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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泉局

鎖定
寶泉局為明清時代錢幣鑄造局名。位於東四四條83號,為明清户部所屬鑄造錢幣的工廠。清代寶泉局下屬東、西、南、北四作廠,全部位於東城界內。東作廠在乾隆京城全圖》中為一方形大空院,東南角為兩進院官廳,其他場所零星佈置四、五座小房,與現存格局不同,應是在乾隆十五年(1750年)以後多次改建擴建,但官廳的位置仍在原處。從現在的建築遺存來看,此處已不再是生火鑄錢的工廠,可能是存放原料和錢範的倉庫。
中文名
寶泉局
出    自
京城全圖
類    型
滿清錢幣鑄造局名
位    置
東四四條83號

寶泉局內容介紹

清朝的鑄幣局 [1] 
寶泉局 寶泉局
滿清入關後,首先在工部和户部設立寶源和寶泉兩個中央造幣廠,這兩個造幣廠鑄造了清代歷朝錢幣。 隨後在各地又建立了一些地方造幣廠,大量鑄造銅錢。
明清時管理鑄造錢幣的官署。元末至正二十一年(公元1361年),朱元璋於應天府設寶泉局,掌管鑄錢之事。至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在各行省設寶泉局,與寶源局同鑄“洪武通寶”錢,並禁止私人鑄錢。清承其制,以寶泉局屬户部,寶源局屬工部。參閲《續文獻通考.錢幣五》。

寶泉局發展歷史

中國古代貨幣金融機構。明清兩代由官方設立,專司錢幣鑄造。元順帝至正二十一年(公元1361年),朱元璋應天府(南 京)設立寶源局,鑄造“大中通寶錢”,至正二十四年(公元1364年)在江西設置寶泉局, 鑄造五種大中通寶錢幣。明太祖洪武元年(公 元1368年)頒佈洪武通寶錢制,除京師、南 京寶源局外,在各省設置寶泉局,鑄造洪武通 寶錢,明成祖遷都北京後,在北京設置寶源 局,隸屬工部,明熹宗天啓二年(公元1622 年)又在北京設立寶泉局。清代沿襲明制,在 工部和户部分別設立寶源局和寶泉局,並在各 省設立鑄局。清康熙六十一年(公元1722年) 規定每省只設一局,並統一將各省局的名稱以 “寶”字為首,次用本省一字如浙江的稱“寶 浙局”。各省設立的鑄局存放增減頻繁,先後 設立的達五、六十所。至清光緒年間,僅存北 京的寶源、寶泉兩局,外省鑄局相繼停廢。光緒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寶源局裁撤。宣統二年(公元1910年)寶泉局也被裁撤。

寶泉局鑄幣

寶泉局自咸豐三年五月起先鑄當十大錢,八月又鑄當五十大錢,十月增鑄當百、當五百當千大錢。寶泉局咸豐大錢版本較多,書體變化較複雜,幣材紅銅黃銅、鐵、鉛等。

寶泉局現況

現存大門三間,五檁硬山合瓦式建築,門內為素芯一字影壁。一進院大門西側是一排十三間的倒座房,前有廊,為五檁後封護檐硬山合瓦式建築。其北為一排七檁前後廊硬山合瓦建築,共十三間,中為過廳。二進院北房為七檁前後廊硬山合瓦建築,亦為十三間,中為過廳,前帶三間抱廈。東西各有配房五間,為五檁帶前廊硬山合瓦式建築。三進院為面闊九間,進深七檁帶前廊後廈的硬山合瓦式建築。寶泉局東作廠其餘建築已改變原有面貌。現為某單位宿舍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