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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鎖定
寶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內設11個職能科室和1個事業單位,均為正股級建制。
中文名
寶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內設機構
11個職能科室和1個事業單位
級    別
正股級建制
地    區
寶應縣
主    任
陳勇 [2] 

寶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和縣政府重大活動的籌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核或組織起草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佈的文件、電報和講話等文稿;辦理上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兄弟地區發送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文件、電報。
(三)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鎮(區)向縣政府請示的問題,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批示或辦理文件的需要,組織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鎮(區)對國務院、省、市政府文件、指示、縣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並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負責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工作。
(七)負責市人大、市政協及縣人大、縣政協交縣政府的有關議案、建議和提案的辦理工作。
(八)圍繞縣政府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問題和中心工作,按照縣領導要求,開展調查研究,做好相關活動的組織準備和課題的分析研究工作,為縣領導提供參謀服務。
(九)負責向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報送重要政務信息;蒐集整理信息,準確及時地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要由縣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和應急處置工作。
(十一)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並具體承辦縣政府信息公開事務。
(十二)負責縣級機關節能管理工作。
(十三)統一刻制頒發各鎮人民政府及縣政府各委、辦、局印章,管理、使用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印章和介紹信。
(十四)負責行政中心的後勤服務、安全保衞工作。
(十五)負責全縣政府法制工作。
(十六)負責全縣外事僑務工作。
(十七)負責全縣金融監管工作。
(十八)承辦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寶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內設機構

根據職責,縣政府辦公室內設11個職能科室和1個事業單位,均為正股級建制。
(一)秘書科(掛“值班室”牌子)
負責保管、使用縣政府及辦公室的印章和介紹信;負責文件、請示、傳真電報等公文辦理工作;負責值班聯絡工作和來訪人員接待,及時報告重要情況;負責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議題收集、會務安排工作;負責編寫《政務大事記》;負責協調政府各部門、各鎮(區)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收發各類郵件、報刊及報刊徵訂;負責機要保密和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檔案管理;負責做好國家安全人民防線日常工作;負責辦公室的人事管理、幹部教育培訓、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掛鈎聯繫企業和結對共建等工作,組織開展黨建、工會、婦聯、共青團、計生等工作;負責辦公室工作計劃安排、工作總結及目標考核等工作。
(二)政務公開科
承辦縣政府信息公開、新聞發佈等事務,負責督促檢查政府系統開展信息公開、新聞發佈工作;承擔政府門户網站的信息公開及“寄語市長”寶應縣欄目留言、政府公開電話的辦理和督查工作。
(三)綜合一科
負責各類重要文字材料的牽頭組稿工作;負責縣政府重大會議、縣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會議講話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縣政府專題會議記錄和紀要;參與或組織相關工作的調查研究;處理縣政府主要領導的文件、信函和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綜合二科
負責聯繫發展改革、財政金融、城鄉建設與管理等方面工作,負責起草、審核縣政府及辦公室相關的文件、報告和領導講話等材料;參與或組織相關工作的調查研究;處理縣政府分管領導的文件、信函和交辦的其它事項;參與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
(五)綜合三科
聯繫農業農村、工業經濟、服務業等方面工作,負責起草、審核縣政府及辦公室相關的文件、報告和領導講話等材料;參與或組織相關工作的調查研究;處理縣政府分管領導的文件、信函和交辦的其它事項;參與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
(六)綜合四科
聯繫社會事業、民生保障、公安司法等方面工作,負責起草、審核縣政府及辦公室相關的文件、報告和領導講話等材料;參與或組織相關工作的調查研究;處理縣政府分管領導的文件、信函和交辦的其它事項;參與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
(七)督辦科
負責督促檢查縣政府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督促檢查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工程和實事項目的進展情況;督促檢查縣政府組成人員全體(擴大)會議、常務會議、辦公會議及其他重要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督促檢查人代會、人大常委會涉及政府工作方面的決定和決議的落實情況;負責省長信箱批轉件回覆的督促催辦工作;督促檢查領導批示和交辦事項的完成情況。
(八)信息科
負責研究制定政務信息工作計劃,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傳遞和反饋,為縣領導以及基層提供信息服務;按規定向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報送信息,及時反饋我縣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新情況、新經驗、新問題;負責全縣政府系統信息網絡建設工作;參與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
(九)調研科
負責安排年度調研計劃和任務,完成縣領導交辦的調研課題;負責《寶應政訊》的編輯工作;參與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工作經驗交流,指導部門、鎮(區)開展調查研究工作。
(十)行政科(掛“節能管理科”、“車輛管理科”牌子)
負責辦公室經費管理;負責對辦公室所屬基層單位的財務指導、審計;負責縣委縣政府直接舉辦的會議、活動以及其它綜合性會議的後勤服務工作;負責行政中心安全保衞和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後勤服務中心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文印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車輛管理和大型活動的車輛調度;負責機關固定資產及自管公房的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老同志服務工作;協助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負責縣級機關節能管理工作;負責編制節能規劃、制定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縣級機關節能設施設備改造、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工作;負責對鎮(區)機關節能工作進行指導檢查。
負責縣級機關一般公務用車的編制、配備、更新、處置及牌證管理工作,牽頭制定縣級機關一般公務用車及駕駛人員管理規定。
(十一)、寶應縣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
負責縣級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