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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成本

鎖定
實際成本又稱歷史成本,是指取得或製造某項財產物資時所實際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採用歷史成本計量時,資產按照其購置時支付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的金額,或者按照購置時所付出對價公允價值計量。負債按照其因承擔現時義務而實際收到的款項或者資產的金額,或者承擔現時義務的合同金額,或者按照日常活動中為償還負債預期需要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 [1] 
中文名
實際成本
外文名
actual cost
學科分類
會計學
應用範圍
企業單位等

實際成本概念

實際成本(actual cost):實際成本就是取得或製造某項財產物資時所實際支付的現金或其他等價物

實際成本估計成本

實際成本和估計成本的異同
實際成本 實際成本
估計成本則是尚未實際發生的,而是根據一定資料預先估算的成本。實際成本是我國企業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則。企業在平時核算時可以採用計劃成本定額成本標準成本等,但最終必須要調整為實際成本。
實際成本概念主要是針對產品或勞務而言的,但實務中也包括原材料採購的實際成本和銷售實際成本等,所以實際成本是一個廣泛的概念,它是指實際發生的耗費代價,相對於估計成本而言,實際成本是指已經發生,可以明確確認和計量的成本。
將企業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定額成本或上期成本及同行業成本等進行比較,便可以進行成本的分析和考核,瞭解成本定額和計劃的完成情況,掌握成本變化的特徵和發展趨勢,揭示成本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便於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降低成本,提高企業成本管理水平。
估計成本一般有這樣幾種情況:根據經驗和歷史資料估算成本,如購進存貨要花費買價、運雜費倉儲費等等;沒有歷史資料,而根據技術資料測算的估計成本,如產品第一次投產的估計成本;由於歷史資料和技術資料細目過多,所以採用估算的辦法來預計成本;是預測、決策成本、在決策時,儘管成本並未實際發生,但根據相關的經濟業務和事項,可以合理估算出可能發生的成本額。
在財務會計中,估計成本往往是實際成本計算的一種手段,如計劃成本定額成本等,它們可以按成本項目分別估計,也可以按成本總額估計,通過對估計成本的調整,既能計算出實際成本,又能計算出估計成本的差異,便於成本控制、分析和考核,也簡化了成本核算工作。
管理會計中估計成本主要表現為預測和決策成本,也是機會成本的一種。這種成本可以有歷史資料也可根本沒有歷史資料,估計的目的,是為了揭示成本變化和發展的規律,更有效地進行長短期的投資決策,同樣能為企業成本控制和分析等提供依據。
實際成本和估計成本只是相對而言,它們的成本構成內容可能是相同的,在尚未實際發生之前,可能是估計成本,發生後便成為實際成本,經過調整加以重新確定後的預計成本又成為估計的成本。

實際成本計算方法

實際成本核算和計劃成本核算比較:
概括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存貨的日常核算可以按實際成本,也可以按計劃成本來進行。採用計劃成本進行核算時,應當按期結轉其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實際成本
存貨按實際成本核算的特點是:從存貨的收發憑證到明細分類賬總分類賬均按其實際成本計價實際成本法一般適用於規模較小、存貨品種簡單、採購業務不多的企業。我們不難看出,實際成本法所強調的是“實際”,即要求在每批存貨的收發存中實際成本都應形影不離的相隨。當然由此而帶來的記錄和計量的繁重也是顯而易見的,尤其是在實際發出存貨時,為了解決存貨的採購成本銷售成本與期末成本之間的分配問題,《企業會計準則———存貨》規定可以採用的計價方法包括: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這幾種計價方法的選擇對企業損益的計算、資產負債表中有關項目的計算以及所要交納所得税數額的計算都有直接的影響,也增加了財務部門工作的複雜性和不穩定性。所以選擇一種穩健而準確的成本核算方法仍是企業不懈的追求。
計劃成本
計劃成本法是指企業存貨的收入、發出和結餘均按預先制定的計劃成本計價,同時另設“材料成本差異”科目,作為計劃成本和實際成本聯繫的紐帶,用來登記實際成本和計劃成本的差額,同時計劃成本法下存貨的總分類和明細分類核算均按計劃成本計價。因此這種方法適用於存貨品種繁多、收發頻繁的企業。如果企業的自制半成品、產成品品種繁多的,或者在管理上需要分別核算其計劃成本和成本差異的,也可採用計劃成本法核算。
採用計劃成本法,其首要問題是制定好一個合理的計劃成本,應從以下兩個方面考慮:
2. 1 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構成內容相一致
為保持計劃成本和實際成本的可比性,以考核財務部門業績,要求計劃成本和實際成本的口徑一致,包括買價、運雜費和相關的税金等。
2 .2 計劃成本應儘可能接近實際
雖然計劃成本的高低可通過材料成本差異調整為實際成本,對發生和結存存貨的實際成本並無影響,但如果計劃成本脱離實際成本太多,則無法隨時通過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考核採購部門的成果。所以在制定計劃成本時,應儘可能使計劃成本接近實際成本。可由企業的採購部門聯合財會等有關部門參照同類存貨以往實際成本,並根據物價漲幅等相關因素共同研究制定。當實際成本和計劃成本發生重大差異時,應作調整。
採用計劃成本法進行存貨核算的企業,其基本的核算程序如下:
企業應首先考察與存貨成本相關的各種因素,規定存貨的分類、名稱、規格、計量單位和單位計劃成本。除一些特殊情況外,計劃單位成本在年度內一般不作調整。
其次,取得存貨時,應按計劃單位成本計算取得存貨的計劃成本填入收料單中,並按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額,作為“材料成本差異”進行登記。
還有,平時領用、發出存貨都按計劃成本計算,月份終了再將發出存貨應負擔的成本差異進行分攤,隨同發出存貨的計劃成本記入有關賬户,經發出存貨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發出存貨應負擔的成本差異應按月分攤,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分攤。
實例比較
我們僅用材料取得和入庫這一過程為例,用簡單的分錄來加以説明:
取得材料:
借:物資採購(實際成本)×××。××
貸:銀行存款等×××。××
材料入庫:
借:原材料(實際成本)×××。××
貸:物資採購×××。××
實際成本法下原材料均是以實際成本反映,所以月末不需加以調整。計劃成本法下:
取得材料:
借:物資採購(實際成本)×××。××
應交税金-應交增值税(進項税額)×××。××
貸:銀行存款等×××。××
材料入庫: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貸:物資採購×××。××
計劃成本法下,要在月末進行彙總,計算材料成本差異,具體分錄如下:
借:材料成本差異(超支差)×××。××
貸:物資採購×××。××
或借:物資採購×××。××
貸:材料成本差異(節約差)×××。××
從以上對實際成本法和計劃成本法的描述,可以得出如下的結論:
計劃成本法下,材料明細賬可以只記錄收入、發出和結存的數量,將數量乘以計劃單位成本,隨時求得材料收、發、存的金額,通過“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計算和調整發出和結存材料的實際成本,簡便易行。而在實際成本法下,對存貨的數量、單位成本和總金額都要詳細記錄,增加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計劃成本法雖然強調的是“計劃”下的成本,但它仍是適時地關注實際成本,與實際成本保持着密切的聯繫。在取得存貨時,將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相對比得出存貨的“材料成本差異”,表面上看只是一個簡單的計算過程,其實質是控制和決策過程。通過兩種成本的比較,使得采購部門不斷關注其計劃成本,結合更多的影響因素,不斷降低其採購成本,節約支出,也為制定更完善的計劃成本做準備。

實際成本區別聯繫

實際成本與理論成本的區別與聯繫 :

實際成本區別

理論成本不考慮生產經營活動中偶然因素和異常情況的消耗,只對正常的物化勞動活勞動消耗進行貨幣計量,而實際成本往往受客觀條件包括經濟工作方針政策和當期生產經營條件變化的影響。
主要原因有以下三方面:
(1)我國存在多種所有制多生產主體的情況下,計算生產耗費量和補償量的觀念是不同的;
(2)由於客觀上存在物價上漲勞動報酬時增時減、固定資產折舊率不同以及內外部原因引起其他費用的變化,即使同一生產主體,同一成本對象,在不同的成本計算期裏計算的實際成本當然也是不同的;
(3)宏觀管理政策和體制的變動,引起微觀成本開支內容、範圍的調整使實際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脱離理論成本。

實際成本聯繫

應用成本是在理論成本的指導下具體實踐的成本,它的確認以理論成本為基礎,同時它又是檢驗理論成本的成本,是豐富和發展理論成本的實踐性成本。
參考資料
  • 1.    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初級會計實務》:經濟科學出版社,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