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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泉局
鎖定
- 中文名
- 寶泉局
- 出 自
- 《京城全圖》
- 類 型
- 滿清錢幣鑄造局名
- 位 置
- 東四四條83號
寶泉局內容介紹
滿清入關後,首先在工部和户部設立寶源和寶泉兩個中央造幣廠,這兩個造幣廠鑄造了清代歷朝錢幣。 隨後在各地又建立了一些地方造幣廠,大量鑄造銅錢。
明清時管理鑄造錢幣的官署。元末至正二十一年(公元1361年),朱元璋於應天府設寶泉局,掌管鑄錢之事。至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在各行省設寶泉局,與寶源局同鑄“洪武通寶”錢,並禁止私人鑄錢。清承其制,以寶泉局屬户部,寶源局屬工部。參閲《續文獻通考.錢幣五》。
寶泉局發展歷史
中國古代貨幣金融機構。明清兩代由官方設立,專司錢幣鑄造。元順帝至正二十一年(公元1361年),朱元璋在應天府(南 京)設立寶源局,鑄造“大中通寶錢”,至正二十四年(公元1364年)在江西設置寶泉局, 鑄造五種大中通寶錢幣。明太祖洪武元年(公 元1368年)頒佈洪武通寶錢制,除京師、南 京寶源局外,在各省設置寶泉局,鑄造洪武通 寶錢,明成祖遷都北京後,在北京設置寶源 局,隸屬工部,明熹宗天啓二年(公元1622 年)又在北京設立寶泉局。清代沿襲明制,在 工部和户部分別設立寶源局和寶泉局,並在各 省設立鑄局。清康熙六十一年(公元1722年) 規定每省只設一局,並統一將各省局的名稱以 “寶”字為首,次用本省一字如浙江的稱“寶 浙局”。各省設立的鑄局存放增減頻繁,先後 設立的達五、六十所。至清光緒年間,僅存北 京的寶源、寶泉兩局,外省鑄局相繼停廢。光緒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寶源局裁撤。宣統二年(公元1910年)寶泉局也被裁撤。
寶泉局鑄幣
寶泉局現況
現存大門三間,五檁硬山合瓦式建築,門內為素芯一字影壁。一進院大門西側是一排十三間的倒座房,前有廊,為五檁後封護檐硬山合瓦式建築。其北為一排七檁前後廊硬山合瓦建築,共十三間,中為過廳。二進院北房為七檁前後廊硬山合瓦建築,亦為十三間,中為過廳,前帶三間抱廈。東西各有配房五間,為五檁帶前廊硬山合瓦式建築。三進院為面闊九間,進深七檁帶前廊後廈的硬山合瓦式建築。寶泉局東作廠其餘建築已改變原有面貌。現為某單位宿舍。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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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清朝鑄幣局 .愛問[引用日期2017-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