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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潮標準
鎖定
- 中文名
- 寒潮標準
- 所屬學科
- 天氣學
- 組 成
- 強度標準和影響範圍標準
寒潮標準寒潮
寒潮,是指來自高緯度地區的寒冷天氣,在特定的天氣形勢下迅速加強並向中低緯度地區侵入,造成沿途地區劇烈降温,大風和雨雪天氣。這種冷空氣南侵達到一定標準的就稱為寒潮。寒潮在氣象學上有嚴格的定義和標準,但在不同國家和地區寒潮標準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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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潮標準強度標準
寒潮標準國家標準
由中央氣象台2006年制定的我國冷空氣等級國家標準中規定寒潮標準是:某一地區冷空氣過境後,氣温在24小時內下降8℃以上,且最低氣温在4℃以下,或48小時內氣温下降10℃以上,且最低氣温在4℃以下,或72小時內氣温連續下降12℃以上,並且其最低氣温在4℃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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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潮標準地區差異
一般而言,北方採用的寒潮標準是:24小時降温10℃以上,或48小時降温12℃以上,同時最低氣温低於4℃。南方採用的寒潮標準是:24小時降温8℃以上,或48小時降温10℃以上,同時最低氣温低於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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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潮標準影響範圍標準
上述標準僅僅反映了冷空氣對某一地區影響的強度,沒有反映影響的範圍。實際上,冷空氣來襲的影響範圍也是很重要的,也應有相應的規定。因此,氣象上根據寒潮的強度和影響範圍,把寒潮劃分為全國性寒潮、區域性寒潮、強冷空氣活動和一般冷空氣活動四類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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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寒潮年鑑規定,北方至少有32站、南方至少有13站達到寒潮標準,或者全國共有超過40站達到寒潮標準,同時過程總降温>7℃,負距平的絕對值>3℃的總站數超過90站,即全國性寒潮。若過程總降温>10℃,負距平的絕對值>5℃的總站數超過20站,同時,過程總降温>7℃,負距平的絕對值>3℃的總站數超過40站,為區域性寒潮。如果同樣影響強度的站點數達到區域性寒潮標準的一般以上時,則作為“強冷空氣”活動。而同樣影響強度的站點數達到強冷空氣標準的一半以上時,或過程總降温≥7℃,負距平的絕對值>3℃的總站數≥20站;或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造成了一定災害的降温天氣過程,一律視為一般冷空氣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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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科學角度出發,寒潮標準還應最低温度有一定的要求。一般要求最低温度低於5℃才算寒潮,這樣可以排除夏季的強降温。在夏季由於雷暴雲團的突然侵襲,有時也會造成10℃左右的降温,而這時的最低氣温常在20℃左右,最低也不會低於10℃,因此不屬於寒潮和強冷空氣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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