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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都縣應急管理局

鎖定
寧都縣應急管理局於2019年2月28日正式掛牌成立。
根據2019年2月28日中共寧都縣委辦公室寧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寧都縣應急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寧辦字〔2019〕35號)規定,寧都縣應急管理局是縣政府主管應急管理工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單位共有27人,其中領導班子5人,幹部職工22人。內設4個職能股(室),即辦公室(掛人事財務股牌子),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掛工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股、行政審批服務股牌子),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掛減災救災和物資保障股牌子),安全生產綜合協調股(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股)。
中文名
寧都縣應急管理局
辦公地址
寧都縣梅江鎮博生東路2號

寧都縣應急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擬訂我縣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針政策,組織編制我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學習宣傳貫徹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制度和規範性文件,組織制訂相關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落實、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我縣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佈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依規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縣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動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按規定權限管理國家、省、市、縣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鄉鎮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管理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權限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防範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
(十三)依法依規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區域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區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縣發改委、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糧食流通服務中心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對縣屬企業及駐縣中央企業、省屬、市屬企業的執法檢查,組織開展對安全生產重點企業的執法檢查。
(十八)負責貫徹落實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監督管理地震災害防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轉變職能。
縣應急管理局應加強、優化、統籌全縣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情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羣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羣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持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權限作出決定;承擔縣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全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負責地震災害防治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縣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佈森林火險、火災信息。
(2)縣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組織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及、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羣測羣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縣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組織指導實施;協商水文等部門做好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防汛抗旱和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縣林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組織指導實施;負責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5)必要時,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等部門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等部門在縣級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縣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根據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按分工負責縣級有關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縣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1] 

寧都縣應急管理局內設機構

單位共有27人,其中領導班子5人,幹部職工22人。內設4個職能股(室),即辦公室(掛人事財務股牌子),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掛工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股、行政審批服務股牌子),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掛減災救災和物資保障股牌子),安全生產綜合協調股(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股)。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