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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長
鎖定
審計長機構設立
國務院設立審計署,在國務院總理領導下,主管全國的審計工作。
我國政府審計長由國務院總理提名,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決定,最終由國家主席簽署主席令任命。副審計長由國務院任命。
審計長歷任名單
審計署自1983年成立以來,先後有七任審計長,其任期分別是
于明濤 1983年6月至1985年3月
呂培儉 1985年3月至1994年5月
郭振乾 1994年5月至1998年3月
李金華 1998年3月至2008年3月
劉家義 2008年3月至2017年3月
胡澤君(女) 2017年4月至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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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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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0-06-30]
- 2. 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命胡澤君為審計署審計長 .鳳凰網[引用日期2017-05-01]
- 3. 新華社快訊:大會經投票表決,決定國務院秘書長、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新華網 .新華社微博[引用日期2023-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