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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錦市公安局

鎖定
富錦市公安局,屬於富錦市。
中文名
富錦市公安局
工    作
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職    責
組織實施消防工作
所屬地區
富錦市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調查分析、研究本市社會治安狀況,部署全市公安工作;為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反映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並提出對策。
(二)負責全市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建設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訓練。
(三)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槍支彈藥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危險物品;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管理;對集會、遊行、示威活動進行管理。
(五)管理户口、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六)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七)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八)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治安保衞工作,指導治安保衞委員會等羣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九)警衞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衞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十)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衞工作。
(十一)負責對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二)負責公安機關的裝備建設。
(十三)向市民進行提高警惕、加強安全防範和遵守公共秩序的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 [1] 
參考資料
  • 1.    職責  .富錦市公安局[引用日期2014-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