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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興

(清朝大臣)

鎖定
寶興(1777年—1848年),愛新覺羅氏,字獻山,隸滿洲鑲黃旗,清朝大臣。
獻山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滿族
出生日期
1776年
逝世日期
1848年
本    名
愛新覺羅.寶興
旗    籍
滿洲鑲黃旗
諡    號
文莊

寶興人物生平

嘉慶十五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累遷少詹事,入直上書房。十八年,仁宗幸熱河,林清逆黨突入禁城,寶興散直,至東華門與賊遇,急入告警。宣宗方在上書房,聞警戒備,賊不得逞。上還京,擢寶興內閣學士。十九年,授禮部侍郎。以事忤旨,詔斥寶興不學,降大理寺卿,罷直書房。復坐部刊科場條例誤“高宗”為“高祖”,降二級調用。尋予三等侍衞,充吐魯番領隊大臣
道光二年,召為大理寺少卿。復因事降通政司參議,歷左副都御史兵部侍郎,出為泰寧鎮總兵。八年,授理藩院侍郎,調兵部。迭命偕户部尚書王鼎察治長蘆、兩淮鹽務,籌議整頓。十年,出為吉林將軍,疏言:“松花江西岸、輝發河北岸舊例封禁,其餘閒曠山場均設卡倫,惟許兵丁打捕牲畜,以備貢品。民人無照,私出挖蓡斫木者,查拏治罪。”又言:“伯都訥珠爾山荒田先後開墾五千二百六十二晌,其租息請自道光十五年為始,以其半分賞兵丁,半存備報修工程。此外尚有可墾荒地五萬六千餘晌,作為官荒,將來奏請招佃徵租。烏拉涼水泉已墾七萬三千九百餘晌,請撥二道河東二萬晌,以七成給烏拉總管衙門,三成給協領衙門,資為津貼。餘未墾地五萬三千餘晌,亦作官荒。”並從之。調盛京,又調成都。
十七年,署四川總督,逾年實授。時馬邊越巂邊外夷匪數出為患。十九年,疏言:“御邊之策,不外剿、撫、防三者,撫之之道,在施於平時,斷無失利之後轉而就撫之理。比來勞師糜餉,迄無成功。為今計者,以修邊防為急務,陳防邊五事:一、增兵額,請於馬邊增兵千二百,雷波、普安、安阜、越巂、甯越各增兵八百,峨邊、屏山各增兵四百;一、改營制,請以綏定協副將移駐馬邊廳城,遊擊、都司以下各增設移駐有差;一、築碉堡,飭各廳縣因地制宜,多修堡寨,責令各集團練,官給抬炮,督率教演,擇要隘築炮台,增設大炮;一、定期巡閲,歲春夏之交,建昌道赴越巂、峨邊,永寧道赴馬邊、雷波、屏山,周曆巡閲各一次,秋冬責成提督與建昌總兵分赴巡行察勘邊隘;一、優獎邊吏,馬邊、越巂兩廳同知,請三年俸滿,以題調選缺知府升補。”疏下議行。言官論奏四川提督應如湖南例,半年駐越巂等處。寶興議:“馬邊、越巂相距遼遠,請於春秋夷匪出沒之時,提督往駐馬邊、峨邊、雷波三廳,建昌總兵往駐越巂、甯越。”又言:“越巂邊防以大路為重,麥子營、利濟站均應增駐弁兵,乾溝諸汛應酌量移撤,分設於馬日槓諸處。越巂、甯越兩營相距頗遠,聲勢不能相及。前請以建昌左營遊擊移駐大菩薩地,遠在甯越之東,而越巂營參將復與遊擊不相統屬。請越巂、甯越適中之界牌樓,以建昌鎮右營都司移駐,專管麥子營、利濟站兩汛。”並從之。
先是寶興以馬邊諸廳縣增設防兵,籌議邊防經費,請按糧津貼,計可徵銀百萬兩,以三十萬為初設防兵之需。每歲經費,即以餘銀七十萬兩生息,置田供支。上以津貼病民,撥部帑銀百萬。翰林院侍讀學士王炳瀛奏:“四川前買義田,遍及百餘州縣,若更以數十萬帑銀於各州縣買田收租,膏腴將盡歸公產。請限於四廳近邊地收買,安置屯防。”下寶興妥議,疏言:“邊防完竣,用銀二十二萬兩有奇,以三十七萬發鹽茶各商,歲得息三萬七千餘兩,足敷增設練勇餉械之需。餘銀四十萬,聽部撥別用。”遂罷買田議,二十一年,拜文淵閣大學士,留四川總督任。時大學士琦善協辦大學士伊里布相繼罷,在朝滿洲大臣鮮當上意,故有是授。
二十六年,入覲,命留京管理刑部,充上書房總師傅,兼翰林院掌院學士。二十八年元旦,加恩年老諸臣,加太保。十月,卒,年七十二,諡文莊。

寶興史料索引

《清史稿 卷三百六十五 列傳一百五十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