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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人權

鎖定
對人權,是指義務人是特定的人的民事權利。如債權就是典型的對人權。對人權的主體必須通過特定義務人的履行義務的行為才能實現其權利。 [1] 
中文名
對人權
定    義
義務人是特定的人的民事權利
絕對權者,對於一般人請求其不作為之權利也。舉凡人格權、身份權、物權、準物權及無體財產權皆屬之。有此權利者,得請求一般人不得侵害其權利,而其特色,則在義務人之不一定,與權利本質在於不行為。相對權者,對於特定人請求其為一定行為之權利也。
參考資料
  • 1.    劉美林.市場經濟法律概論(第二版):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