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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賣部

(市場經濟活動中規模最小的零售企業)

鎖定
小賣部,又稱小賣鋪,是市場經濟活動中規模最小的零售企業,主要出售糖果、點心、冷飲、煙酒、日用品等。小賣部廣泛分佈在城鄉各處,學校、小區附近或內部居多。港台歐美有類似的便利店。
2019年12月3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國家衞健委、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指出食品小賣部和超市要從非寄宿制中小學、幼兒園中逐步退出。 [1] 
中文名
小賣部
別    名
小賣鋪
釋    義
市場經濟活動規模最小的零售企業
出現時期
20世紀80年代初
發展情況
20世紀80年代初,隨着我國的改革開放,經濟體制和經營體制逐漸靈活,市場上的商品日益豐富,原來以單一形式存在的百貨商場和供銷社供不應求,無法適應羣眾的生活需要。隨着市場進步,城市和農村出現小賣部。小賣部一般設在城市內的社區和農村的繁華地段,主營生活日用商品,有着經營成本小、規模小、商品種類少、分佈廣等特點。
市場商品極大的豐富,人們的生活水平達到了新的高度,實體小賣部逐漸被應運而生的大小超市所取代。
2016年3月13日,廣西南寧市一中學小賣部年租金173萬,經過44輪競價成交。扣除假期和週末,每天4萬元營業額才能保本,業內人士稱正常 [2]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