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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定兵

鎖定
審批定兵即對政治審查、體格檢查、年齡和文化審查均合格的應徵公民,按照擇優挑選的原則,審查批准確定為當年徵集對象的工作。雙合格青年在嚴格的審批定兵後,才可以被確定為預定新兵。
中文名
審批定兵
外文名
The examination of soldiers
詞    性
名詞
釋    義
審查並徵集士兵
拼    音
shěnpīdìngbīng

審批定兵工作內容

(1)基層初定,即接兵部隊與基層出兵單位初步選定;
(2)區縣審定,即區縣徵兵辦分別與各接兵單位商定;
(3)定兵會確定,即區縣政府分管領導召集人武、公安、衞生、教育、監察等有關部門負責人、接兵部隊負責人蔘加的定兵會,最後確定批准入伍的對象;
(4)張榜公佈。將所定新兵名單在兵員居住地和工作單位張榜公佈,聽取羣眾意見。

審批定兵工作標準

(1)必須按擇優挑選的原則組織定兵,供區縣審定的兵員,至少要達到任務數的1:1.2;
(2)必須按徵接雙方協商定兵的原則組織定兵,每一級定兵,都必須徵接雙方取得共識;
(3)所定兵員必須符合各項條件,政治、身體、年齡、文化四合格,各項審查材料齊全並沒有疑點。其注意事項有:不應缺少某一級定兵程序;徵接雙方不能由一方單獨定兵;定兵數不能沒有餘數即沒有挑選餘地;區縣審定前兵役機關內部須取得一致意見;張榜公佈後對羣眾有反映的對象立即進行核查,確有不合格問題的予以調換,反映不實者則仍作為徵集對象;區縣定兵會要形成制式記錄。
體檢政審合格的高校應屆生預徵對象,享有優先審批定兵的優惠政策。縣級徵兵辦公室審批定兵時,優先批准學歷高的青年、優先批准應屆畢業生入伍。應屆畢業生預徵對象合格人數較多,徵集指標無法滿足的地區,優先批准學歷高的預徵對象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