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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陽縣

鎖定
尋陽縣,漢朝至隋朝行政區劃名,建縣始於漢。漢文帝十六年(前164),置廬江王國,領縣十二,有尋陽,此為尋陽縣名見於史冊之始 [1]  ,面積7938平方公里,包括今黃梅縣全部,武穴市絕大部分,宿松縣湖區以南望江縣華陽沿江一帶,九江縣大部分,湖口、彭澤兩縣北部沿江一帶 [2] 
中文名
尋陽縣
所屬朝代
漢朝至隋朝
建制沿革
  • 漢朝
漢文帝十六年(前164年),分淮南王國置廬江王國,領縣十二,尋陽為其一,縣治約在今蔡山附近聶禣俊村梅城 [3] 
漢順帝時(126年—144年)屬揚州廬江郡 [3] 
建安十三年(208年),孫權分江夏郡置蘄春郡,領尋陽隸荊州。同年,改武昌郡為江夏郡,尋陽還隸揚州蘄春郡 [3] 
  • 三國
黃初三年(222年)屬魏荊州蘄春郡 [3] 
黃武四年(225年),還屬吳揚蘄春郡 [3] 
  • 晉朝
太康元年(280年),撤蘄春郡,劃尋陽隸荊州武昌郡。二年(281年),還隸揚州廬江郡 [3] 
永興元年(304),分廬江之尋陽、武昌之柴桑二縣合立尋陽郡,治尋陽縣(治所在今湖北省黃梅縣西南),屬江州 [4] 
咸和(326年~334年)中尋陽郡、縣移治柴桑鶴問寨 [4] 
義熙八年(412),省尋陽縣入柴桑縣 [4] 
  • 南北朝
永明四年(486年),原由尋陽劃歸蘄春之地置永興縣,隸豫州齊昌郡,縣治今大河鎮白花畈 [3] 
  • 隋朝
開皇初(581年),改永興縣為新蔡縣。九年(589年)平陳,省尋陽,南新蔡二及汝南、柴桑、新蔡3縣,復置尋陽縣(治湓口城),隸江州。十八年(598年),改尋陽縣為彭蠡縣,直隸江州 [3-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