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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應縣規劃局

鎖定
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的規劃管理工作,參與土地儲備年度計劃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計劃的制定工作。負責縣規劃委員會日常工作。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文名
寶應縣規劃局
地    點
寶應
職    責
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
文    獻
《選址意見書》

目錄

寶應縣規劃局簡介

寶應縣規劃局是人民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

寶應縣規劃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組織制定全縣城鄉規劃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編制寶應縣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並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和城市社會發展的需要,編制近期建設規劃;組織、指導鎮、村規劃編制工作、城市地理信息系統管理工作。
(三)負責城市規劃區內重要項目選址的規劃可行性研究,負責規劃區範圍內建設項目規劃管理,受理建設項目規劃許可的申請。核發規劃區範圍內各單位建設項目的“一書兩證”(《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規劃區範圍內個人住宅建設項目的“一書一證”(《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四)負責建設項目規劃批後管理。對建設項目實施過程進行跟蹤監督管理以及竣工後的規劃核實,並參與查處違反規劃許可規定的違法建設行為。
(五)負責城鄉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初審;負責城市地理信息系統管理工作。
(六)會同相關部門進行文物古蹟和全縣歷史文化名鎮的評定及規劃審查報批工作;參與地名管理部門確定城市地名的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