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對為人興利判

鎖定
《對為人興利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名稱
對為人興利判
作    者
無名氏
創作年代
唐代
作品體裁
散文
對為人興利判
〈南陽太守好為人興利,作均水刻石立於田畔。採訪使奏煩擾。訴雲:“以防忿爭。”〉
樂都既康,太守成式。念為耒之功,而無鹵莽;開均水之法,以防忿爭。故經界不正,人將生心,土田陪敦,職競用力。規子木偃瀦之政,思桓公障谷之盟,畚鍤星繁,溝塍綺錯。孫叔敖之霸全楚,意在陂塘;邵信臣之典南陽,名因溉灌。興利除害,而人不爭,雖歉康㱂之薦及,因京坻之有望。俾知涯分,無廢函活。何使司之不明,而劾奏之非允。昔鄧晨開夢,理鴻隙而滌源;何敞效能,流鮦陽而刻石。揆今度古,自合激揚;糾謬繩愆,妄雲煩擾。以茲獲戾,不亦太過乎? [1] 
參考資料
  • 1.    王水照. 傳世藏書.集庫.總集 7-12 全唐文 1-6[M].海口: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第698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