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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羣體

鎖定
小型羣體是規模較小、相對穩定、成員之間為實現共同目標經常直接聯繫和接觸的羣體。一般指成員只有12人或少於 12人的羣體[1]。
中文名
小型羣體
外文名
small group
類    型
名詞
劃定範圍
只有12人或少於 12人

小型羣體羣體定義

羣體是指在共同目標的基礎上,由兩個以上的人所組成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有機組合體。根據羣體的規模及成員間有無直接聯繫和接觸,羣體可以被分為大型羣體和小型羣體。

小型羣體羣體分類

大型羣體是指羣體成員通過羣體的共同目標,各層次的組織機構,以間接方式取得聯繫的羣體。一般指成員超過12人的羣體。由於在大型集體中,由於其成員的聯繫是間接的,所以相對來説,社會因素比心理因素有更大的作用。在小型羣體中,人們之間有直接的接觸,從而建立起感情上的和心理上的聯繫。因此,小羣體中心理因素的作用相對來講要大於大型集體中的作用。
因此,大型羣體的特點是以社會影響為主,心理影響次之。羣體成員之間缺乏直接依賴關係,不能經常相互溝通,感情上比較淡薄。小型羣體的特點是羣體成員要求有直接的個人相互關係,能夠直接地相互交往和溝通信息,具有感情和心理上的聯繫。
當然大與小隻是相對的,如一個工廠相對該廠的車間而言是大的,而相對它所屬的公司或部門來講就是小的。組織行為學重點研究的是小羣體,又稱為一級生產羣體,如班組、作業流水線、科室、實驗室等。人數不超過40人,一般認為以7±2人為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