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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

鎖定
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是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歸口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統戰部領導,掛寧夏回族自治區宗教事務局牌子,設辦公室、政策法規處、經濟發展處、宣傳教育文化處、宗教一處、宗教二處等6個內設機構。 [1] 
中文名
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
辦公地址
銀川市興慶區解放西街361號 [1] 
性    質
政府組成部門
行政級別
正廳級

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民族工作的方針、政策,依法管理民族事務。擬訂自治區民族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開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工作建議。
(二)參與擬訂自治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銜接。對市縣政府民族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三)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項,參與協調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維護國家統一。
(四)起草民族事務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監督辦理少數民族合法權益保障事宜。依法負責清真食品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組織指導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規和民族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承辦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工作。
(六)指導少數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出版工作。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繫散居少數民族代表人士,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
(七)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和政策,堅持宗教的中國化方向,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係和諧。
(八)組織實施國家的宗教事務工作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宗教事務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並負責組織實施。引導、促進宗教活動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開展。
(九)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程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指導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辦好宗教院校。
(十)指導市縣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能,協助市縣政府處理宗教方面的重大問題,防範和制止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
(十一)負責涉及民族宗教意識形態有關工作。參與組織協調民族工作領域和宗教方面有關對外和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參與涉及民族事務和宗教方面對外宣傳工作。
(十二)完成自治區黨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宗教事務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財務、信息、政務公開、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工作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的相關工作和行政複議等法律事務;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承辦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
(二)經濟發展處。
參與擬訂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發展規劃;協調有關部門執行中央對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及少數民族經濟發展中有關問題的建議,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具體事宜;承擔民族法律法規和民族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的相關工作;研究提出協調和處理民族關係問題的建議;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有關工作;承擔參與協調科技發展、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合作和民族貿易、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的有關工作;提出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的安排建議並監督管理。
(三)教育文化處。
研究提出少數民族教育、文化、衞生、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建議,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具體事宜;承擔民族政策、民族工作成就、民族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對外宣傳工作;指導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出版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承辦民族文物保護工作;承辦民族文化、體育活動的具體事務;承辦涉及民族政策問題的文章、材料、書刊及音像製品的審讀和審核。
(四)清真食品標識認證管理辦公室。
承擔全區清真食品標識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各地清真食品標識管理部門依法開展工作;承擔統一監製《清真食品準營證》和清真標牌工作;協調處理清真食品標識認證工作中出現的矛盾糾紛。
(五)宗教一處。
負責伊斯蘭教事務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關的政策建議;指導伊斯蘭教團體和宗教院校依法依章開展工作;聯繫伊斯蘭教界人士;指導市、縣(區)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對伊斯蘭教事務進行管理;承擔涉及伊斯蘭教方面糾紛的調解處置工作;負責全區朝覲工作;承擔對伊斯蘭教出版物和涉及伊斯蘭教內容出版物的審讀、審核工作。
(六)宗教二處。
負責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事務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關工作的政策建議;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工作;聯繫宗教界人士;指導市、縣(區)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對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事務進行管理;承擔調解處置有關矛盾糾紛工作;承擔對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出版物和涉及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內容出版物的審讀、審核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2] 

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人員編制

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宗教事務局)行政編制33名。其中:主任(局長)1名,副主任(副局長)3名;正處級領導職數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6名。

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其他事項

寧夏回族自治區伊斯蘭教協會
寧夏伊斯蘭教經學院
寧夏同心阿拉伯語學校 [3] 

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現任領導

陳建龍 自治區民委黨組書記、主任,宗教局局長 [4]  [6-8] 
  • 馬振林 自治區民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 劉長松 自治區民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 張惠琴 自治區民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 楊廣鈴 自治區民委二級巡視員
  • 田玉福 自治區民委二級巡視員
  • 楊 浩 自治區民委專職委員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