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寧波市水利局

鎖定
寧波市水利局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共浙江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寧波市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是寧波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局級。
寧波市水利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關於水利水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利水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中文名
寧波市水利局
辦公地址
寧波市海曙區賣魚路64號 [3] 
性    質
寧波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局級

寧波市水利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水務戰略規劃和政策,在法定權限內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政策文件。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戰略規劃、全市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區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規劃等重大水利水務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和跨區域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引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負責全市供水行業監督管理。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與水利水務設施管理的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規定權限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中央水利資金、市級財政性水利水務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五)負責全市排水行業監督管理,指導全市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工作。指導市級污水處理廠建設。負責供排水和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或委託經營工作。
(六)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發佈節約用水情況通報,組織、監督全市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七)指導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佈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全市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負責指導水利水務信息化工作。
(八)指導水利水務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指導重要江河、水庫、湖泊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負責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負責灘塗圍墾有關工作。
(九)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水利水務設施的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區跨流域的相關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水利水務設施的運行管理。組織提出並協調落實市管工程運行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監督工程安全運行,督促指導縣級配套工程建設。按分工負責水利水務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水利工程建設與水利水務設施運行管理市場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一)指導農村水利水務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圩區防洪排澇工程和農村飲水工程建設和管理。指導農村水利水務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評價,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二)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指導協調水事糾紛的處理。負責水利水務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水庫、農村水電站、江堤海塘等水利工程及管網設施運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三)開展水利水務科技、教育和對外交流工作。組織水利水務科學研究、科技推廣與引進及對外交流。組織開展水利水務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擬訂水利水務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定額並監督實施。
(十四)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颱風暴潮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承擔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組織制定水旱災害防禦水利水務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水務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城鄉統籌,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堅持建管並重,加強水利水務工程管理工作。堅持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推動水利水務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縱深發展。推動水利水務數字化轉型,加快推進水利水務現代化。 [1] 

寧波市水利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政務、新聞信息、資產管理、安全、信訪等工作。在法定權限內牽頭起草水利水務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有關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系統隊伍建設。承辦對外交流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三)規劃計劃處。牽頭擬訂水利水務改革和發展相關政策,組織重大專題研究。組織編制重大水利水務規劃,審核重大水利水務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指導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提出中央水利資金、市級財政性水利水務資金安排建議。負責水利水務建設投資管理工作。承擔本級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四)水資源管理處(掛市節約用水辦公室牌子)。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負責全市水資源統一分配調度和供水計劃管理工作。負責供水管理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水利水務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水利水務科技工作。
(五)建設與安全監督處。負責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組織指導水利設施的除險加固工作。組織開展水利建設市場和運維市場的監督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水利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指導水利設施、管網設施運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承擔市級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項目稽察。負責灘塗圍墾有關工作。
(六)河湖管理處(掛行政審批處牌子)。指導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江河湖、小流域堤防及附屬設施治理工作,指導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負責河湖長制、五水共治工作。指導大中型灌排工程管理。負責水行政審批工作。負責水土保持工作。
(七)水旱災害防禦處。組織編制洪水乾旱防治專項規劃和防洪抗旱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承擔重要水工程調度和水利水務工程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組織指導水利水務行業防汛抗旱和物資儲備工作。組織指導水文工作。
(八)排水管理處。負責城鎮排水、污水處理管理工作。指導水庫、山塘、小水電、供水設施、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設施、海塘及附屬設施等水利水務設施的運行管理。組織擬訂水利水務行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 [1] 

寧波市水利局人員編制

市水利局機關行政編制24名(其中紀檢編制2名單列)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1名;科級9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監察室主任1名)。非領導職務:處級1名、科級5名。

寧波市水利局領導信息

張曉峯
[4]  [6] 
陸東曉
黨組成員、副局長
羅煥銀
黨組成員、副局長
史俊偉
黨組成員、副局長 [5] 
薛 琨
黨組成員、巡視員
竺靈英
黨組成員、組織人事處處長
勞可軍
黨組書記
呂振江
副巡視員
勞均燦
副巡視員 [2] 
葉文溢
副局長 [7] 
胡楊
副局長 [8] 

寧波市水利局地理位置

地址:賣魚路64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