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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元日奏事上殿不脱劍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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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元日奏事上殿不脱劍履判》是唐代蕭昕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名稱
對元日奏事上殿不脱劍履判
作    者
蕭昕
創作年代
唐代
出    處
《全唐文》
作品體裁
散文

對元日奏事上殿不脱劍履判作品原文

對元日奏事上殿不脱劍履判
土惟三分,爵有五等,懋勳庸而賜祿,加道德以受封。故鄭伯虢公,旌于于家,酇侯曲逆,表乎漢代。鹹以胥寧帝道,宣翼王室,上殿而劍履不脱,立朝而贊拜不名,貴之與尊,粲然明矣。景也元朝上壽,百辟齊列,敷奏昌言,對揚休命,遠葉蕭何之軌,復同子孟之躅。若三台是職,雅符周典;如一命才登,須遵漢律。 [1] 

對元日奏事上殿不脱劍履判作者簡介

蕭昕(699~791)字中明,河南(今河南洛陽)人。開元、天寶間兩次舉博學宏詞科。歷任左拾遺、起居郎、中書舍人、禮部侍郎、工部尚書、禮部尚書等職。以太子少師致仕,卒溢懿。新、舊《唐書》有傳。《全唐詩》存詩2首,《全唐詩補編·續拾》補收1首。 [2] 
參考資料
  • 1.    王水照. 傳世藏書.集庫.總集 7-12 全唐文 1-6[M]. 海口: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第2489頁
  • 2.    張忠綱主編,全唐詩大辭典 國家“九五”規劃重點圖書,語文出版社,2000.09,第11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