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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

鎖定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30號),設立自治區教育廳,為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機構改革方案》,組建自治區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作為自治區黨委議事協調機構。自治區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教育廳。 [1-2] 
中文名
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
辦公地址
銀川市金鳳區上海西路127號 [3] 
性    質
政府組成部門
隸    屬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主要職責

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
一. 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以及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重要決定和部署;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研究擬訂教育改革發展和加強黨建工作的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 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工作,研究提出自治區教育改革發展戰略,編制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實施;統籌規劃和宏觀管理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標準;指導市、縣(區)教育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佈。
三. 貫徹執行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於加強學校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黨的建設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德育工作;負責區屬高校黨的建設和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協助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做好區屬高校領導班子及成員的考核、選拔和推薦工作;指導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課程建設、教學改革及其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黨的統一戰線工作;負責高校輿論宣傳和穩定工作。
四. 承擔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的責任。負責全區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實施基礎教育國家課程教材計劃,審定基礎教育地方課程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五. 負責統籌規劃各類職業教育發展,組織、指導職業教育辦學體制改革、招生考試製度改革、師資隊伍管理改革、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教材建設工作,組織實施高、中等職業教育專業設置、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加快建立健全政府主導、行業指導、企業參與的辦學機制,推動職業教育適應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
六. 統籌指導各類高等教育發展和全區高校管理體制改革,制定高等教育教學指導文件,指導改進高等教育評估辦法,對全區高校辦學條件、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進行評估檢查。
七. 統籌管理教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監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管理國內外對自治區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督促檢查市、縣(區)對教育的財政撥款工作,參與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
八.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體育、衞生、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和協調中小學學生的社會實踐和校外教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周邊綜合治理,負責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維穩工作。
九. 統籌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師管理、教育培訓以及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師德建設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才培養、開發、引進、交流工作。
十. 統籌管理各類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學籍學歷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普通高校和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大中專院校學生在校期間的就業、創業工作;擬訂學生獎、助學金和助學貸款的政策並監督實施。
十一. 規劃、指導高等學校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協調、指導高等學校承擔國家、自治區各類科研項目的實施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和產學研結合工作。
十二. 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制定出國留學、來寧留學和中外合作辦學管理工作的政策,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出國(境)留學生、來寧留學生的服務管理及港、澳、台地區教育交流工作;規劃並指導對外漢語教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自費出國留學生諮詢服務中介機構和教育系統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負責國際教育展覽的有關工作。
十三. 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自治區語言文字工作規劃,指導並監督檢查語言文字應用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十四. 承擔自治區學位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學位制度,負責學位授予工作,統籌管理學位和研究生工作,制定學位和研究生教育工作改革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五. 承辦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 

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內設機構

1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息、財務、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協調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工作。承擔自治區黨委教育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2 秘書處
自治區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育廳,設置自治區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處,負責處理自治區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接受自治區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自治區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組織研究教育領域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政策措施、教育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方案、協調督促落實自治區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
3 發展規劃處
負責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教育體制改革方案編制、監測評估與推進落實。負責學校佈局結構調整有關工作。承擔高等學校設置規劃編制及設置事項審核工作。擬定高等學歷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計劃。承擔民辦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工作。編制預算內投資學校建設項目規劃並協調推進,指導高等學校和直屬中小學校基本建設。推進全區教育信息化建設。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統計、核查、分析與發佈。
4 人事與老幹部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及人才培養、引進、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擔教育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和公費師範生任教崗位落實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行政幹部隊伍建設,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5 財務審計處
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基礎建設投資、學生資助等政策措施,完善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統籌管理各類教育專項經費和教育援助資金。承擔教育重點工程項目的規劃編制、項目報批、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控等有關工作。負責機關財務核算管理,指導監督預算單位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擬訂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政策措施並指導監督實施。參與擬訂教育收費標準及管理政策。
6 基礎教育處
負責全區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擬訂基礎教育改革發展政策措施和評估標準,推進基礎教育考試評價制度改革。擬訂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承擔基礎教育課程建設和教輔材料管理及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等工作。指導基礎教育學校德育、科普教育、校外教育和初中以下學段創新素養教育。負責基礎教育信息化教學、圖書館和實驗室設備配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基礎教育國家課程教材計劃,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地方課程教材。
7 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處
負責協調推進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規範管理工作;負責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工作,指導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黨的建設;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准入標準、辦學規範並監督執行;負責學科類校外線上培訓審核和監督管理;指導市縣做好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統籌管理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信息管理系統,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事中事後監管。
8 職業與成人教育處
承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工作。擬訂職業教育改革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職業教育專業設置和教學基本要求有關工作。統籌管理職業學校考試招生、學籍管理工作,指導職業學校教育教學改革、教材建設、教師培養培訓和實訓基地建設等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德育教育、教育信息化和產教融合等工作。負責終身教育有關工作。協助擬訂將職業培訓納入公共服務的政策措施,指導繼續教育和遠程教育工作。
9 高等教育處(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落實高等教育改革發展政策,協調和指導解決高等教育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高等學校教學宏觀管理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專業、教材、課程、實驗實訓條件等教育教學基本建設和教育教學改革工作。承擔高等學校教學評估相關工作。規劃指導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研究。負責高等學校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教師培養培訓和學科建設等方面的重大項目或重點平台建設有關工作,推進高等教育協同育人和產學研合作。指導高等學校學科建設和學位工作,負責碩士、學士學位授權評審和研究生教育工作。承擔自治區政府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10 政策法規處(民族教育處)
起草教育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等法律事務。統籌協調、組織開展、監督指導教育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普法工作,指導青少年學生法治教育和犯罪預防、控制工作。負責擬訂民族教育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民族教育和民族團結教育工作。負責協調對民族教育和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工作。
11 學生工作處(教育工委思想政治處、教材處)
負責擬訂高等教育招生及統一考試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開展高等學校招生改革研究。負責高等教育學歷和學籍管理,指導監督高等學校學生管理和獎懲工作。指導監督高等學校開展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承擔高等學校師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德育、精神文明建設、輿論宣傳、網絡文化建設和思想政治理論課教育教學改革。指導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隊伍和輔導員隊伍建設。協調、指導、督查教育系統維護穩定工作,建立網絡輿情預警監測和處置工作機制,協調處理突發事件。負責自治區教材委員會辦公室日常管理,統籌自治區大中小幼教材建設工作。
12 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處(學生軍訓辦公室)
擬訂學校體育、衞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普通高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工作。指導學生軍訓工作。規劃指導學校體育、衞生與健康、藝術教育救材、場地、教學器材和設施的配備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工作。協調各類學校學生參加體育競賽、藝術交流活動。負責學校安全監督管理,督促學校加強安全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建立完善安全教育體系。協助擬訂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標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做好校車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13 教師工作處(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教師隊伍建設的規劃、指導等工作。負責教師隊伍師德建設及表彰獎勵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協調中小學教師招錄工作。負責教師繼續教育,指導師資培訓工作。組織協調支援基層教育工作。擬訂教師教育培訓機構資格認證標準、教師教育課程標準、質量評估標準。負責語言文字工作及規範化建設,指導監督檢查語言文字應用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師資培訓等工作。承擔自治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14 對外合作交流處
負責教育對外合作交流工作。負責出國留學和來寧留學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留學合作項目。負責教育對外聯絡、團組組織、外事活動有關工作,管理和指導民間教育對外合作交流工作。依法承擔審核、監管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參與外籍教師管理有關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漢語國際推廣工作。負責國際教育展覽有關工作。
15 教育工委黨建處(教育工委組織處,教育團工委與黨建處合署辦公)
指導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發展、教育、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區屬高等學校領導班子及成員的選拔、推薦和考核工作。承擔全區教育系統黨員幹部培訓工作。指導教育系統黨的統一戰線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共青團、少先隊工作,落實共青團改革任務,推進團教協同。
16 自治區政府教育督導室
負責研究制定教育督導工作政策措施,制定並實施本級教育督導規劃和計劃,指導下級教育督導工作。發佈教育督導和評估監測報告。督導評估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教育方針政策情況,督導評估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完成教育改革發展任務情況,督導評估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教育教學工作,評估監測各級各類教育質量和教育均衡發展情況。負責聘任自治區兼職督學和組織督學培訓工作。開展教育科學研究和信息交流,總結推廣教育督導經驗。承擔自治區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日常工作。
17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黨羣工作。
18 寧夏教育考試院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教育考試和招生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各級各類教育考試和招生工作規定,組織實施全區中等及中等以上各各類教育考試的命題、報名、考試、評卷、錄取等工作;開展招生、考試的科學研究和宣傳工作,提供決策諮詢和考試信息服務;承擔證書考試、資格考試及其他社會考試的組織實施,開展面向社會的考試服務;對各市、縣、區教育考試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培訓、監督。
19 寧夏職業教育園區管理委員會
負責組織實施園區職業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推動職業教育改革創新;統籌協調園區內各院校教育教學資源、教育信息規範建設和相關公共教育設施的使用管理工作,實現園區教育資源共享;負責園區內公共實訓基地和實訓中心規劃建設工作。
20 寧夏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負責中央和自治區安排的各類獎學金、助學金的預算、審核、撥付等工作;負責全區高等學校助學貸款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教育資助項目的管理工作和教育外資貸款項目的規劃、論證及日常管理工作。
21 教育廳教學研究室
負責我區基礎教育教學研究、教學指導,教學業務管理和教材建設工作。負責課程改革等相關問題的研究,為學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服務。完成自治區教育廳交辦的與其業務相關的其他工作任務。
22 寧夏教育裝備和校園風險管理中心
負責全區教育裝備的管理和技術服務工作;負責全區中小學實驗室、圖書館(室)、專用教室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捐贈的教育物資設備的接受和管理工作;依照國家有關規律、法律,對教育保險市場進行管理,制定全區校方責任保險的實施意見和管理方法,並組織實施;完成自治區教育廳交辦的與其業務相關的其他工作任務。負責承擔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勤工儉學工作管理、指導任務的職責。
23 《寧夏教育》雜誌社
負責《寧夏教育》刊物的編輯、出版、發行等工作。完成自治區教育廳交辦的與其業務相關的其他工作任務。
24 寧夏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
負責全區教育信息化的整體規劃,承擔自治區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實施管理工作;負責自治區級教育信息資源及網絡建設、開發、管理、應用和服務等工作,指導全區教育信息資源的應用和推廣工作;負責信息技術教育的普及工作;承擔教育廳的信息技術服務工作,負責教育廳機關的教育信息庫、電子政務平台和網站的日常維護工作。
25 寧夏教育科學研究所
負責寧夏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等相關問題的研究,為科學決策服務;完成自治區教育廳交辦的與其業務相關的其他工作任務。
26 寧夏普通話測試中心
制定全區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意見和實施方案;按規定實施自治區級普通話水平的測試和有關人員培訓工作;建立補充國家題庫的本區方言辨證題庫,開展寧夏方言與普通話對應規律的理論研究;完成自治區教育廳交辦的與其業務相關的其他工作任務。
27 寧夏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負責宣傳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收集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資源信息和社會需求信息,建立、維護畢業生供需信息庫,定期向社會發布畢業生供需信息,為用人單位招聘畢業生和畢業生擇業提供有關服務;負責為畢業生提供就業指導、諮詢以及擇業期內的有關人事服務工作;完成自治區教育廳交辦的與其業務相關的其他工作任務。
28 寧夏電化教育中心(寧夏教育電視台)
普及電化教育知識,開展電化教育工作;實施“遠程教育工程”,利用寧夏教育電視台傳輸平台服務遠程教育;收集、編制、整理電化教育資料和教材,開展與現代教育技術有關的科學研究;開發、引進、推廣優秀教育軟件;完成自治區教育廳交辦的與其業務相關的其他工作任務。
29 寧夏財經職業技術學院
地址:寧夏銀川市西夏區學院西路31號
30 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
地址:寧夏銀川市西夏區文萃北街大連西路531號
31 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
地址:寧夏銀川市西夏區學院東路355號
32 寧夏六盤山高級中學
地址:寧夏銀川市金鳳區長城中路423號
33 寧夏育才中學
地址:寧夏銀川市西夏區學院東路399號
34 寧夏銀川一中
地址: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興慶區民族南街656號
35 寧夏長慶高級中學
地址: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興慶區石油燕樂園二區湖心區
36 寧夏長慶初級中學
地址: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興慶區石油城七區
37 寧夏長慶小學
地址: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興慶區長慶銀川燕鴿湖基地湖中心
38 寧夏特殊教育學校
地址:寧夏銀川市興慶區清河南街952號
39 寧夏銀川第二十一小學
地址: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興慶區民族北街84號
40 銀川市第二十一小學湖畔分校
地址:銀川市金鳳區湖畔嘉苑內書香路北側 [4-6] 

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現任領導

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工委書記:王少林 [15] 
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廳長、黨組書記:王成峯 [8] 
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副廳長、黨組成員:吳保軍(回族) [9] 
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工委委員、紀檢監察工委書記、自治區教育廳黨組成員、自治區紀委監委駐自治區教育廳紀檢監察組組長:孫韓文 [10] 
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工委副書記、團委副書記(兼):李峯 [11] 
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副廳長、黨組成員:馬麗(女,回族) [12] 
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副廳長、黨組成員:姬元龍 [14]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督學:楊寶文(副廳級) [13] 

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處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羣眾體育先進單位”號。 [7]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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