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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內容

鎖定
審計內容的重點有:單位財政預算的編制與審批、執行與調整情況;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性以及內控制度;國有、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投資、擔保、資金出借、基本建設、資產處置等重大經濟決策的程序、內控制度及實施效果,有無個人違反決策程序或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情況;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重點部門、單位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其內控制度的審計;單位領導本人遵守財經法紀和廉潔自律情況。 [2] 
中文名
審計內容
出    處
《中國審計大辭典》
所屬領域
審計學
審計內容是審計實施中的具體事項。在我國,通過審計實踐,一般把其分為財政財務審計、經濟效益審計和財經法紀審計三類。其中,財政財務審計是對財政財務收支活動的真實性、合規性作出判斷;財經法紀審計是對財政財務收支活動的合法性進行重點審查,實質也屬於財務審計範圍。經濟效益審計是對經濟活動的有效性進行考核與評價。僅從審計實踐的習慣上,一般分為財政財務審計、財經法紀審計和效益審計三類;它們之間雖在審計內容和要求上不盡一致,但也互有滲透、彼此聯繫。 [1] 
是指為實現審計目標所需要實施的具體審計事項,以及所要達到的具體審計目標。
審計內容和審計評價要做到全面與重點、客觀與謹慎、定性與定量的三結合。 [2] 
參考資料
  • 1.    張鴻傑、賈叢民.中國審計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 ,1990-08:16
  • 2.    吳俊深編著,現代審計大辭典 古今中外,崇文書局,2013.01,第1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