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寧波市海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鎖定
寧波市海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2] 
中文名
寧波市海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隸    屬
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

寧波市海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1)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有關市場監管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有關政策、標準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藥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2)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户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扶持個體、民營經濟發展。牽頭推進有利於人才創業創新的商事制度改革,支持人才創業發展。負責下屬事業單位行業人才綜合管理和服務工作,引導人才參與標準制(修)訂工作。
(3)負責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建設。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4)負責做好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加強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貫徹落實上級相關精神,會同有關部門將商務執法、鹽業執法整合納入市場監管執法。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5)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和製售假冒偽劣行為,承擔上級交辦的反壟斷和專利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的協查工作,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負責實施消費類合同行政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消費類格式合同條款備案。辦理動產抵押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參與制定農貿市場發展規劃並與相關部門建立溝通協作機制,規範商品交易市場、農貿市場秩序,指導商品交易市場提升發展和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組織、指導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推進消費環境建設。
(6)負責知識產權監督管理。擬訂全區知識產權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協調和指導全區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承擔商標執法、專利執法工作。組織推動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
(7)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協調聯動機制。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督促檢查區級有關部門和鎮(鄉)、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組織指導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8)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依法承擔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推行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負責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負責實施食品安全信息統一發布制度,公佈重大食品安全信息。配合有關部門參與擬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開展食品安全有關風險監測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9)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標準、技術規範和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抽檢及不良反應(事件)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監督實施產品召回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組織和指導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指導監督執業藥師註冊工作。
(10)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協調推進區域品牌建設,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11)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和標準化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組織協調並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組織制定地方標準規範。依法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負責地方地理標誌產品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12)負責合格評定工作。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依法對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範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
(13)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組織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14)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15)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3] 

寧波市海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負責局機關規章制度、重要文稿、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衞、保密、信訪、信息、政務公開、目標管理、財務管理、固定資產採購管理、安全生產、節能減排、內部審計、會務、後勤保障、綜合治理等工作。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組織編制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組織協調相關應急事件處置工作。負責新聞宣傳、輿情管理及新聞發佈等工作。指導相關學會工作。
組織人事科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隊伍建設、工資福利、出國(境)管理、考核獎懲、專業人才培養等工作。指導系統教育培訓工作。根據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幹部任免、調配和管理。負責黨風廉政、黨羣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指導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所等基層單位基礎建設和規範化建設。牽頭負責下屬事業單位行業人才綜合管理和服務工作。
法規科
承擔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審核、清理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複核、聽證和案卷評審工作。組織或參與法制宣傳、培訓工作。管理本局公職律師。
行政審批科(掛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登記科牌子)
承擔規定和受委託範圍的市場主體註冊登記和各類行政許可或認定事項。指導各市場監督管理所開展市場主體註冊登記工作。牽頭推進有利於人才創業創新的商事制度改革,支持人才創業發展。組織扶持個體民營和小微企業發展。配合組織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專業市場黨建工作。
信用監督管理科
組織實施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開展相關市場主體年度報告和信息公示。組織指導開展對年度報告和登記註冊行為的“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承擔市場主體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依法組織、指導查處無照經營。
市場合同監督管理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規範商品交易市場、農貿市場秩序的制度措施,指導商品交易市場提升發展,推進農貿市場體系建設,指導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和規範管理工作。承擔消費類合同和拍賣行為監督管理、動產抵押登記。承擔區商品交易市場及農貿市場提升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網絡市場監督管理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協調其行政執法、實施定向監測及電子取證工作。指導網絡平台和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協同開展其信用體系建設。實施網絡市場監測工作。
知識產權管理科(掛廣告監督管理科牌子)
擬訂全區知識產權和專利工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協調和指導全區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組織推動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配合上級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專利違法行為,承擔規範專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責任,負責和指導全區專利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專利代理等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工作。組織推進商標品牌戰略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商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指導商標專用權運用。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商標印製單位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管商標代理機構。擬訂並組織實施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監督管理制度。組織監測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查處虛假違法廣告。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食品綜合協調與督查科(掛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牌子)
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政策措施。統籌協調食品安全監管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區域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協調推進社會共治。承擔區政府對區級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評議、考核。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抽檢計劃。
食品生產監督管理科
負責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年度監督抽驗計劃,開展相關安全監測與評價、風險預警工作。分析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形勢並提出改進措施。承擔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食品流通監督管理科(掛鹽業質量監督管理科牌子)
負責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年度監督抽驗計劃,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測與評價、風險預警工作。分析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形勢並提出改進措施。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組織開展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科
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年度監督抽驗計劃,開展相關安全監測與評價、風險預警工作。監督實施餐飲食品安全標準和管理規範。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分析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形勢並提出改進措施。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參與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或組織協調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藥品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科
監督實施藥品法定標準。負責藥品經營、使用的日常監督管理,監督實施相關的質量管理規範。監督管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的經營和使用。監督管理藥源性興奮劑、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特種藥品的經營和使用。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及藥物濫用監測工作。承擔受委託範圍內藥品經營許可(零售)的現場核查工作。開展藥品、化妝品質量抽檢。實施化妝品生產流通領域的日常監管。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和技術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
開展醫療器械經營和使用環節的檢查、安全風險監測和處置。指導並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相關質量管理規範及產品相關技術要求。實施經營環節相關許可、備案的現場核查工作。實施醫療器械質量抽檢。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
質量發展科
協調推進質量強區建設,制定實施質量激勵制度。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應用。組織實施產品及服務質量提升、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和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產品防偽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推進浙江製造品牌建設。協助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
標準計量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依法承擔地方標準規範管理工作。承擔企業標準、團體標準自我聲明公開的管理工作,引導人才參與標準制(修)訂工作。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和規章,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計量監管的制度措施。監督管理計量標準及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實施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計量技術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規範計量數據使用。監督管理能源資源計量工作。
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科
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制度,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監督抽查後處理工作。承擔本轄區纖維質量監督檢查工作。按規定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實施產品質量預警、監測工作,負責區域性和行業性產品質量整治。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規範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生產、經營環節)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權限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監督管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
信息化辦公室
負責區市場監管局信息化建設、網絡安全保障、數據分析預警等工作。負責轄區企業信息的整合和共享。
舉報投訴處理中心(掛消費者權益保護分局牌子)
負責對舉報投訴事項進行記錄、受理、分流、督辦、反饋和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發佈。組織開展有關服務和產品的消費維權工作。組織開展放心消費環境建設。承擔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依法承擔其他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有關工作。
稽查大隊
負責查處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等違法行為。負責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商標侵權、廣告違法、合同欺詐、註冊登記違法、違法直銷和傳銷,以及生產、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等經濟違法行為。負責查處質量、計量、標準化以及特種設備安全等違法行為。配合上級開展反壟斷調查。依照上級授權查處專利違法行為。承擔監督管理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統一指導、協調、檢查、監督本局執法行為。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物價監督檢查大隊
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物價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組織協調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組織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處理涉及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舉報投訴。
集士港(分局)市場監管所
古林市場監管所
高橋市場監管所
鄞江市場監管所
石碶市場監管所
月湖(江廈)市場監管所
鼓樓(南門)市場監管所
西門(望春)市場監管所
白雲(段塘)市場監管所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