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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康消費品證券投資基金
鎖定
- 基金簡稱
- 華寶興業寶康消費品混合
- 基金類型
- 混合型
- 基金狀態
- 正常
- 基金公司
- 華寶興業
- 基金管理費
- 1.50%
- 首募規模
- 15.41億
- 託管銀行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
- 240001
- 成立日期
- 20030715
- 基金託管費
- 0.25%
寶康消費品證券投資基金投資目標
分享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過程中消費品各相關行業的穩步成長;為基金持有人謀求長期穩定回報。
寶康消費品證券投資基金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對象為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公司股票和債券以及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允許本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資於消費品類股票的比例不低於股票資產的80%。
本基金的股票投資比例範圍為基金資產淨值的50%-75%;債券為20%-45%,現金比例在5%以上。
寶康消費品證券投資基金投資策略
本基金看好消費品的發展前景,長期持有消費品組合,並注重資產在其各相關行業的配置,適當進行時機選擇。在正常的市場情況下,本基金的股票投資比例範圍為基金資產淨值的50%-75%;債券為20%-45%,現金比例在5%以上。在極端情況下,比如市場投機氣氛濃烈、系統性風險急劇增加時,投資比例可作一定調整,但在合理時間內,投資比例將恢復正常水平。
寶康消費品證券投資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在各基金範圍內進行。
2、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投資者可選擇獲取現金紅利或者將現金紅利按紅利發放日前一日的基金單位資產淨值自動轉為基金單位進行再投資(下稱″再投資方式″);如果投資者沒有明示選擇,則視為選擇再投資方式;
3、同一基金單位享有同等分配權;
4、基金收益分配後每基金單位資產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5、如果基金投資當期出現虧損,則該基金不進行收益分配;
6、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7、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當年成立不滿3個月,收益可不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會計年度結束後4個月內完成。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參考資料
- 詞條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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