。
空軍少將為空軍正軍職、副軍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空軍副大軍區職和正師職軍官的輔助軍銜,即資歷較淺的空軍副大軍區職軍官和資深的空軍正師職軍官,也可被授予空軍少將軍銜。
武警少將為正軍職警官和副軍職警官的主要警銜。武警少將還是武警副大軍區職警官和正師職警官的輔助警銜。 [5] 

少將晉升期限

少將軍銜晉級為選升,以軍官所任職務、德才表現和對國防建設的貢獻為依據。
首次授予軍官軍銜,少將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批准授予。
專業技術軍官晉升為少將的,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批准。 [4] 

少將軍銜標識

少將55式少將肩章

陸軍少將軍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紅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一枚星徽。
海軍少將軍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代表海軍的黑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一枚星徽。
空軍少將軍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代表空軍的藍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一枚星徽。
此套肩章式樣自1955年起用,到1965年廢止。
陸、海、空軍少將常服肩章(1955~1965) 陸、海、空軍少將常服肩章(1955~1965)

少將88式少將肩章

陸軍少將軍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有紅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仿刺繡金色枝葉和一顆金色星徽。
海軍少將軍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有代表海軍的黑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仿刺繡金色枝葉和一顆金色星徽。
空軍少將軍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有代表空軍的藍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仿刺繡金色枝葉和一顆金色星徽。
武警少將警銜主要標識為,肩章底版上,綴有仿刺繡金色枝葉和一顆金色星徽。
此套肩章自1988年起用,至2007年更換07式軍服時停止使用。
陸、海、空軍、武警少將常服肩章(1988~2007)

少將07式少將肩章

2007年7月3日,全軍軍服調整改革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經黨中央、中央軍委批准,全軍部隊將從2007年8月1日起,開始陸續換穿07式軍服。
07式軍服的軍銜肩章在保持原有圖案不變的基礎上,主要對肩章底色作了改革。
陸軍少將軍銜主要標識為,松枝綠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枝葉和一顆金色星徽。
海軍少將軍銜主要標識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枝葉和一顆金色星徽。
空軍少將軍銜主要標識為,深藍灰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枝葉和一顆金色星徽。
武警少將警銜主要標識為,深橄欖綠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枝葉和一顆金色星徽。
陸海空軍少將常服肩章(2007~) 陸海空軍少將常服肩章(200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