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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鎖定
寶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歸口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領導。正縣級單位,現有工作人員19人,內設3個科室(其中包括:辦公室、民族科、宗教科),下屬1個事業單位。
中文名
寶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所屬部門
寶雞市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寶雞市
現任領導
崔新榮 [2] 

寶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我市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指示要求。
(二)組織開展對全市少數民族和宗教情況的調查研究,提出我市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具體措施和辦法。
(三)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問題,促進各民族間的平等團結、互助合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維護宗教界的合法權利,促進宗教關係和諧。
(四)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職責,共同做好民族工作。
(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教育、文化、藝術、衞生、體育、新聞出版等方面的工作,承辦相應事宜。
(六)引導、促進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活動,防範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活動。
(七)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協助或協調的事務。
(八)負責組織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隊伍和有關人員的培訓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使用工作。
(九)協調民族、宗教對外交流與合作,開展民族宗教國際往來,接待國外、海外少數民族和宗教界訪問團體,協助辦理參觀、考察、訪問事宜。
(十)指導縣(區)民族宗教工作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能。
(十一)負責對民族宗教重大工作事中事後的監督檢查;收集、分析和研究涉及民族宗教領域安全穩定信息,指導協調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
(十二)推動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教育,搞好民族團結進步活動。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寶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領導介紹

戴紅冊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王建平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幹部人事、財務、目標管理、依法行政、宗教、宗教團體等工作;分管辦公室、宗教科、市宗教團體服務中心、機關支部。
王亮副局長。負責民族、清真食品管理和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等工作;分管民族科、食品辦、機關工會。 [1] 
李婷:副局長 [3] 

寶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等工作,指導民族宗教人才隊伍建設;擬訂民族宗教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和機關覺建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監管的相關協調工作。
(二)民族科
負責配合擬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特殊措施並督促協調落實;協調有關部門實施少數民族貧困户扶貧幫困工作;負責少數民族聚居地方發展穩定等方面輿情的收集、分析和研判;研究民族宗教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應急機制與問題的協調處理工作,協助做好維穩工作;組織開展民族團結宣傳和教育活動,做好保障少數民族平等權益的有關工作,積極調解民族糾紛,要善處理民族關係;負責全市民族識別及民族成份管理工作;協助組織、人事部門抓好少數民族幹部培養、選拔、教育和使用工作;指導各縣(區)民族工作。
(三)宗教科
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和民間信仰工作。調查研究全市宗教發展狀況,擬訂全市宗教工作規劃和管理辦法;依法加強對宗教場所、宗教職業人員和宗教活動的管理。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止邪教活動,做好對邪教組織、個人的批評教育和引導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項;配合有關部門揭露和打擊利用那教進行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接待國外、海外宗教訪問團體,協助辦理參觀、考察、訪問事宜;開展宗教政策、法律的宣傳、教育、培訓;指導各縣(區)宗教工作。 [1] 

寶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所屬機構

市宗教團體服務中心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