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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人民檢察院

鎖定
寧波市人民檢察院是寧波市境內的司法機關,現任黨組書記何小華。
中文名
寧波市人民檢察院
外文名
Ningbo People's Procuratorate [6] 
辦公地址
浙江省寧波市東部新城百丈東路2155號 [7] 

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等工作。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管理秘書事務。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工作和特約檢察員聯繫工作。負責外事和涉台、港、澳工作。負責領導同志批辦事項督查工作。
2.第一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除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七檢察部承辦案件以外的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工作。辦理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負責全市檢察機關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相關工作及其他綜合指導工作。
3.第二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殺人、搶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4.第三檢察部
負責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市監察委員會移送職務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工作。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5.第四檢察部(掛市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支隊牌子)
負責對監獄、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監督,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辦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設置檢察偵查辦案組織,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偵查。負責辦案場所警戒、人員押解和看管等警務事項,負責輔助開展案件調查取證相關工作。負責保護檢察人員司法活動人身安全。負責檢察環節維穩安保等警務保障工作。
6.第五檢察部
負責辦理向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民事案件的審查、抗訴,承辦對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審判程序中審判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民事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開展民事支持起訴工作。辦理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民事申訴案件。
7.第六檢察部
負責辦理向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行政案件的審查、抗訴,承辦對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審判程序中審判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行政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負責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公益訴訟案件。負責對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公益訴訟案件,派員出席法庭,依照有關規定提出檢察建議。辦理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行政、公益訴訟申訴案件。
8.第七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開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9.第八檢察部(掛公益損害與訴訟違法舉報中心牌子)
負責受理向市人民檢察院的控告、申訴和舉報。承辦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國家賠償案件和國家司法救助案件。
10.法律政策研究室
調查研究國家公佈的與檢察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處理檢察信息,編髮內部刊物。負責指導並組織開展全市檢察理論研究工作。負責司法體制改革綜合協調相關工作。承擔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日常工作。
11.案件管理辦公室
負責案件的統一受理流轉、辦案流程監控、涉案財物監管、法律文書監管、案件信息公開。統一組織辦案質量評查、業務考評和業務統計分析研判。組織人民監督員工作。負責全市檢察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的應用。
12.檢務督察處(掛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執行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市人民檢察院的規定、決定情況進行督察。負責研究制定檢務督察工作有關政策。承擔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懲戒辦公室、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13.檢察技術處
負責管理全市檢察機關司法鑑定工作。組織全市檢察機關開展檢察技術科研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對全市檢察機關檢察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市人民檢察院技術裝備管理。配合辦案部門開展技術性證據的提取、固定和運用工作。
14.檢務保障處
負責指導全市檢察機關計劃、財務、裝備工作,負責市人民檢察院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等工作。
15. 組織人事處
根據幹部管理權限,協助市人民檢察院黨組負責全市檢察機關依法管理檢察官及其他檢察人員。負責組織對口援助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和落實市縣兩級人民檢察院建設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組織協調、指導推進市縣兩級人民檢察院建設。
16.宣傳教育處
負責和指導全市檢察機關對外新聞宣傳、輿論引導和意識形態工作。負責全市檢察機關檢察文化建設。承擔重要信息發佈等檢務公開職能。負責全市檢察機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和表彰獎勵工作。
政治部
承擔幹部管理、黨的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工作、文化建設和隊伍建設等職責。日常工作由組織人事處、宣傳教育處承擔。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 [5] 

寧波市人民檢察院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檢察長:何小華 [1]  [3] 
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黃賢宏
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吳巧森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呂海慶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王文燕 [2]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王春媛
黨組成員、市紀委市監委派駐市檢察院紀檢監察組組長:徐繼軍
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盧磊
黨組成員、二級巡視員:張嶽方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