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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教育局
鎖定
寧波市教育局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共浙江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寧波市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是寧波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局級。
寧波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在法定權限內組織起草教育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文件,推進教育系統法治建設。
(二)負責全市教育的統籌規劃,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佈。 負責和指導全市教育行政執法工作。
(三)指導、督促和檢查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配合市委統戰部做好學校統戰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單位)黨的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按幹部管理權限,協助管理在甬高校部分領導幹部。
(四)負責、指導教育系統安全監督管理和安全穩定工作,督促教育系統相關主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組織或配合查處學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職或違法行為。
(五)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並監督使用情況。指導全市教育部門財務管理工作並監督使用情況。負責市本級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指導教育系統國有資產管理。
(六)統籌管理全市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終身教育和民辦教育等工作。負責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指導基礎教育等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改革。統籌協調全市基礎教育考試招生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工作。
(七)統籌指導全市高等教育工作。參與高等學校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協助制定市屬及省市共管高等學校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其他高校招生計劃編制。參與指導高等學校專業設置和高等教育評估。
(八)指導學校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九)負責教育系統人才隊伍綜合管理,負責組織落實教育系統國家和省、市人才計劃(工程)。指導全市師德師風建設。組織落實教師資格制度。組織指導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含校長、園長)的培訓。參與制定學校編制、崗位、工資等人事制度政策。組織指導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和聘任工作。
(十)指導管理全市教育的國內國際交流與合作、選派出國留學人員和來華留學人員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合作。協助做好漢語言國際推廣。
(十一)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依法組織實施教育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制定語言文字有關管理政策,協調監督和檢查全市語言文字的規範應用工作。
職能轉變
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加強學校黨建工作和市委關於建設“清廉寧波”的總體要求,履行對學校黨建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職責,指導督促全市教育系統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升黨建工作水平。深入推進全市教育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推進教育數據資源共享,進一步推進減事項、減材料、減環節,堅持以羣眾視角設計改革方案,明確改革目標,提升教育服務質量和便利化水平。強化教育督導職責,強化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按照誰審批誰監管原則加強管理,不斷提升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推動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確保黨的教育方針和政策貫徹執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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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教育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信訪辦公室、審計室牌子)。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後勤、文書檔案、保密、機關財務、信息化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的起草和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和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市本級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聯繫教育系統有關社團。
(二)政策法規處(掛行政審批處牌子)。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教育體制改革方案按地方立法權限。在法定權限內組織起草教育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標準。承擔規範性文件、合同合法性的審核工作。負責和指導全市教育行政執法工作,指導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相關工作。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工作。
(三)組織處。牽頭負責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牽頭協調教育系統人才工作。指導全市教育行政幹部和中小學校(園)長培訓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單位)黨的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學校(單位)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學校(單位)老幹部工作及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指導學校統戰工作。
(四)宣傳與德育處。負責教育系統意識形態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對外宣傳、網絡輿情分析和輿論引導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在甬高校安全穩定工作。指導在甬高校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德育工作。指導全市大中小學生社會實踐活動。
(五)人事處。規劃、指導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指導全市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指導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規劃、指導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培養培訓工作,指導師範教育業務工作。管理、指導教師編制、師德師風、待遇保障、職稱評聘、表彰獎勵等工作。指導直屬學校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六)計劃財務處。統籌協調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的編制。指導全市教育經費籌措、使用與管理、教育收費工作。統籌協調全市學校佈局調整、校園規劃和校舍建設。指導學校後勤管理。牽頭負責教育對口支援和扶貧工作。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統計。指導並監督市屬高校、直屬學校(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七)基礎教育處(掛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牌子)。承擔全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管理工作。統籌推進中小學(幼兒園)教學、課程和評價改革,規範辦學行為。負責直屬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承擔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工作。指導普通中小學科普、信息技術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協調落實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服務保障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舉辦的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的業務指導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職業教育處。規劃、指導全市中等職業教育。指導、協調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教育教學改革、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工作。協同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的編制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招生、就業指導等工作。協同做好中等職業學校的開辦、撤併、變更的審核和報批工作。
(九)高等教育處。推進高水平大學建設。參與擬訂地方高等教育事業發展的規劃。指導在甬高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專業結構優化、師資隊伍建設、人才培養質量評估和教學科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在甬高校畢業生留甬、甬籍畢業生返甬。負責本市高等教育事業發展重大項目立項、建設、管理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舉辦的高等教育業務指導。
(十)終身教育與民辦教育處(掛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牌子)。承擔全市終身教育的統籌協調和管理指導工作,推動學習型社會建設。負責指導全市成人教育和社區教育工作。擬訂全市民辦教育改革和發展政策,牽頭協調社會力量辦學管理工作。牽頭負責民辦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的監管與指導工作。負責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協調工作。
(十一)學校安全與體育衞生藝術勞動教育處。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協調校園周邊綜合治理。負責應對教育系統內部突發事件的處置。指導全市學校體育、衞生與健康、藝術、勞動、國防教育與徵兵等工作。制定實施學校安全、體育、衞生、藝術、勞動、國防等教育政策和教育教學指導性文件。組織大中小學生體育藝術競賽及展示活動。
(十二)國際教育交流合作處。統籌全市教育對外開放工作。指導、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和國外高端培訓機構及專業技術證書引進工作。指導外籍專家、教師和來甬留學生工作。指導國際漢語教育。負責國際學校和外籍學生管理。負責教育出訪團組計劃編制、審核和組織工作。負責教育引資、接受教育捐贈工作。
(十三)督導處(掛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牌子)。承擔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和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對市有關部門、下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貫徹落實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負責對直屬學校辦學方向、辦學質量和效益進行評估和指導。
寧波市教育局現任領導
寧波市教育局黨委委員:汪維民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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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寧波市教育局職能配置和內設機構規定 .中共寧波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門户網[引用日期2020-08-16]
- 2. 毛才盛任寧波市教育局委員會書記 提名為局長人選-新聞中心-中國寧波網 .中國寧波網.2020-08-21[引用日期2020-08-21]
- 3. 領導信息 .寧波市教育局門户網站[引用日期2020-08-16]
- 4. 寧波市教育局 .寧波市教育局[引用日期2021-09-27]
- 5. 寧波市政府公佈一批職務任免通知 .寧波發佈[引用日期2021-11-16]
- 6. 寧波新一屆市政府秘書長和工作部門正職產生-新聞中心-中國寧波網 .中國寧波網[引用日期2022-06-01]
- 7. 寧波市人民政府公佈一批職務任免通知 .寧波市人民政府官網[引用日期2022-12-22]
- 8. 職 務 任 免! .鎮靈通[引用日期2024-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