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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志
鎖定
專志是地方誌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專門記述某一事物或某一事業的歷史與現狀的著述,包括專門志、專題志、部門志、行業志等獨立於綜合志書之外的志書。是單獨成書並具有獨有的編纂體系的志書,而非綜合志中的某一部分的部門志或事業志或專題志等。在華夏文明的形成和發展中,專志和綜合性志書一樣,既是客觀的文化載體又是厚重的歷史積澱,在記載歷史、傳承文明、服務社會中,和綜合性志書相映成輝。地方誌中,專志的比重很大,尤其是社會主義新方誌中,專志的比重更高。
“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純客觀記錄人、事、物,是地方誌記述的基本要求;專門記述某一事物或事業, “雖微必錄,無隱不宣”在深度和廣度上補充了綜合性志書之不足;順應社會發展,適應時代需求,豐富地方誌內容,拓展地方誌發展空間,是地方誌科學發展的必然結果。從地方誌和專志的關係上看,是整體和部分的關係。從綜合性志書和專志的關係看,是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個性的關係、一般和個別的關係。
- 中文名
- 專志
- 外文名
- careful
- 解 釋
- 專心
- 文 獻
- 《與顏直講書》
專志解釋一
careful
zhuān zhì
(專志)
專志解釋二
所謂“專志”,一般來説,是把整部志書作為一個有機的整體,在整部志書中,除了總述、大事記、人物傳、附錄之外,按照本地區各方面的情況,分門別類,按類設志,通稱專志,分別編纂各項事業、各個方面從歷史到現狀的面貌及其發展過程。一般是以橫斷面為主體的專題記述,為志書之緯,是構成志書的主體部分。也就是説,專志是記載一個地方的專項事業或專項事物的基本情況的著述。按事業設專志,是新方誌區別於舊方誌的顯著標志之一。
我國曆代纂修的方誌種類繁多,可從以下兩個方面劃分方誌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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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形式上劃分
1. 圖經 圖,即地圖;經,即文字説明。始於漢而盛於唐,也叫圖記、圖志、圖副等。
2. 傳 主要是記人物、風俗。
3. 志 南宋時,代替圖經而成為方誌的主要形式,元明繼續發展,清代達到鼎盛。內容較全面,體例較完備,有平行分目、紀傳體等多種。
4. 錄 始於魏晉,以後歷代都有,但數量不多。
從記載地域範圍和對象劃分
1. 全國性總志 記載全國範圍的方誌,要求高度概況。
3. 府志 記述一府範圍的方誌。
4. 州志 記述一州範圍的方誌。
5. 廳志 記述一廳範圍的方誌。
6. 縣誌 記述一縣範圍的方誌。
7. 合志 相鄰兩縣或幾縣,風土民情相近,許多事情又連在一起,故合修志書,稱為合志。
8. 城市志 古稱都邑志。
9. 鄉鎮志 記縣以下一鄉一鎮範圍的方誌,始見於宋代。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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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專志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