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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銷商品

鎖定
寄銷商品亦稱“寄售商品”。其他單位或個人委託經營信託業務的商業企業銷售的商 品。一般説來,該類商品的存放地點和信託企業不在同地,且多屬舊衣、舊傢俱、用具等舊貨。信託企業在會計帳項的處理上,當接受對方寄售商品時,由業務人員根據舊貨的磨損程度、質量高低、款式新舊和市場行情等情況,估價後填制寄銷憑單,其中一聯交商品寄售者,一聯作“代管商品物資”備查。 [1] 
中文名
寄銷商品
定    義
其他單位或個人委託經營信託業務的商業企業銷售的商 品
當寄售商品銷售以後,按規定的費用率計算對方應付的手續費用。寄售商品的銷售收入扣除手續費後的應付金額在“應付款”帳户內核算,當客户領款後再行轉銷。所收取的手續費用在“營業收入”帳户內核算。因而,這類經濟業務在會計處理上,不作進銷商品處理,也不計算差價和營業成本。
參考資料
  • 1.    王文元,夏伯忠.新編會計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01