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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經濟技術援助
鎖定
對外經濟技術援助是指對外提供經濟援助和技術援助的總稱。經濟援助是資金、物資的支援和幫助,技術援助是智力、技能、資料、工藝的支援和幫助。這些援助是根據我國財力、物力、技術的可能和受援國的需求,通過簽訂經濟技術合作協議組織實施的。
- 中文名
- 對外經濟技術援助
- 外文名
- Foreign economic and technical assistance
- 包 括
- 經濟援助和技術援助
- 依 據
- 對外經濟技術援助原則
對外經濟技術援助原則
對外經濟技術援助內容和程序
對外經濟技術援助的工作程序,一般有以下幾個主要階段:
(1)研究受援國要求、擬訂援助方案:
(2)請示批准;
(3)辦理政府間的經援協議;
(4)履行協議。
對外經濟技術援助管理制度
對外經濟技術援助的管理體制,是國家關於對外經濟技術援助的組織、領導和管理制度,包括組織形式、管理權限、機構設置及分工。對外經濟技術援助的決策權在國務院。國務院制定對外經濟技術援助的方針政策,頒佈有關法規,批准向受援國提供貸款、無償援助、經援項目,同受援國政府簽訂經援協議。經貿部是對外經濟技術援助的歸口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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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實施經援項目有兩種管理制度:
(1)承建部負責制是國務院授權經貿部按照經援項目的業務性質,商定由有關部委擔任該項目的承建部,承建部對經援項目的實施負全面責任,按照對外協議的規定,確保工程質量和按期完成,需要時,項目的某些工作由其他部門協作,其他部門稱為承建部的協作部;
(2)承包責任制這是自198C年起試行的管理經援項目的一項改革,目的是通過責、權、利相結合的經濟責任制,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更好地履行對外協議,承包單位由部委或省、市、自治區直屬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公司擔任,承包單位對項目負全面的經濟技術責任,對項目的實施管理有自主權,對經濟收益按國家規定支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