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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統計制度
鎖定
- 中文名
- 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統計制度
- 類 型
- 統計制度
- 目 的
- 更好的管理
- 發 佈
- 國家外匯管理局
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統計制度內容
《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統計制度》在申報主體、申報內容和申報頻度等方面作了大幅改進,主要包括:一是申報主體涵蓋境內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和其他從事金融中介業務的機構法人、境外金融機構境內主報告分支機構和其他指定機構。二是申報內容從以往僅涵蓋對外金融資產和負債存量,擴展為全面涵蓋對外金融資產和負債存量及流量,並涵蓋其他相關國際收支交易。三是申報頻度從目前的季度提高至月度。
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統計制度意義
《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統計制度》的實施,不僅使我國在數據採集方面達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收支和國際投資頭寸手冊》最新統計要求,也兼顧跨境資金流動統計監測需求,為下一步涉外經濟主體監管和風險監控奠定基礎,有利於滿足國內外日益增長的宏觀經濟分析決策需求。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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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外匯局發佈《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統計制度》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1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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