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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河縣國家税務局

鎖定
天津市寧河縣國家税務局是主管本地區國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機構,實行垂直領導管理體制,為正處級全職能局。
中文名
寧河縣國家税務局
性    質
主管本地區國家税收工作
類    別
行政機構
地    點
寧河縣

寧河縣國家税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税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辦法。
(二)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單位税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經濟税源和市局下達的税收計劃,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單位税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確保完成税收任務;充分發揮税收調節經濟和分配的作用,促進經濟發展。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税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的税收執法情況;負責税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單位的税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單位經費、財務、審計、裝備管理、基本建設、政府採購、資產管理、機關日常財務和綜合保障工作。
(九)負責本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本單位税收信息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三)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動態,組織税法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市局和本地區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1] 

寧河縣國家税務局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主要職能:制定本單位的年度工作計劃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衞、保密、調研、税法宣傳和外事工作;負責組織税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負責本單位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二)政策法規科
主要職能:負責税務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及組織聽證工作;負責執法檢查及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的組織落實工作、組織税收檢查案件的複查複審;負責重大税務案件審理辦公室的相關工作;負責規範性文件的會籤把關;負責税收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協調處理與人民法院、政府法制部門工作關係。
(三)税政管理科
主要職能:負責流轉税、所得税等税種税政業務並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日常管理工作;擬訂有關流轉税、所得税等税種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協同納税評估主管部門按税種、行業、經濟類型等確定納税評估指標參數;負責管理增值税專用發票;負責增值税防偽税控和稽核系統的管理工作;負責國際税收協定(安排)執行、反避税、情報交換、外國居民税收監管、國際税務管理合作、涉外税務審計等涉外税收政策管理工作。
(四)進出口税收管理科
主要職能:負責對有享受出口貨物退(免)税的納税人進行退税認定登記和開具進出口税收管理證明;負責受理退税認定登記納税人的出口貨物退(免)税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税的審核審批;負責對納税人出口貨物退(免)税進行清算;負責審核審批過程中需用外部、內部信息的協調工作;負責進出口税收計劃統計工作。
(五)徵收管理科
主要職能:負責落實税收徵管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完善徵管基礎工作,研究制定税收徵管制度和辦法;負責税務登記管理、普通發票管理、發票庫房管理;負責納税申報方式、税款徵收方式管理;負責指導個體、市場税收管理;負責牽頭組織徵管質量考核和納税評估工作;負責納税服務工作;負責税收資料的監督和管理;負責税收徵管軟件的業務需求和除涉及增值税防偽税控以外税控器具的推廣、應用工作;負責指導税源管理部門開展日常輔導檢查工作;負責落實公開辦税和協税護税工作;負責組織由徵收管理科審批的第一税務所至第四税務所、第十一税務所至第十七税務所處理違法違章行為的聽證工作。
(六)計劃統計科
主要職能:負責分配税收任務和税收計劃分析預測工作;負責欠税核算管理工作;負責重點税源綜合分析;負責税收會計核算、税收統計、税收票證管理工作;負責退税,納税保證金及發票保證金的核算工作。
(七)財務管理科
主要職能:負責本單位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裝備和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監督。
(八)人事教育科
主要職能:貫徹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交流、獎勵、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對科級領導班子、科級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和科級後備人選的培養選拔工作;負責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九)監察室
主要職能:負責本單位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方針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單位黨的紀律檢查、行政效能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檢查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工作。
(十)機關黨總支辦公室
主要職能:負責本單位黨務、工會、青年、婦女和統戰工作;負責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一)第一税務所
主要職能:負責本轄區職責內納税人的登記管理、申報納税、行政許可和非許可項目的受理、發票發售和管理、諮詢服務、納税人檔案管理;負責發佈公告,落實公開辦税等工作。
(十二)第二税務所
主要職能:負責對税務登記、納税申報、發票管理等有關事項的調查核實;負責申報納税的催報催繳、清理欠税工作;負責基礎資料、税務認定工作;負責出口退税和涉外税收業務管理;負責重點納税人的税源動態監控分析和納税評估管理;負責日常輔導檢查,開展納税服務工作;負責税收計劃收入任務落實。
(十三)第三税務所
主要職能:負責對税務登記、納税申報、發票管理等事項的調查核實;負責轄區納税人的日常巡查,清理漏徵漏管户;負責申報納税催報催繳、清理欠税工作;負責基礎資料、税務認定管理;負責有重點、有針對性對轄區納税人進行税源動態監控分析和納税評估管理;負責日常輔導檢查、開展納税服務工作;負責税收計劃收入任務落實。
(十四)第五税務所
主要職能: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稽查工作;負責擬定本單位年度税務稽查工作計劃及培訓計劃;負責組織貫徹税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税收案件的舉報受理、轉辦;負責稽查軟件系統的應用和管理;負責組織安排稽查案件的複查工作;負責組織金税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税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重大案件的上報和稽查統計報表。
(十五)第六税務所
主要職能:負責對稽查實施環節提請税務違法案件的審理工作;負責組織第七税務所至第十税務所查處的税務稽查案件聽證及要求申請複議案件的前期準備工作;負責對移送的税務違法案件的前期準備工作;負責彙集整理稽查各環節形成的各種資料,立卷歸檔,並按規定保管;負責總結分析偷、騙税案件的規律和手段,撰寫典型案例及分析報告。
(十六)第七、八税務所
主要職能:負責對選定的稽查對象實施專案稽查或專項稽查;負責查補税款、罰款、滯納金的催繳入庫工作;負責稽查後的告知和各種證明材料補充工作。
(十七)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税務所
主要職能:負責轄區納税人的税務登記、申報納税、發票管理和普通發票發售;負責行政許可和非許可項目的受理;負責申報納税的催報催繳、清理欠税工作;負責基礎資料、税務認定管理;負責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對轄區納税人進行税源動態監控分析和納税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工商户的定期定額管理和不達起徵點個體工商户監管;負責委託代徵調查核實;負責日常輔導檢查;負責轄區納税人的日常巡查,清理漏徵漏管户;負責發佈公告,落實公開辦税,開展納税服務;負責納税人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税收計劃收入任務落實。
(十八)第十一税務所
主要職能:同(十七)
(十九)信息中心
主要職能:負責本單位計算機數據庫系統、操作系統和税收應用系統的應用和維護,開發適合本單位的税收應用輔助軟件,利用數據應用工具為税收業務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負責計算機廣域網、局域網的安全運行,充分發掘和運用網絡資源,建立和維護本單位的計算機內部網站;負責計算機操作技術的應用培訓;負責計算機及設備、配件、耗材的管理工作。
(二十)機關服務中心
主要職能:負責擬定本單位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負責房產管理、裝備管理、醫療保健等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