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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aike.baidu.hk/item/專員公署/1160042
專員公署
鎖定
專員公署簡稱“
專署
”。中國省、自治區
人民政府
在專區設置的派出機關。代表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督促、指導和檢查所轄縣、市人民政府的工作,並辦理上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交辦的事項。
[1]
中文名
專員公署
簡 稱
專署
與地級市區別
地級市是一級
政府
性 質
派出機構
目錄
1
簡介
2
權限
3
沿革
專員公署
簡介
專署與
地級市
的區別在於,地級市是一級
政府
,級別介於省縣之中。
專員公署
權限
地級市是工作重點是發展工商業和金融貿易。專員公署的作用是管理所屬各縣的行政領導工作,不參與實際業務管理。專員公署代表
省政府
行使權利,地級市只代表市政府行使權利。專員公署的權力大於地級市,可以代表省政府管理地級市。
專員公署
沿革
設專員1人、副專員若干人和若干工作部門。1954年憲法始有專員公署的規定,1978年憲法改稱
地區行政公署
。1982年憲法對此未作規定。
參考資料
1.
鄒瑜
.法學大辭典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199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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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之路线
(202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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