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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市救助管理站
鎖定
- 中文名
- 寧德市救助管理站
- 所屬部門
- 寧德市民政局
- 所屬地區
- 寧德市
一、本站的救助原則為“自願受助,無償救助,臨時救助”。執行的文件依據是國務院381號令、民政部24號令、閩政辦[2004]80號文件的有關規定。
二、我站實行每天24小時救助管理工作制度,求助人員到我站接待登記班室申請救助,我站將按《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精神,對屬於救助對象的,及時安排救助;對不屬於救助對象的,不予救助並説明理由。故意提供虛假個人情況的求助人員,救助站不予救助。
三、流浪乞討人員向救助站求助時,必須如實提供本人的下列情況:①姓名、年齡、居民身份證或證明身份的其他證件、户籍所在地、住所地地址;②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農村五保供養;③流浪乞討的原因、時間、經過;④近親屬和其他關係密切親屬的姓名、住址、聯繫方式。
四、本站為受助人員提供乘車憑證並加蓋救助專用章,禁止倒賣車票的牟利行為,並按規定安排受助人員站內食宿。
五、救助人員不得攜帶和私藏危險物品進站,不得在救助室內吸煙、賭博,不得無理取鬧,損壞公私財物,擾亂救助管理秩序。
六、在本站已提供乘車憑證後,仍滯留本站拒不離站者,本站將予以終止救助。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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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寧德市救助管理站 .寧德市民政局[引用日期2017-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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